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好喝!甘鲜无比,齿颊留香!”
景德夹起火红的肉片,左看看右看看,啊呜一口塞进嘴里。
“好咸!虽然好咸,但又鲜又香!”
老孙也夹了一口。
“嗯~这肉肥而不腻,条纹清晰,绝妙的口感和滋味前所未有!”
李二也忍不住来了一筷,不由得拍案叫绝:
“确实!吃着像干肉,却比河套的羊肉还香!”
三人赞不绝口,李元嘉则在一旁坏笑。
“小兄弟,这是什么肉呀?这么鲜香!”李二问。
李元嘉嘿嘿一笑:
“这是猪肉做的,好吃吧?”
“什......猪肉?”
三个人立刻停下筷子,一脸尴尬。
在唐朝,只有吃不起羊肉的穷人才吃猪肉。
别说秦王李世民本人,就算普通富豪,吃一顿猪肉都是十分掉面子的事!
想象一下小资拿着星爸爸吃沙县,能不掉份儿吗?
过了好一会儿,李二才难堪地说:
“这肉......挺好吃的,没猪骚气。”
李元嘉大大方方地夹了一块,吭哧吭哧嚼着。
“这是用猪肉腌制的火腿,花了我不少力气才还原......倒腾出来!
你们爱吃不吃,死要面子活受罪也随你们便——
啊,真香~”
李二枯坐当场,一脸幽怨地看着臭小鬼大快朵颐,馋得实在不行。
有了!
他趁舀鱼汤的时候,往里面偷偷夹带私货,一股脑全吞进肚!
老孙和景德心里门清,却都假装没看见,也有样学样地舀“鱼汤”喝。
不一会,一大盆鱼汤喝了个底朝天,除了鱼刺啥都没剩。
李元嘉饶有兴趣地看着哥仨的表演,夸张地大呼小叫:
“哇塞,全吃完了耶!这么低贱的猪肉也吃了耶!”
李二和老孙同时看向景德:
“景德,你今天肚子这么饿了?”
“啊?这......”
景德一脸懵逼,扭扭捏捏了半天,总算帮领导把锅背了:
“是......是我吃的......”
“噗嗤!哈哈哈!”李元嘉被逗得捧腹大笑:
“喜欢就好!下次来扬州,我请你们好好吃顿猪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