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别小看她,我估计她没疯之前,还是牧师家的大小姐呢!”
其他人沉默一秒,然后哄笑出声。
“她要是牧师家的大小姐,我就是亨利八世!要不然她怎么总往我怀里扑,还说我了不起呢?”
几个人后面说的话就开始有些不堪入耳了。
不过之前发表看法的人仍旧不服气地辩解了一句,“我听见过她用拉丁语祷告!”
“你怎么知道那是拉丁语?没准是那个疯女人瞎咕哝了几句呢!”
“我们老爷是天主教徒,会拉丁语,我听过几句,和她那天说得很像。”
格蕾丝已经开始记笔记了,饭菜被放在一边,成了备受冷落的角色。
如果有其他人在这,肯定会啧啧称奇。
主仆二人来到酒馆,既不喝酒,也不吃饭,一个神游天外,一个在做笔记,画面怎么看怎么诡异。
这时还没有圆珠笔,钢笔也极少见,格蕾丝用的是一种用铝制成的笔,这种笔的笔迹不容易被橡皮擦除,而且可以用很多年,写出来的字颜色不太深,像2H的铅笔,接触纸张时发出沙沙的书写声。(①)
约瑟夫从那种全神贯注的状态中脱离出来,看着格蕾丝的笔记,又看看旁边还没动过的饭菜,“格雷厄姆,我知道自己性格有些古怪,你可以不用如此迁就我。”
“您作为治安官,做事尽职尽责,这是非常令人钦佩的事,我的贡献微不足道,又哪里称得上是迁就呢?”
格蕾丝对于公爵大人这一点,确实非常钦佩。
贵族们以不事生产为荣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即使是做了一方官员,很多贵族也不过是挂个名罢了。
尤其是治安官,由于接触凶案,很多贵族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意细查,得过且过。
像约瑟夫这样重视生命的人,在这样一群人中,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两人趁着菜还温热,简单地吃了一点,就乘着马车,往伊登庄园的方向去了。
该问的暂时已经问了,剩下的,要先等等治安队那边的调查结果,才能决定下一步的路线。
霍恩先生终于又“夺回”了自己的徒弟。
他带着格蕾丝去了庄园自带的裁缝室,那是裁缝女仆们为庄园里其他人做衣服的地方。
伊登庄园每年都为仆人们提供新制服,总管和管家则提供礼服。
不同于女仆,男仆们的服装十分奢华。
格蕾丝每年可以领三套礼服,分别是晨礼服、夜礼服以及陪同主人外出的外出服,每一套都价格高昂,为的就是不丢公爵府邸的面子。
而女仆就不同了,她们被防备也被羞辱着。
女主人们认为她们穿得光鲜会勾引男人,使自己的庄园发生丑闻,很多人家会让女仆自备工作服,且必须为黑色,不得有任何多余装饰。
伊登庄园虽不至于如此,但也只是为女仆们提供朴素的工作服,楼下是仆人们的天下,严肃的女管家认为女仆该穿成什么样子,她们就只能穿成什么样子。
霍恩先生领着格蕾丝过来,一是认识一下仆人,二是量尺寸和挑选面料。
男士礼服样式上没太多花样,版型基本一致,四个裁缝女仆几天就能做好。
“晨礼服的马甲用珍珠灰的缎子,领带用灰色真丝的,夜礼服的领结用凸纹棉的……还要联系本地的制鞋匠,做几双合脚的皮鞋……”
虽然霍恩先生按理来说已经荣退,但仆人们始终对他心存敬畏。
解决了工作服问题,霍恩先生上下端详了格蕾丝一阵子,摇了摇头,“你的怀表最好换成阿尔伯特双头表链,这样另一头就能挂一些小工具。”
根据霍恩先生的说法,公爵大人在遇到难题的时候,会想要抽一支雪茄,因此格蕾丝需要随身携带一个雪茄切割器。
这种时候,虽然不常见,但作为仆人,总要面面俱到才好。
管家莱斯利先生站在楼上,看着霍恩先生带着格蕾丝,在庄园的领地上四处游荡,细心地给她讲解着什么,内心涌起一股不甘。
如果格蕾丝是代理人,他或许不会有这种心理。
但格蕾丝现在是总管,是伊登庄园里,和他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仆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仆人们总是靠着熬资历晋升的。
反正霍恩先生从前就是管家,后来不也晋升了总管?
只是莱斯利先生忘了,霍恩先生曾经伏低做小,给前任总管当了将近十年的小跟班,才学会了这一身本事。
如今有人年纪轻轻,就掌握了这方面的知识,霍恩先生又何必舍近求远,再花十年培养一个工作寿命更短的新手呢?
莱斯利先生注重自己的利益,放到其他人身上,亦然。
霍恩先生如果想要尽快安享晚年,格蕾丝对他来说自然是更好的选择。
当格蕾丝和猎场看守员、园丁、园丁学徒、车夫和马倌,一共九十余人通通见过之后,已是下午六点多了。
对霍恩先生来说,洗衣女仆级别不够,不必格蕾丝特意去见。
日子就在这种氛围下,过去了几天,很快就到了礼拜日。
仆人们穿着自己最体面的衣服,集体去教堂做礼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