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云清笑着用玉指指尖点了点陶乐的脑门:“你呀,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对待案情倔强的要死,发誓要查个水落石出。”
陶乐被姐姐亲昵的动作弄的有些脸红:“难道这样不好吗?将真相大白于天下,不判任何一起冤假错案,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这难道不是判官的职责?”
陶云清轻叹一口气:“你说的对,这样的确是一个好官,但姐姐也不希望看到你这样。”
陶乐默默点头,他明白姐姐的意思。
真正洁身自好的清官,是很难有好下场的。
因为一个人是无法斗过一群人的。
陶云清将桌上的书卷放入书柜中,轻声说:“当浑浊成为了一种常态,清白便有了罪。”
陶乐没有说话,而是怔怔的看着陶云清的背影。
当然,不是屁股。
“乐乐,同在永安县,同为正九品,甚至提刑司与判官相比地位还要更有所不如,你觉得宋兆为何会为难于你,不卖你个面子,让你接触戚氏一家的尸身?”陶云清轻声说。
陶乐知道,姐姐这是在考验自己。每当她称呼自己为乐乐的时候,就会传授于自己知识。
当然,不是生理上的。
“我想他应该是心中有鬼,”陶乐顿了顿,“另外,背后也有人吧?”
陶云清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个一根筋的木头居然能想到第二层意思。
“你已经有些推论了?”陶云清欣赏的看着陶乐,她觉得弟弟似乎长大了不少:“说一说。”
陶乐点头:“我推测,戚氏一家或许根本不是被人打晕后溺水而亡,而是有别的死法,否则宋兆完全没有必要不卖我这个面子,而能够造成提刑司出伪验尸报告,并且让宋兆心甘情愿替他打掩护,这个人应该不仅付给了宋兆好处,而且他应该有一些政治地位,让宋兆认为帮助他所能产生的利益,会大于得罪我所损失的亏损。”
陶云清眼中欣赏的光芒愈盛:“很好,那你推测一下,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个人,他的官职大概会在几品?”
“由于身为提刑司,宋兆会经常和一些品阶不高、周边邻县的人来往,若真是达官显贵,倒不屑于与他做交易。”陶乐沉吟了一下,不确定的说:“对方的官职应该也在八品至九品之间吧?”
“没有错,犯事者若真是七品及以上,官职至少也是个县令,对方完全没有必要绕过你来和宋兆做交易,直接强势打压就好。”陶云清使劲揉着陶乐的头:“行啊小家伙,数日不见,居然变的如此机灵,连这点都能想到,这还是我那个榆木弟弟吗?”
陶乐心头一惊,只能讪笑。
女人的直觉果然极为可怕,随口的玩笑居然都能无限接近真相...
“罢了,反正最近京城太平,闲来无事,我就陪你走一遭,也的确好长时间没有回过永安县了。”陶云清露出怀念的神色,永安县也是她从小生长到大的地方,只不过自从考中状元进京当官之后,就很少回去看看了。
陶乐一喜,他原本只是想拿到姐姐亲笔的口谕,若是能将姐姐本人带回永安,更是最好不过了。
毕竟美人陪在身边,总归不会显得太过无趣。
“那好,姐姐收拾一下吧,我们回永安咯。”陶乐笑着说。
...
过了片刻,二人便出了城。此时的陶云清已经换上了布衣,四品官袍太过华贵扎眼,若非是工作时间,否则陶云清是不会穿上官袍出街的。
为了遮盖姐姐美若天仙的脸蛋儿,陶乐还特地给姐姐买了一顶斗笠,理直气壮的说不想让别的男人对着姐姐流口水。
陶云清白了弟弟一眼,倒也依着他了。
人小鬼大,年纪轻轻花花肠子倒是不少。
出了城后,足足找了两圈,陶乐这才确认,自己马没了。
“完了,马被偷了。”陶乐面色难看:“偷马人,你马没了。”
“难道要徒步回永安县?”陶云清连连摇头:“那会很累的,我不要。”
陶乐叹了一口气:“那就只能再买匹马了。”
对于普通人家来说,马匹是很贵的,之前陶乐拥有一匹马,也是因为他在县内好评如潮,县令赐于他的奖赏。
“不要愁眉苦脸的,姐姐又没责怪你。”陶云清看着弟弟委屈巴巴的模样有些好笑:“姐姐如今俸禄很高,每月都有十两银子,支付一匹马钱不在话下。”
“十两?这么多?”陶云清有些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