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出现了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情况,剧组方律师辩解理由很简单,全息电影世界是人脑意识的具现,而一个人所有的认知画面,哪怕是想象部分,也是来源于现实环境的映射。
意识不由人控制的,现实看到的东西,可能无意间观看就进入了导演的大脑,然后导演在拍摄电影的时候把它构想了出来,细节上有了不同,这种情况,并非是主观意义上的,有意识的去抄袭,如果就这么判定为抄袭要版权的话,那电影出现的现实著名建筑、古装戏里的物等等……是不是也该找导演要版权费呢?
其实那部剧的衣服,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和几个品牌的高定新款极为相似,确实有非常大的抄袭嫌疑。
但那个时候全息电影刚刚兴起,相应的法规还不够完善,没有关于这一块相关的授权法案。
最终那个案件以品牌方们败诉告终,在一年后,才完善了相关的版权保护法案。
可是即使有了法案,对于很多现代剧剧组资方角度来说,投资上的事那是能省一分是一分,明明在导演机里拍摄没有花费一分布料材料,为什么要给品牌方几百万几十万的和购买现实服装等价费用?
而在时尚圈的设计师们看来,服装的材料不是衣服价值的体现,服装的最高价值体现,是他们的灵感设计。
两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这就造成了不少影视投资方还是钻空子,通过对服装进行微改来规避版权费用,时尚圈的设计师们厌恶这种擦边行为,越发不肯在授权费用上降低价格,甚至反而提高,恶性循环就这么形成了,买不起衣服授权接着钻空子,钻空子导致授权费用提高……
但同时,电影捧红的明星,又是时尚圈无法抗拒的宣传力量,这就导致这个世界里的时尚圈和电影圈两者之间关系变得非常微妙。
后来几乎每隔个一年两年,就会爆出一起服装抄袭事件,又最后牵牵扯扯,有的成功了,有的不了了之。
综艺节目反而和时尚界关系融洽一点,因为大部分综艺还是摄影模式,明星上节目代表的是本人而不是角色,自然不会穿山寨版。
魏澜要拍的这部电影,会出现很多时尚大牌,想要在电影圈和时尚圈这样微妙的关系下,购买版权将会是一笔极大的费用,并且很多品牌有同行规避,比如男装礼服,你用了l,就别指望得到jee的授权。
“为什么不找品牌谈广告植入呢?”
“广告……植入?”这下轮到魏明杰迟疑了,咀嚼了一下这个词后,他大致明白了魏澜的意思,然后摇了摇头:“以前有电影做过这种尝试,导致票房失利,骂声一片,快钉在光影网的低分耻辱柱上了。”
魏澜直接疑惑,然后用手机查看了一下世面上相关的影视作品,然后又再度无语的发现这个世界的电影行业上,广告植入比较少,甚至可以说基本还没有兴起这个概念。
或者说,广告的触角目前只伸到了电视圈综艺圈,还没有在电影圈蔓延。
至于魏明杰说的那部电影,魏澜立刻去看了一下,很快分析出了失败的原因,植入效果不够巧妙和高级,并且这个世界的全息电影市场足够火热,投资并不紧缺,有了一个负面的前车之鉴,电影导演们就很少再做这种尝试了。
但是魏澜眼下想拍的这部电影,不做广告植入完全是辜负了它。
想到此处,魏澜不禁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的志向一直是做一个成功的导演,而不是成为一个商业营销鬼才,但是这个世界莫名其妙的发展滞后不允许她这么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