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完,弹起整首曲子,一边弹一边引导周木伦,这次很顺利,周木伦很快就有了灵感,十几分钟之后就将整首词写好。
周木伦审视歌词,难以置信,这真是自己写出来的?
曹清浩四人看完词,一阵狂喜。
词配旋律是天作之合,堪称经典,作为歌手,有幸唱这种经典,太幸福了。
而且演唱这歌对他们人气肯定有不小的帮助。
相比四人,周木伦反而更冷静一些。
此时他对陈至已经有了一个惊心的怀疑,他感觉作词之前陈至那番话很像心理学上的做法,仿佛在通过这种方式刺激他的灵感。
回想作曲之前陈至所说那些话和那奇怪问题,可能也是一种刺激。
天呐!难道至哥能刺激激发他人创作灵感?
他不敢相信,也不敢问。
看向陈至的眼神多了几分敬畏和惊疑,感觉陈至神秘且令他仰止。
见几人都挺高兴,陈至不忍心打击几人的积极性。
歌好不好不是关键,关键要能驾驭得了。
这首歌是巅峰时代的张雨笙、王劫、怡正霄等人合唱的,任何一个都是歌坛大神,那水准不是眼前几人能比拟的。
这首歌旋律配合歌词挺经典,不过时代在进步,放在如今,编曲有些过时,如果重新编曲,编的更暴躁激烈,现场效果会很炸,弥补演唱水准的不足。
待几人兴奋一会儿,他问道:“你们觉得要用什么形式演唱这首歌?”
“当然是唱跳结合!”
“对,唱跳!”
几人一致认同唱跳,舞台效果时下最受欢迎,虽然是首摇滚,但什么歌不能跳舞?别说摇滚了,哪怕送葬曲,都能坟头蹦迪。
陈至却不想唱跳。
唱跳舞台效果对定位的观众来说确实好。
那些小妹妹小姐姐看一群男孩跳的香汗淋漓别提多激动。
但如果唱跳,他还要花时间学跳舞。
他没打算在这上面浪费时间,还准备筹划自己的综艺呢。
每天来节目组三个小时的话,不耽搁他。
今天呆够三小时,他就去公司找人手,同时也会会可能杀死前身的钟锦鸿。
“行,既然大家一致通过,那便以乐队的形式,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他煞有介事认真点头,直接拍板决定,不接受反驳。
啊这?
几人错愕,既然打算独裁,还问我们干嘛?
他们转念明白过来,陈至跳舞肯定是短板,所以扬长避短,才决定乐队。
但乐队形式对于这档节目的舞台真不合适!
“我懂了!”周木伦幡然醒悟,解释道:“我明白至哥的考虑,其他十七组估计绝大多数都选择唱跳rap结合,观众一直看同一种形式会腻。
我们选择乐队,观众反而会觉得新鲜一些,印象更深刻。
而且,这首歌比较难唱,如果唱跳结合,很难发挥,至哥考虑的应该是所有喜欢音乐的听众,不仅仅局限于偶像圈。
这首歌如果唱得好,出圈并不难,既然能出圈,何必拘泥于偶像圈的口味?
至哥看的果然比我们更透彻!”
其他几人恍然大悟,精神一振。
多少偶像圈的艺人想火出圈,眼下机会摆在眼前,他们却没看到。
看来误会了陈至,陈至比他们考虑的更周到。
至哥格局果然不一样。
陈至闻言差点给整笑了,原来我特么偷懒都能偷的深思熟虑。
他赞赏道:“不错,反应很快,对了,你在先创待遇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