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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要参军的普通少年

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虽然天生神力喜欢打人,但在现代社会这天赋给自己带来的唯一作用,就是大学毕业后搬砖搬的多一点,但工资不见涨,还不够自己吃饭的!

然后某一天搬完砖一觉醒来,便来到这见鬼的世界。

要说唯一的好处人也变年轻了,占了几年的便宜,现在大约十五岁。

进到一个村子时,有个公子哥看自己脸长得帅,就派家丁过来抓自己去做**。

然后那些家丁就被李适失手打死了,就算是那个公子哥也被打死了。

没办法,当时刚穿越,李适没想到拳头的力量比在原本所在世界的拳头力量更大。

所以没有收住力,一拳就直接就把扑上来的家丁给打死了。

当时,不但那公子哥惊呆了,就算李适自己也惊呆了。

然后李适就下定了决心。

怀着打死一个是打死,打死两个也是打死的心态,心一横,把这些人都打死了。

所以,村子李适是进不去了,一边向深山老林中躲避,一边思索着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在深山老林中,李适一路横行,路上遇到的什么豺狼虎豹,见到打死就是了。

尤其为了避免还需要自己去找食物,李适每次吃完,还会留下一块血淋淋大腿做诱饵。

可惜在森林里钓鱼钓了一两个月后,好像动物们对血腥味都不敏感了。

真不明白,血淋淋的虎大腿难道不香吗?

李适想要吃肉也变得困难起来了,尤其是自己食量大,没肉的日子真的很难熬!

不过,还好李适到底成功穿过那一片山林,来到平原上。

然后李适知道这里是大仙国与妖族边境,而且因为各种原因逃命到这里的人还不少。

只要不是本地人,十个有九个是犯了事的,而大仙朝的官方为了管住这些人,便弄了一个悬赏,只要猎杀妖族的人,就能够换取到生存物资,甚至能够赦免罪责。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适花了半年时间靠着一手标枪射死人,混出个血枪名声。

说实话,游走在生死间的感觉,李适还是感觉很不错的。

至少对于突然来到这世界的李适来说,这种感觉让自己真正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至于救秦雄的理由,纯粹是李适看到妖族与大仙朝的战争,感觉比较起单人的生死搏斗,还是在战场上看着千万人在眨眼间死去,令自己感觉更加血脉喷张。

没有错,离开了那个法制健全的社会,李适心中的猛虎被释放了出来。

丝毫没有那种失去了法律保护的战战兢兢,有得是老子终于能合法杀人的畅快。

再加上李适自己除了打打杀杀生生死死,还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还能让自己所触动。

所以,在听到秦雄死前大声咆哮,好像还是个官时,便打算通过秦雄进入到军队中。

毕竟李适只是放开了心中的兽性,变得崇尚暴力,又不是脑残天真。

自己去报名参加军队,肯定从大头兵做起,但通过救了秦雄再去参军,自己要求不多,从伍长做起不过分吧。

一路上秦雄与李适交谈,倒也不觉得李适难打交道。

因为,秦雄问什么,李适就会回答什么,至少看起来相当真诚。

当然要是问道家中可还有家人之类的问题时,李适也直接以孤儿出身来回答。

“李适小兄弟,现在我们大仙国与妖族交锋越发激烈,正是需要你这样人参与,不如你做我的亲兵怎么样!”秦雄看着李适忽悠着说道。

“你会冲锋陷阵在最前线吗?”

“不会!”

“做你的亲兵能冲锋陷阵在最前线吗?”

“肯定不会!”

“你怎么当的将军,连冲锋陷阵都不会,我当你的亲兵有什么意义!”

“我特妈……你这么纠结冲锋陷阵做什么,你就不怕死吗!”

刹那间,秦雄感觉天被李适给聊死了,这是神经病吗?

谁人上战场希望当炮灰的!

亲兵这种兵种可以说只要主将自己不去寻死,那亲兵可以说是战场上最安全的兵种了。

最重要的是,就算是有什么功劳,主将能捞到的,亲兵也能喝口汤啊。

这么高回报低风险的战场职业,居然被嫌弃了?

居然被这个家伙给嫌弃了!

秦雄现在有点方,总感觉自己的思维跟这个李适的思维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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