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陶瓷大盆放到桌,还没解开盖子,特殊的香味,已然飘散满屋。
“野鹿的鹿肉。”
陈松揭开盖子。
香味弥散。
大佬们使劲嗅鼻子。
香啊!
香死了人。
李世民感觉吃饱了,馋欲却更甚于之前。
红辣椒、青蒜撒在肉,一片片鹿肉,色泽诱人。
长乐公主夹了一块吃,眼眸闪亮。
鹿肉香辣韧脆,熟烂,可口。
却不同于炖肉的糜烂,和蒸肉的软也不同。
黄焖鹿肉,有一股韧劲,很有嚼劲,鲜美嫩滑。
闻着香,李世民咽了下口水,夹一大块。
“好,好吃,有嚼劲,却软嫩!”
鲜美的肉味,勾得胃口大开。
几个大佬,纷纷下筷。
“嘿,爽口。”
“鹿肉烂而有嚼劲。”
边吃边喝酒,陈松兴致渐渐的高了,举杯而笑。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爽快的诗句,洒脱奔放。
气势更是豪迈!
引得众人侧目。
“好,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李世民大声称赞,激动之余,端起杯子,嘴里反复念叨。
坐在陈松旁边的长乐公主,一脸笑意的看着陈松,眼眸闪闪,仿佛冒出了许多小星星。
松哥哥不但奇才惊艳,制出一件件对大唐对民生对军兵,有着莫大作用的奇物,更是才华横溢的作诗好手。
仅凭这首诗,就足以稳压任何一个自称才子的文人墨客!
房玄龄和魏征,毕竟不是武将出身,已经眼眸微眯,不胜酒力的样子。
不过,他们还是停不住嘴,一边吃肉,一边喝酒。
“小兄弟,你作的诗,以老房之见,足可名传千古。”
房玄龄喜好诗文,对陈松的敬慕之情,已然流露在脸。
“老魏还想听听陈兄弟的诗句。”魏征大着舌头,酒兴正浓。
长乐公主兴致勃勃:“大才子,好诗难得,你想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