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哥,我干了,你随意!”
“浩哥,不管怎么说,咱们大家那可都是三年得同学情分,以后一定得多照顾兄弟啊!”
“浩哥,高一新生报到那天,自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就认定了咱们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没想到浩哥明明是一个富二代,却竟会为了能迅速融入进班集体里而甘愿做出这么大的牺牲,真是受委屈了!”
“呵,贫困生,还连带着父母一装就是三年,你们可真行!”
“浩哥,鱼刺我都已经替你挑干净了。”
“’来,张嘴,啊——”
“我喂你!”
……
马屁、马屁、马屁,除了马屁,还是马屁!
整个包厢里,到处都是拍马屁的声音。
“不好意思,我是开车来得,不能喝酒,大家见谅。”
说着,这才将自己在商场购买的那三串钥匙拿了出来。
奔驰、宝马、奥迪。
“浩哥,你,你的手……”
手?
什么手?
嘶,天啊!
直到现在众人才察觉到沈浩的手上好像带着块表,那是浪琴名匠的复古款,两万六。
再加上那三把车钥匙,也就是说他至少拥有三辆车?
这意味着什么?
难不成,那车库里的奥迪R是他的?
谁都没有想到,沈浩居然会一个是隐藏了三年的超级富二代,随便一块手表就是两万六,一辆跑车就是两百十万,甚至还有至少两辆同级别的本次和宝马。
而且很有可能,还拥有一套价值数百万的豪宅。
那感觉,晕晕乎乎的,简直就跟做梦一样!
尤其是那两个老绿茶婊王静和刘婷婷,看沈浩的时候,眼睛都快要冒出绿光了。
由始至终,一直都紧盯着沈浩,就跟白骨精见到了唐僧肉一般,生怕他跑了似的。
刘佳,李功凯,祝松林,甚至就连陆晨明,张政都瞬间变成了沈浩的舔狗,要不是还顾忌着这里是公众场合,估计都想要跪下叫爸爸了。
“抱歉,我来晚了!”
蓝衬衫配格子短裙,一袭身学院风的孟艳辉,仍旧穿着高中刚毕业的校服外套,活脱脱一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
硬是让热闹喧哗的两大桌人,顷刻间安静下来了。
“你们这是?”
孟艳辉有点懵,总觉得这气氛,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啊?
“艳辉,你是不知道,咱们浩哥,原来是个隐藏的超级富二代啊!”
陆晨明就跟彻底转性了一样,三百六十度大拐弯,令人猝不及防,只要一有机会便分分钟化身成沈浩的狗腿,生动形象地给他在女神面前表演了一波什么叫跪舔。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可真够低调的!”
孟艳辉闻言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笑了笑,却并没有多说什么。
“我记得浩哥高二的时候,还跟孟艳辉在一起过吧,结果后来分了?”
“艳辉,你现在是不是特别后悔啊?”
在班里,王静最看不顺眼的就是孟艳辉。
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成绩又好,平时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气,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很少往来。
“我准备报考去英国留学!”
“所以,今天可能是最后一次和你们见面了。”
孟艳辉刻意回避,并木有从正面直接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眼眸一片淡然地转移话题。
言下之意,班里谁是富二代,谁家里多有钱,她根本就没兴趣。
“你想去追沈浩的话,尽管试试!”
“至于我,现在也已经有新男朋友了,他是牛津大学的在读博士生,家里还是世袭的伯爵,在伦敦的市区有一栋别墅,在苏格兰还有一座古堡。”
孟艳辉就像个深陷幸福漩涡的幼稚女,傻得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