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念笙闭着眼睛继续道:“墨知行,你知道吗?我在帕罗奥多读书的时候,有次被几个美国人给盯上了,我当时特别害怕,可我那时候刚去美国,我谁也不认识,也不敢跟爸爸妈妈打电话,我怕他们担心,可我真的害怕,我怕自己出事。”
“你知道的,美国枪支是合法的,可我那时候还没有枪,而且那天的天好黑,还下着雪,所以,我好害怕啊!真的好害怕,我就一直走啊一直走,然后在心里不断地想,谁能来救救我啊!随便来个人就好。”
“可是你知道吗?就在我特别绝望,特别崩溃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哥哥,他穿着一身军装,看着特别帅,就跟他求救。他救了我。”说到这儿,顾念笙笑起来,眼泪也无声的落下。
“我当时,真的好开心啊!特别特别开心。”顾念笙又是傻笑了一番,这才继续:“可他救了我,我却不记得他的样子,我就记得,他很高,大概跟你这么高,虽然他没有讲话,但我还是感觉他好温柔啊。而且,很善良。我看到他,看到他穿的那一身军装,我瞬间就有了安全感,就感觉他一定会保护我。”
“后来,国内的小学妹问我,在美国遇到危险的时候怎么办,我说,如果可以,就往大使馆跑。他们会保护你。再不然,你就祈祷上苍,让上苍派个英雄给你。”
顾念笙说完,咧着嘴笑看着墨知行:“我觉得那个拯救了我的军人,就是我的英雄。”
“墨知行,你也是英雄。永远都是。”
“所以,千万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那些人,都是渣渣。全都是键盘侠,你啊,千万不要理会他们。作为英雄,所谓第一美女,我顾念笙的丈夫,墨知行,你一定要开心一点儿啊!”
开心一点儿么?
要如何才能开心一点儿呢?
墨知行想了一路,都没明白。他看着靠在副驾驶上睡着了的顾念笙,眉眼难得的温柔。
他还记得,那是五年前的冬天,他因为出公务去到了美国加州的帕罗奥多,线索丢失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女孩。
那个时候,那个围着厚厚围巾,穿着长款羊绒大衣的女孩子紧紧拉住了他的衣裳,颤抖着向他求救。
“救救我,哥哥,我知道你是军人,我求求你救救我,哥哥。”
即便是有任务在身,他还是无法拒绝她的求救。
只是那时候,他并不知道那就是顾念笙。直到和顾念笙结婚,他都并未将那个能拎着棒球棒打晕墨纪安和温静雅的女人和五年前那个瑟瑟发抖哽咽地向他求救的女孩子联系在一起。
直到顾念笙开口,他才发觉,原来五年前,两人就曾遇见。
初相识于冬季的雪夜,再相逢是五年后的夏夜,不同于那次的“救救我”这一次,她自信明媚的站在他面前,拿着棒球棒问他要不要跟她结婚。
五年,是有多漫长呢?竟然能让一个人改变这么多。
而这五年,又有多短暂呢?竟然让他们一转眼就遇见。
从曾经的相遇不相识,相逢不相知,到现在的同床共枕,却又各有心思。命运,终究是太过难以捉摸了。
墨知行站在车前抽完了一整支烟,见顾念笙还没醒,这才打开车门,将她从车上抱了下来,朝着别墅走去……
翌日,顾念笙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头晕脑胀,说不出的难受。
挣扎着坐起身来,眼睛眯开一条缝瞧着,见窗帘被拉开了一半儿,墨知行正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喝咖啡,抓了抓头发,道:“你不去上班么?”
闻言,墨知行看了她一眼,“你不也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