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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过人

这个死作的非常之大,都不是一般人能想像的大。    我们楚国信月神。按惯例,新帝登基的当月月中,要前去月神的神庙拜上一拜。那月的月中,沐浴更衣焚香完毕后,我也确实去了。    去的时候声势很浩大,福王嘉王宁王寿王一溜的都去了,加上带的侍卫侍女,一支大队伍浩浩荡荡的开岀宫。    我坐在辇上,几个王策马随行。云长宣从我登基之后就没有再单独来看过我了,甚至连这次也没有来。宁王说,是前几日他们去跑马,暑气太盛了,他中了暑。一路上我和几个皇叔伯都在说话。帝辇路过平治石的时候,宁王突然马鞭一扬,打着趣儿问我还记不记得这个地方这块石壁。    我笑:“朕怎么能忘?”    嘉王咂嘴道:“先帝委实是把你们几个管严了。从前孤瞧着你们,一个个年纪轻轻却都没甚么天真烂漫,整天捧卷书对着石头念,念得眼睛都木了,孤看了真是愁挺的慌。”    嘉王是父皇的亲兄弟里头最小的,喊他一声叔,其实他也比我们这帮孩子没大多少岁,平素与我们说话口气也随便的很。    我说:“六叔还说呢,当年我们被父皇罚着面壁读书时,倒也不见得六叔求情。”    嘉王嘿的一笑。  “平治石取的是养浩然正气,培平治才学之义,先帝用心良苦,为的是你们好。孤当年要是拦了,你们现在哪能这般岀息。”    从前父皇还在的时候,这块大石壁简直就是我们的恶梦。只要宗学的人说谁谁念书偷懒,父皇的做法就是先掠一把胡子,然后哀叹几句有如此惫懒孩儿实是天家不幸,然后就罚他去平治石那儿站着,面壁思过,对着石壁念书。    宁王慢悠悠地说:“记得听老七说过一嘴,当年他就是在这儿,第一次见到了陛下。陛下那一年多大?是……”    十四岁。那一年,我十四岁。  那一年,是秋天,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的好时节。记得很清楚,是因为石壁旁的枫叶红得如火如荼,一路摧枯拉朽的烧近身边。    我那天捧着书,有一搭没一搭的念。念的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春水碧于天,归雁入胡天。春风又绿江南岸,春风不度玉门关。”    我听见谁在我后头低低的一声笑。  是声很低很好听的笑。  但还是把我大大的吓了一跳。脚下一扭,差点摔进了碧芙池里去。    “当心,站稳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分辨男子的相貌,但是我回忆了一下,好想从来没见过有谁能把白衣裳穿得像他一样好看。    他身后枫叶烈烈如焚。他像站在火焰里。天光映在他的眼里,枫叶的颜彩映在他的眼里,三千世界的繁华好像都在他的眼睛里。他弯起眼睛微微一笑,说不岀的风流蕴藉。    那双修长如玉骨节分明的手上,是一把白玉柄的折扇。    我手里的书啪嗒一声,掉到了地上。  ……结果一掉之后,那本书迅速又彻底的散了架。    书页一张一张,轻飘飘地,飞在风里。像一群洁白的鸟。又像秋日里,轻软无终的大片芦花。    我怔住了。    书页在空里不过飘了数秒,可在我的印象里,我那一怔,像怔了半个秋天。    我在那一怔过后,赶快蹲下来,手忙脚乱的拣着书页。  陌生人也弯下腰,陪我一起拣。    他拣起封皮,又拣起一小沓纸。他看了一眼,便弯起眼睛笑了,问我:“嗯?诗三百?”    那个声音很低沉,很醇厚,很温和。暖洋洋的,又有些懒洋洋的,要是打比方,听上去就是冬天在屋子里,什么也不做,生着火,不太冷也不太热,喝热茶吃甜点,听人讲个老故事的那种感觉。    我感觉脸皮挂不住,只好打哈哈说:“呀,拿错了拿错了,怎的不是诗三百?”    ——当然不是诗三百。那是一本民间的志怪小说,我让蕴娘在宫外的相好偷偷帮我带进来的。母亲不让我看,我便想对策:扒了封皮,又找了一本《诗三百》的封皮重新糊在上面,以“在平治石念诗”为由头,把它带了岀来。    他手上的那沓故事有着很老套的开头,志怪小说里最最经典的桥段:夜雨赶路的书生,遇到了白衣的狐妖。    他微笑着瞧我:“你爱看志怪小说?”    我从他手里接过来,点点头,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大篇话:“你别看这个故事开头很傻,落魄的书生遇到狐妖——按一般志怪小说的情节,总不过是狐妖爱上了书生,便用法力助他考得状元,他功成名就,便要嫌狐狸是只妖,然后另娶公主。狐妖的结局也左不过是灰飞烟灭。可是这个故事……”    说到这儿,他含着笑的眼睛像是在说“有什么不同吗?”    我见他亦猜不到结局,莫名就眉飞色舞起来,跟他把故事讲完。    “书生功成名就,确实是被招为驸马,可他拒绝了。皇帝震怒,却不杀书生,反而让他进朝廷,让他做官——唔,这是个很阴险的皇上呀。有一天,皇帝跟他说,都城里有伤人吃心的狐妖,要书生剥了狐妖的皮来复命,否则就要杀掉他。  书生不愿意。书生把这件事情瞒着狐妖,他想,他不怕死,他们能在一起多一天是一天。  可是狐妖还是知道了。”    “其实狐妖也有个秘密,她瞒着书生。那就是她活不长了。她和书生在一起,犯了天条,违了人伦,短寿是她要担的因果。  她最后一刀一刀剥下了自己的皮,她想,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她给了书生最永久的守护。”    “书生要阻止,可是来不及,他抱着狐皮痛哭十日。十日之后,他很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第十一日,他平静地披上狐妖的皮毛。他离开了都城,他变成了一只狐妖。”    我叹息:“你看,多么极致的爱。人都可以放弃成为人,去成为妖精。”    为什么要说这样多,我也不知道。可他站在那里,没有走,居然能听我说完。    他微笑,表示赞同:“是啊,多么极致的爱。”    我们说话到这里,平治石的那一面传来了喧声。其中夹杂着一个熟悉的声音,我一个激灵,都不用探过身子去看,就知道是谁来了。  彤妃宫里的掌事姑姑。    我头痛。她从彤妃宫里走来,气势汹汹,声音从老远的地方传来。我心里有数,十之八九,是东窗事发了。    我把那本书揣进怀里,拔脚就想开溜。    从石壁那儿探岀一丁点,我眼瞧着,掌事姑姑带着一群宫婢奴才过来,兵分两路,大有左右包抄之势,耳边依稀还有掌事的声音“就许婕妤家的臭丫头总在那儿……”云云。    ——当真是溜无可溜。    于是我干脆利落地乞求陌生人:“帮帮我。”    他笑:“好。”    那个时候,正是楚国的“心事节”。在这个节日里,百姓们都要放“心事灯”。其实这和普通的莲花灯并无甚区别,只不过是在灯里面放了一些写在纸上或者写在枫叶上的小心事,再让莲灯载着心事随水漂去。    碧芙池里,也放着心事灯。    这个陌生人燃起一个火折子。点燃了自己手中的那把合起来的扇子。  怎么岀手的?谁知道,谁看得清?    我只见那把折扇像一羽箭,又急又快又优雅,像蜻蜓点水似的,在湖面掠过,在每盏花灯上掠过,然后“嗤拉”一声,大半个湖面都被点燃了!    一瞬间,宫人再也没空来抓我,个个慌慌张张的喊着“走水了走水了!”  “来人啊,湖里走水了!”    我赶快走,当然没忘记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喊住了急匆匆的我:“丛芷,回头看。”    我愣了一下。    他单是微笑,眼睛里映着三千世界的繁华。  他轻声笑道:“看,江花。”    ——日岀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后来,我当了皇帝,我见过洛阳的牡丹开成璀璨的花海,我见过上元节的火树银花,将整个帝京都点亮,可我再没有震撼过。    因为我在十四岁那年,见过一池的火,火光潋滟,在水泽里盛开成了一个春天的江花。  一见的惊艳,地动山摇,从此再也没办法忘记。再没有什么能取代。    我那时看着他。  我那时想,他真是个好心的陌生人。  他要是问为什么,我都准备跟他说实话,是彤妃欺负了我母亲,于是我偷偷在她宫里砖石上浇糖水,招来一大群蚂蚁。    可他不问为什么。    后来,在漫长的岁月里,我做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有好事,但坏事居多。  他从不问为什么。    十四岁的云丛芷愿意把这个理解成一种信任。这种信任,以及信任带来的默契、无条件依赖,这些东西在宫廷里太过罕见,就像沙漠里的水。    我是在沙漠里行走的人,我太渴,我渴了十四年。    我渴了十四年。做了皇帝,我以为能好一些,可惜并没有。  我渴得很厉害。却没有谁懂。当年的陌生人懂,可后来,他装作不懂。    ——直到进月神庙的时候,我都还在想着这些事。  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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