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你写的这六个字。”“好。”晚间母女三人回来,东溪拉着傅云笙走到一边,悄声,“他们有没有为难你?”
“没有。”“真的?”“真的。”“那就好。”女朋友太可爱,傅云笙心里很开心。
第二日东溪带傅云笙逛港市,港市是沿海城市,比槐远的天更蓝,空气也十分清新。“我小学的时候是在好学校读的,没有接触过异性,不过因为同苏亦阳家关系很好,所以我、冉冉、亦阳是一起长大的。中学时候我就出国啦,直到大学读完才回来。”东溪挽着傅云笙的胳膊,吹着海风道。
“老师一直和我说你一个人在国外,她很担心,可你却从来都听话懂事,小小年纪就可以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那些年你快乐吗?”
“快乐的,傅云笙。其实还有一种可能,若十年前我没有因为外公生病而回国去槐远,也许我们的第一次相遇会是在禅寺,那你会不会那么快的喜欢上我?”
傅云笙呼吸一窒,那样的结果他不是没想过。但即使那样他依旧会喜欢上她,“会。”
东溪靠在他肩上,没有问为什么,但十分满足,“那就够了。”
东溪六岁同祖父看春晚时,指着与母亲同台的那个少年说,“我很喜欢他。”于是她用二十年的时间与他相遇,成为恋人,再走过余生,她以为这仅仅只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正如傅云笙以男女之情惦念了她十年,这份感情是纯粹真挚的。他喜欢她,想娶她想成为与她共度一生的那个人。
娶她不是因为承诺,也不是一个名分,只是因为,那是他十年的心愿,生生不息。
当晚傅云笙发了第二条原创微博,是在海边抓拍的,东溪站在海滩上,一只沙鸥立在她的指尖,四目相对着。
傅云笙V:我真的很喜欢她。
男神深夜发狗粮,粉丝吃的十分满足,大家都被东溪圈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