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哥,黑社会好啊!干的是无本的买卖,看谁不爽就扁谁。”
“听起来似乎不错?”
“那是相当的不错,天哥,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飙车党的老大!”
郝阿水可不是墙头草,更不是软骨头,他之所以选择林浩天做飙车党的老大,那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和斧头帮的交战迫在眉睫,如果不找个大能人过来,飙车党就算拼赢了也要元气大伤,到时候如果南台市的其他帮派落井下石,飙车党恐怕就要在南台市消失,为了保住飙车党的名号,郝阿水不得不丢卒保车!
“只是飙车党,我觉得这个帮派的名字不够好!”林浩天摇了摇头。
“天哥觉得叫什么好?”
林浩天刮了刮鼻子,道:“要忧郁一点,还要有诗意一点,当然还要萧杀一点。”
老大,我们是黑社会啊!要忧郁诗意干鸟?想是这样想,但阿水嘴上却迎合道:“天哥的想法就是与众不同,如此才彰显品位和个性,我这几天就让兄弟们好好想。”
“血葬红眸。”林浩天木讷地开口。
“血葬红眸?”见了林浩天那痴呆呆的样子,郝阿水没来由打了个寒战。
“这个你去想想就好,和斧头帮约的是什么时候?”林浩天晃了晃脑袋,有点沉。
“三天后,滨湖公园。”
“到时候你来金柜找我,”林浩天丢掉了嘴角的烟头,刚要走人,想了想,终于还是忍痛将挂在脖子上面的玉拽了下来,丢到了郝阿水的手里。
“天哥,你这是?”郝阿水大惊失色。
“你都是老子的兄弟了,老子怎么好意思要你的传家之宝?”林浩天说着,头也不回地进了金柜,他已经看到了一个美女,立马就两眼放光起来
郝阿水捏着那块初恋女友送给自己的玉,傻傻地看着林浩天消失在自己的眼前,良久,终于喃喃吐出两个字:“天哥。”
金柜附近的巷子里面,停了二十来辆机车,三十来个混混打扮的少年或站或蹲地围在一起,不少人的嘴角还叼着香烟,在夜色中明灭的烟头很是骇人。
“水哥。”见郝阿水进入小巷,飙车党众人统统站起身打招呼。
郝阿水道:“兄弟们,从今天开始,天哥就是飙车党不,是血葬红眸的老大。”
“血葬红眸?好难听”
“啪!”阿水抡圆了胳膊,一巴掌打在那弟兄的脸上,把林浩天的动作学的惟妙惟肖,“难听你大爷!从今天开始,飙车血葬红眸唯天哥马首是瞻,不想干了的统统给老子滚!马热戈壁,等血葬红眸统一了后街,求我都不让你们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