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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少苟。

我起身后又去看了我的二姐姐。    我二姐姐她躺在那万年寒玉冰棺里,安静沉默地像我师父其他房间里,摆放的那些个漂亮的娃娃。    我师父身为帝国第一偃师,她的房间里有很多她曾经的作品。    不过我师父却说,我的那具身体并不是她最得意的作品。    我有点好奇,能够被师父称之为得意之作的身体,究竟该是有多么的厉害。    毕竟我自认,这世上应该没有比制造我的这具身体,还要用更加珍贵的材料了。    啧,可惜这世界上最宝贝最巅峰的作品,马上就要被沈家主那个混账王八蛋给毁了。    其实毁了也挺好。    只要毁了,那这世界上也就没有冥主白少苟这个人儿了,那我也就……能安心的离开天都了。    唉。    我叹了一口气,接着又看了看我那个活泼可爱娇俏可人,永远也长不大的二姐姐了。    哎呦喂哦,我的二姐姐哟,她现在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躺在这个劳什子的万年寒玉棺材板儿里哟。    看上去真他妈的是乖巧极了。    我觉得,但凡任何一个再混世魔王的家伙,都不会再有比他们死了以后,躺在那棺材板子里更乖巧可爱的时候了。    我二姐姐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其实一直都有在疑惑一件事。那就是我二姐姐她的身上,明明有着父亲和母亲各一半的神魔血统,为什么她平日里的时候,却总是混蛋的时候比较多?    后来我仔细的琢磨过,觉得大概就是俗话说的:学坏蛋的事情,总是快的很,而好人也十分难做。跟这句话一个道理吧?    啊?    我琢磨着应该就是这个理儿。    梦到这儿就结束了,这是一截儿梦的内容。    还有一截儿,是个乱七八糟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    只记得有个人单膝跪在我的面前,给我的手上套了个不知道用什么杂草做的戒指。    说起来我好像不是第一次梦见他了,上回沈正玺那混蛋不晓得给我吃了什么的时候,就梦见过一次。    不过上回那小子给我戴的是花冠,这回是草戒。    我仔细想了想,我是个人造人,一定不会做那些个乱七八糟无法分析数据的梦境。    所以我猜那一定是我的过去,关于我过去的记忆。    在我成为人造人之前的过去。    有点子好奇。    但是……好奇害死猫,而且我觉得,按照我看过的那么多的案子和话本子来说,每一个人造人的背后都有着无数的血泪心酸史。    比方说,我可能是被迫成为实验体人造人,他们为了控制我抹去了我的记忆。    或者说,我可能是为了复仇自愿成为实验体,但是他们为了防止我不听话擅自行动,抹去了我的记忆。    还有个可能,其实我的记忆根本不是我的记忆,我只是仿造某个人做出来的。而为了不让标本的那些记忆影响我,所以才抹去的我的记忆。    当然,还有个其他可能。    比如,他们——我的那些制造者,为了得到我这个最适合做实验的身体,谋杀了我的家人将我抢走这样的故事蓝本,也是很有可能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我对复仇这件事,并不热衷。    不管是以上哪种可能,都随他便的随风去吧。    前尘往事多绕人,我现在只是个人造人——而且按某个逻辑来说,我其实已经死过了才是。    都已经是下辈子的人了,还管他上辈子的恩怨做什么呢?    我这辈子啊,也努力的马不停蹄地去死就好了。    做什么还要费事去解决上辈子的疑难杂症,和不知所谓的爱恨情仇呢?    前尘往事啊,不重要不重要。    我啊,这辈子也只需要继续马不停蹄地去死就够了。    这样我也就不用再忧愁如今的仇了。    我枕着手臂,另一只手放在眼睛上笑了笑。    只要我将时光蹉跎到我的生命尽头的那一刻,我便解放了。    真好。    至少我这辈子,不用再和那些个家伙们吵来吵去的了。    想想就是觉得棒极了。    我弯唇笑着,起身蹦下了床。我在书柜的位置里翻找了一阵,终于找出了我想要的东西。    是一块玉牌,冥府的玉牌。用的还是魂玉。    上面刻着我如今的名字,江少白。    这魂玉挺有趣的其实,摸在手里,一阵温热,天寒的时候,用来暖手倒是不错。    还有一块,上面刻的是我曾经的名字。    白少苟。    天都冥府之主,偃师一脉的少主人——我,白少苟。    “唉……”    我看着那块儿玉牌叹了口气,想起曾经当少主的日子,是有多么的难过与悲痛了。    整日整日里处理不完的公文杂物,总也这不许那不许应当顾及身份的所作所为……哪里有现在的日子快活?    所以我打死也不回去的决定,真是对的。    简直是正确极了!    感谢沈正玺六年前的不堪一击,这才让我有了离开那个鬼地方,丢下那个鬼身份的理由。    十分感谢!就冲这一点,我就原谅他了!    我收好了两块玉牌,想了想以防万一,我一块挂在脖子上,一块缠在了手上。    这下要是还能丢了,被人捡到,我就真的可以上吊自杀去了。    戴好两块玉牌,我整理了一番衣饰,以防被人发现身上的东西。    接着又回头看了看,还有没有什么需要带着的东西。    仔细想了想,还真没什么要带走的,于是便摇了摇头,开门打算离开这里。    我准备离开天都。    我在这方寸之地躲了六年,望了他六年,都没能让我觉得非他不可。    我承认我还喜欢着沈正玺,因为他是这偌大天都里,唯一一个和我没有立场冲突,并且还能确认不会害我的人。    他不会为了什么东西而出卖我,尽管他对我目的不纯,可他却不会伤害我。    如他所说,他只是想要得到我的那具身体而已。    我在这天都近处,等了他六年,都没有等到一丝一毫从他那里流传出的有关于我不利的消息。    由此可见,我这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看在他对我这么好的份儿上,他不过是想要那具身体拿去做研究而已。送给他便是了,反正左右最后被发现了,也是他的麻烦和问题。    我其实也有想过带着他一起走的,但是我想了六年,最后还是觉得……没意思。    带着他走也没什么好玩的,还不如我自己一个人流浪,还省钱。    ……省钱?    省钱……    我觉得我真的是被这六年的生活,给贫穷坏了。    竟然真的还会在乎钱的问题。    唉,真是人心难测人心难测啊。    谁能想到六年前谈笑间便是浪费个千儿八百万的人,在六年后会跟街头小吃的商贩斤斤计较个毫厘之差呢?    哦,其实能的。    我六年前和人做交易的时候,也是一毫一厘的误差,都要打人的。    哈哈哈哈哈。    我锁好了我的房间门,离开的时候,那对儿小情侣里的那个男人,眼神古怪的打量了我一番。    我淡淡的瞧了他一眼,他又看了看,接着才对我问道:“你要退房了?”    “不啊。”我轻飘飘地说道,“我得要出差,三倍工资,不去是傻子啊!”    我一边说着,一边淡定地向着门外走去,我的手刚握上大门把手要开门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身后一阵异风。    我闪身避开的同时,伸手直取那个男人的咽喉命门。    我扣住了他的咽喉,手上另一只手异化出了利爪,斩断了他的四肢。    接着又加大了力气,捏碎了他的喉咙。    取下了他的脑袋。    我没兴趣知道他是为什么袭击我,又是被谁派来的。    反正我只要能保证自己再被他们干掉之前,先一步干掉他们就是了。    不过这件事,也让我再次确定,自己必须要离开这里不可了。    原本我还打算要去跟师兄告个别,现在看来……也还是算了的好。    省的那个老古板知道了以后,为我担心。    又跟我叨叨叨什么,女孩子杀人这种事情于礼不合。    呸,男孩子杀人就合了吗?!    我起身叹了口气,近身杀人最要命的一个弱点就是在事后得换衣服。    真惆怅。    我可没几件能换洗的衣物啊。    我转身向着那对儿小情侣的房间走去,看看那个女人还在不在。    我敲了敲门,略有些粗暴的问道:“有人吗?!”    里面无人应答,我贴在门上,竖起耳朵,听到了里面的呼吸声。    哦,感谢这个隔音垃圾又差劲的房子,这下子可真是方便极了。    我喜欢踹门这件事,这让我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量。    我踹门而入,粗暴地闯进了那个房间。    那个女人正躲在床上,惊恐地看着我。    哦,看来我刚才感觉到的,被人偷窥的眼神,应该就是出自她了。    “嘿,女孩。”我对着那个女人咧嘴笑了笑,露出我的獠牙道,“要和我说再见,或者晚安吗?”    这句话,是沈正玺过去经常跟我说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会想起这句话,反正……就是这样咯。    我对着那个女人笑完,便飞扑上去结果了她。    和那个男人一样,取下脑袋,我将他们两个人的头颅摆放在了一起。    鼻子抵着鼻子,嘴唇亲吻着嘴唇。    一家人嘛不是,就应该要相亲相爱的,对不对?    便是死了,也应该昭告世人你们的疯狂爱恋。    这才是……这他妈的是神经病!    我翻了个白眼,一脚踢散了那两个脑袋,冷哼了一声,双手放到口袋里,哼着一首我最爱的歌谣离开了这里。    哦,但愿房东来收房租的时候,不会去找紫金卫们来吧。    不过就算来了又能如何呢?    紫金殿殿主,紫衣卫的统帅首领,青君沈葉。    她会背叛我们之间的誓言吗?    她会亲手杀了我这个,被她费劲千辛万苦,不惜与天都所有的权贵们为敌,也要拼命救回来的混蛋吗?    我哼着歌谣,远远对着议院的方向恶劣一笑。    谁知道呢?    那可是青君,我的朋友。    天都第一,无人能胜无可超越不可复制的武者神话。    她以凡人之身,凌驾众族之上。    这样的人,谁能知道她的想法呢?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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