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命的在他们的指点下,豁出脸去,好歹一日能做成个一两单。
不管挣多挣少,他总会偷偷留下一文钱,每隔五天,拿着五文钱给他们买一点点贱价的碎米,让他们得以饱腹。
他是如此慷慨。
乞丐大哥总给大家加油打气:“捱着吧,只要前头有打胜仗的消息传回来,大家心里就不害怕了。非但不害怕,还会舒心高兴。到那时候,咱自然就有饭吃了。”
可前头一直没动静。
立冬之后天一日比一日更冷,这一夜城里坠坠下起冰粒子似的雪,打在人身上发痛,却飘扬不起来,不是瑞雪。冰粒子落了满身满脸,栗浓眼睫上都结了一层白霜,如此饥寒交迫,终于叫人忍受不得。
几人集思广益,开始商量对策。
一人道:“咱或许可以到平康坊试试运气。”
平康坊,全丰殷人均消费水平最高的消费场所,听曲观舞喝酒拉手陪床全都有下限没上限的不明码标价,切切实实的销金窟。
另一人道:“咱去干啥?吃舞娘乐伎的剩饭?”
“诶!怎么,你还看不起他们的剩饭?去那里的人哪有正经吃饭的?那里的剩菜都是一整套席面直接撤下来倒进泔水桶,全都是全须全尾的肥鸡大鸭子!”
又一人道:“算了吧。那地方咱都进不去坊门,平康坊诶,里面哪有乞丐?”
“而且都是楼里都养了一票打手,好不好,还要吃一顿拳头呢!”
“对啊,不如咱还是到大成寺里抢口粥喝吧!”
大家伙的讨论渐渐平息下去,都不用大哥发话,都知道没什么可行性。
栗浓却慢半拍地问道:“真的有肥鸡吗?”
一位老弟叹她没见过世面:“何止肥鸡啊,山珍海味,你想都想不到!”
栗浓想了一下,她最想吃的不过是炙羊肉,向来应该有的。
她立起身来,道:“我去碰一碰运气吧。”
她脱掉破烂不堪的外袍,又洗了洗脸,这样看来,她就不像个乞丐了,只像个穷人。
栗浓甫一踏进平康坊,只见两侧朱楼翠瓦,彩绦飘摇,绮户遮掩着美人面,灯笼俱做成奇巧花灯样式,白日里燃着旖旎暧昧的红光,柳树下栓的白马颈下老大一颗红宝石,竟然也没有人敢来偷来抢,栗浓算是识马之人,知道这匹马本身比它脖子底下的红宝石值钱多了。
这样名贵的宝马,放眼望去,遍地都是。
地上车水马龙鼎沸人声,楼上凭窗饮酒寻欢作乐,隔着飘飘扬扬的轻纱,能看到里头载歌载舞,舞蹈曼妙,琴声悠扬。
真乃天堂。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从前读诗的时候只觉得莫大的气愤,现在只是有点无话可说罢了。若说起来,她也猜得到襄国公府里现在过得是什么日子照样是那奢侈得不像话的喝法吃法。
顾临川的享乐之心是极重的,从他在自己家筑了座山,再从他修得豪华无匹的马厩都能看出来。
空气里都是香粉气味,与酒肉臭气混杂在一起,闻上去倒有点像铜钱的臭味。
栗浓撑到今天,闻到这味道,猛地一阵眩晕,不得不找个犄角旮旯坐下来,稍微歇一会。
鼻尖忽然传来羊肉汤饼的香气,栗浓支楞起身子,扒着墙角去香气飘来的方向看,拐角处是一家大酒肆,上下两层楼,门面十足气派。里头应该什么珍馐都有,但什么东西能比羊肉香?栗浓闻到别的还能忍,闻到羊肉面的味道,再也忍不了了。
香气与热气就像生了尖牙利爪,来回磨蹭抓挠着栗浓的胃。栗浓靠着冷硬的墙,啃着自己指甲全被啃秃的指头,直勾勾地瞅着店面冒出来的白烟。
羊肉汤饼,乳白色高汤上飘着油花,手抻的汤条劲道弹牙,呼噜一大口汤条,滚烫香浓的鲜汁炸开在舌尖,浑身通透,鼻尖冒汗再咬一口软烂肥厚的羊肉……啊!
栗浓猛然恶向胆边生,我为什么不去直接吃霸王餐?他能怎么样?敢怎么样?
这时一位食客来到酒肆前,他正要进门,忽然感觉到了杀气,不动声色地斜了一眼眼冒绿光的栗浓,栗浓满眼都是人家桌上新出锅的面条,看都没看他。
他扭脸进了铺子。
这位食客气度不凡,生的环眼髯须,高壮凶狠,腰佩一把大陌刀,一径走到最角落,要了最上等的酒肉。
大家都忘了吃饭,只顾看他。店家越看他越像鲁智深,怀疑他是仇家雇来砸场子的。
可他真是来吃饭的。
酒醇肉肥,他吃得慢条斯理不紧不慢。
他虽长得凶狠,却并不丑陋,反而甚是英俊,只是两眉间却有一道细长高鼓的疤,眼神十足凶狠,大有一种谁看我我砍谁的架势,让人生惧。
肉吃尽酒喝干,他将碗一摔,大叫了一声“痛快!”,在凛凛脆响与满座惊诧中起身结账。
酒博士在后头划拉算盘,他直接取了十金摔在台面上。
这出手阔绰得令人瞠目,满座无声,酒博士拨滚着一颗算珠,不敢收钱。
那大汗直接掀袍离去,临了一指外头:“给外头那人弄碗汤饼吃。”
面面相觑的客人们议论着这个陌生汉子:“这也太阔了!面相生得这么凶,莫不是什么江洋大盗?”
他拔步而去,在门口和栗浓打了个照面。栗浓下定了决心要白吃人一碗面,大不了被打一顿。雄赳赳气昂昂来到门前,大汉只是看了她一眼,啥都没说就擦肩而过。
栗浓还奇怪这人干嘛要看她,一进门,小二先迎上来,热情地招呼,栗浓糊里糊涂落了座,一旁食客兴致勃勃地问她刚才与刚才那人什么关系,他是干什么的,怎么那么有钱……
栗浓搞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时,自己恩人早走出半条街。
她捧着筷子眼含热泪,倒不是单纯为了一碗面,虽然这碗面实在好吃得要命。主要是那大汉的行为感动了她。这样仗义疏财、一掷千金、古道热肠、事了拂衣去,是她最熟悉却好久没再见过的江湖气。
这小破城里,居然还有同道中人。
这同道人还这样与她心有灵犀,知道她最想吃羊肉汤。这哪里萍水相逢,这根本是他乡遇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