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说完,扫了一眼对面站着的六七个人,视线最后落在阿灭身上。
“除了你们主子,这群人里,你功夫最好吧?”
“那当然了,我可是晚阳山……”
阿灭的得意劲还没过呢,朝歌打了个响指——
“好!那就是你了!”
话音刚落,朝歌弓着身子,几步就窜到了阿灭面前。
阿灭反应出朝歌的意图,不敢大意,紧绷着神经,盯着朝歌,果断出拳,那速度快得能听见拳头破空的声音。
本以为能正中朝歌的肩膀,阿灭还稍微收了几分力气,可没想到朝歌前进的步子极其诡异。
人都到阿灭面前了,一个跨步侧身,转到了阿灭身后,右脚踩在阿灭小腿上,借力,左手扣住阿灭的肩膀,轻轻一跃,右手环过阿灭的脖颈,握着的匕首在咽喉处,留下一个浅浅的血痕。
整个动作,不过眨眼间。
等大家反应过来的时候,朝歌已经收起了匕首,拍了拍手,面带笑意地开口——
“怎么样,还有谁要跟小家伙计较?”
朝歌才说完,就发现腿上多了个毛茸茸的挂件。
小家伙抱着朝歌的腿,尾巴摇得起劲,冲着面前的几个人嗷呜嗷呜地叫,叫嚣得厉害,看的一群人牙痒痒。
有了靠山,就拼命嘚瑟的样子,逗笑了朝歌。
朝歌又把它抱了起来,在靠山怀里,小家伙叫得更起劲了,嚎两声,又亲昵地蹭蹭朝歌。
阿灭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血,看着他主子,委屈得快哭了。
平时刻苦练功,身手好是他的错吗,为什么莫名其妙就当了一只被杀的鸡,给这群猴看?
阿灭可是鬼殿的掌事,除了几位执事,他的身手已经是顶好的了。
连阿灭都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被灭了,其他人自然也不敢再说什么了。
所以,虽然阿灭无辜当了鸡,但这杀鸡儆猴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就算不服,也只能憋着。
“都没意见的话,我可要放它走了?”
一群人望天,装作没听见,只要不去看那女人,不去看那只得意的小崽子,那这脸就算没丢。
朝歌放下小毛球,看日头已经升得很高了,又在这耽误了一会,再不回去小桃又得哭鼻子了。
从晚阳山回到夙府,要是靠走路的话,估计要走两个时辰,等回到夙府说不定都是用晚膳的时间了。
墨千玦好像能看懂朝歌的心思一般。
“让马车送你回去吧,能快点。”
有马!
朝歌眼前一亮。
“能借我一匹马吗?”
“你还会骑马?!”
阿灭直接喊了出来,其他人也是一脸震惊。
南阳国的女子以女德为美,大都温婉尔雅,琴棋书画,品茗赏花几乎是每个闺阁女子必修的技能。
且不说普通女子,就连出生将军府的夙星月、夙敏敏也不会学骑马这种东西的。
马术什么的,只有出身卑微的穷苦女子,才会去学,在四国,女子都是可以参军的。
相比起这几个人的反应,墨千玦仅是眼中闪过惊艳,已经算是很镇定了。
“阿灭,把隙风牵过来。”
“隙风?!”
阿灭看了看眼前的女人,想起隙风能踢断人肋骨的蹄子,有点犹豫。
“主子,要不还是换一匹吧?追风?乘风?”
隙风的烈脾气,除了主子,别人就是靠近他它都要亮出蹄子的,虽然这位不是普通女子,但也不可能搞定隙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