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她垂眸发呆,紫雨墨提醒道“快走吧,眼瞧日薄西山,我们需找一处没这么荒凉之地歇息一晚,明早再继续赶路。”
紫雨墨说罢,脚下便生了风似的,快步行走着。叶雪霜见状,连忙小步跑着,紧跟其后
入夜星辰,廖廖之苍。篝火生之,暖心温护。
叶雪霜慢条斯理地啃着紫雨墨狩猎回来用以火烤的野兔,抬头见紫雨墨大口大口的咬着,觉得很有意思,毫不做作。于是,也跟着学了起来,大口大口的撕咬着兔肉。
这兔肉实在是太好吃了,若是搁在以前,她一定会觉得吃兔子是一件十分残忍的事。可是现在,不知是身处异地心境不同了,还是雨墨的手艺实在了得,她不但觉得罪过,竟还觉得好吃。
“雨墨,这烤兔肉若没有盐来调味,定会索然无味。因为没有味道的肉,跟鱼肉不同,若是一点儿味都没有,不管吃多还是吃少都会觉得腻口,难以下腹。好在你冰雪聪明,竟然想到用蜂蜜来涂抹调味。蜂蜜烤出来的肉,虽然是甜的,但那味道好吃极了!”
紫雨墨撕咬下一口兔腿肉,鼓着腮帮子,眉头微皱,似乎没那么喜爱。她说:“有一年我跟随我爹去水国,在途径一处荒野休息时,我爹猎了一只大野鸡来烤着吃,却不料背靠而坐的树上竟滴下了蜂蜜,恰巧落在烤好的山鸡上。我们以为那烤鸡毁了,正想扔掉,却不想这蜂蜜的味道随之飘香。尝了一口后,发现那味道还不错。于是,就多了样调味之品。”
“这里难道无人用蜂蜜烤肉吗?”
“未曾听过,许是少有吧。至少从那后,我跟我爹出门狩猎时都是以蜂蜜来替代盐巴。”
“只是我不大爱吃甜食。”
这便是她皱眉的原因。
叶雪霜笑着道“我还好,甜的咸的我都能接受。”
紫雨墨抬头看了她一眼,轻笑不语,悠悠的吃着野兔肉。
叶雪霜吃完手中的兔肉后,又掰了一只兔腿来吃,一边吃一边问:“雨墨,你家乡在哪?”
“斯佳斯国,都城顷浙城。”
“斯佳斯国都城可是国都?”
“嗯。”
“那里是怎样的?”叶雪霜很是好奇。
紫雨墨看着火堆,眼眸泛起轻柔之色,“以斯为谦,以礼为佳,以斯为绪。这是我国的风土人情。君主为上,百姓安居乐业,常以柳絮编织为商,以南湖美景为鼎,是一个很和平的国家。”
“既然和平,那你跟你爹为何还要入江湖?常言道,知足常乐也!”
紫雨墨看着树旁的盘蛰剑,双眸垂落,悲自心生。浅声答曰:“我爹是为我娘,而我……只是为了自己罢了。”
“人皆有欲,有机会实现,勇敢前行又有何不可?你的做法,我认同。”
紫雨墨浅笑,反问:“你呢?”
“我?”
“嗯。你说你无家可归,但人总归有出生之地,你是哪国人?”
叶雪霜垂下握着的兔腿肉,背依靠在树干上,仰望着星辰,手指向夜空某一处,笑着称:“若是我说,我来自天上其中一颗星星,你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