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刚刚那些在课间看热闹的学生才能抓紧时间,在大家都没把注意力放在学习上、老师对这种宽松的氛围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把刚刚的闹剧传得到处都是:
这场闹剧甚至都不用闹出校门,只要让十四班的人知道就行了。
只要让十四班的人知道,“施莺莺没能交上作业,因为她把作业放在了原来的班级里”,死性不改的这帮小混蛋肯定会去翻她的东西,想让她也不好过。
本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原则,他们肯定不会只让某一个人去动施莺莺的东西,肯定会所有人一起。
按照施莺莺的计算,等最慢的那个人写完……三千字检讨,正好应该是三节课的时间。
所以她故意拖到了这个时间来拿她那莫须有的作业,也果然把这帮小混账们翻她东西的场面尽收眼底了。
为首的男生在看到门口的施莺莺和谢成芳后,触电似的缩回了手,梗着脖子强词夺理道:
“我们什么都没干,怎么了?”
施莺莺的目光轻飘飘地在他身上打了个圈儿,什么都没说。
但系统明确地察觉到了她愉悦的、心满意足的情绪,很明显,这帮人要倒霉了。
——问题是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校园暴力的界定极为模糊。
就算施莺莺能拿得出证据,区区翻别人书包的这件事也不能让他们伤筋动骨;再加上这帮学生家庭条件也都不错,要不也不会跟顾城走到一起去:
施莺莺再怎么有能耐,又要怎样名正言顺地去对付这帮人呢?
更别说这时十四班的班主任还赶来了。
这人特擅长和稀泥,他一看见门口冷着脸的谢成芳就一阵头疼,用脚趾头想想都能知道,谢成芳可不吃关系户那一套,但是他吃啊。
于是他艰难地顶住了谢成芳的怒火,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行了行了,谢老师,你看,这不也没出什么大事嘛……”
“非要等着出什么大事就晚了!”谢成芳怒道:
“你这么看人下菜碟,一碗水端不平,立身不正,怎么能教出好学生来?我等下就去跟校长说,让施莺莺到我的一班来!”
“行行行。”十四班班主任求之不得,只要能让谢成芳不再计较施莺莺受欺负这件事就好:
“只要校长答应就没问题。”
他在心底劫后余生地叹了口气,觉得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结果他话音未落——
在系统的操控下,一枚戒指便从为首的学生口袋里,骨碌碌滚了出来。
顿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那枚戒指吸引了:
那是一枚钻石戒指。
在场的人家庭条件都不差,自然一眼就能认出,这枚在阳光下能折射出耀眼火彩的小冰糖是实打实的真货。
顿时为首的学生脸色就变得惨白了起来,而这枚戒指就像有灵性似的,一路朝施莺莺滚了过去,直到撞在了她的脚边才停下来,有气无力地晃了两下后便倒在地上,发出极轻微的一声清响。
“那是什么东西?”谢成芳第一时间就注意到了那个学生的脸色变化,这可不像是丢了自己的东西该有的神情。
于是她立刻看向施莺莺,问道:“这是你的东西吗?”
施莺莺俯下身去,珍而重之地将这枚戒指握掌心,低声回答道:
“嗯,是我的。”
——说得更准确一点,这是原主的父母留给她的仅有的念想了:
原主的第二个心愿,保存下父母的遗物,指的就是这枚小冰糖钻戒。
这枚戒指丢过两次:
第一次是十四班的学生有心捉弄她,同时也想对顾城示好,于是和赵子悦合伙偷走了她原本放在家中的戒指,送到顾城手里,好让顾城能拿着这个去威胁原主交往。
第二次是原主人间蒸发,被囚禁在顾城身边,想逃跑却不幸被发现的时候,被他怒极攻心地扔掉了,这一扔……
直到原主难产身亡,也再没能找回来。
按照原剧情的走向来看,今天的确是这枚戒指第一次丢失的时间。
可顾城人都蹲在拘留所里了,他们还能向谁示好?赵子悦都快要社会性死亡了,谁还能帮他们偷戒指?
所以爱好核平、自称“不愿多生是非”的施莺莺主动出手挑衅了他们,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捉贼拿赃地把他们逮了个正着:
校园暴力相关立法尚未能完善,但盗窃罪的相关立法可完善得不能再完善了。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同时补充,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一枚G级的小冰糖,哪怕再怎么压价,有克拉数和VVS1的净度在那里顶着,也足以市值五千元以上,完全符合盗窃罪中,对“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