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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林蔓茜抱着一个大箱子四处送温暖。    箱子里奶茶只剩最后三杯的时候,她刚好走到裴一面前,然后低头看了看杯子上的标签,脸上带出个礼貌的微笑,  “裴一,你要哪杯?”    箱子里刚好一杯可可,一杯抹茶海盐奶盖,还有一杯柠檬鲜柚。    裴一握着手机瞅她,眼底的情绪有些复杂,两三分审视,两三分迷茫,还有两三分不知所措与估量。  久久没有答话。    林蔓茜抱着箱子就有点懵,试探性地又喊了声,  “裴一?”    然后她就看见,面前的少年突然严肃起来,俯下身,目光如炬,  “蔓茜姐,问你几个问题好吗?”    被笼罩在一团阴影内的林蔓茜:......    你问问题就问问题,搞得那么吓人做什么。    女生仰头看他,努力撑起气势,一派淡定,  “你问呗。”    “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    哈?    她睁大眼睛,这是什么鬼问题?  “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    “因为.......”  少年顿了顿,露出一点思索,而后很快回答,  “因为我发现我的百度百科很多乱写的资料,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你们的情况。”    “......”    “你还没说呢,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歌?”    ......算了,毕竟都不是一个世纪的人。  小孩子们有时候就是会对世界上的某些东西特别有求知欲。  她家侄子还特别喜欢问为什么奥特曼没有小鸡鸡呢。    林蔓茜轻咳一声,诚实地回答他,  “很多歌我都喜欢啊,不过最近喜欢Hedi的《weight loss》。”    “但是这种事情说不准的啦,说不定百科上记录的是我以前采访时喜欢的歌呢。”    ……哦。    “乌啦啦城邦:  这次做的是四红汤,女孩子们可以多喝哦,BGM是Hedi的《weight loss》,最近一直在单曲循环,推荐给你们。”    少年不动声色,  “这样啊,那好像百科上还说你非常喜欢英短呢。”    是吗?  她记得她当时看自己百度百科时,上面还写着她喜欢狗呢。    林蔓茜想了一会儿,  “估计是信息被什么人篡改了吧。我怕猫,我喜欢狗的。”    “哦。”  他点点头,又状若无意地问,  “那最喜欢什么狗呢?”    “我最喜欢藏獒啊!”  一提起这个林蔓茜就兴奋,神采奕奕,  “以前我们家邻居还养过一只藏獒呢,对谁都凶,偏偏喜欢我,我觉得我是有藏獒缘的人……不过后来他们搬走了,我就再没见过它。”    说到最后,女生的脸上明显带上几分失落。    ……    “乌啦啦城邦:  今天在路上遇见一只藏獒,毛发黑油油的漂亮极了。小时候我邻居家的藏獒就特别喜欢跟我玩[笑脸][笑脸][笑脸]。  等我以后攒够了钱,一定要买一栋带草坪的大别野自己养藏獒!”    裴一把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慢悠悠地,  “我有个亲戚,他就在西藏工作,倒是能弄来纯种的藏獒幼犬,你要是需要,我可以把他介绍给你。”    女生的眼睛“嗖”的就亮了,但是勉强冷静下来后思考了一会儿后,还是忍痛拒绝了,表情丧丧的,  “还是算了,我现在住的地方太拘束了,等我攒够钱买了带草坪的大别野,再来找你帮忙吧。青藏高原的狗,总不能让它蜗居在小公寓里吧。”    ……    “乌啦啦城邦:  不行!一定要买草坪,要买大大的草坪!青藏高原的犬王,总不能让它在城市里蜗居吧![握拳][握拳][握拳]  @大樱喵:为什么一定要买草坪,也可以直接带着它去外面溜嘛.......”    少年弯弯唇,眼眸一片清澈,  “是啊,当然不能,而且还要买一个大大的草坪,才配得上我们东方神犬。”    这话说的!  熨贴!    藏獒的狂热饭林蔓茜觉得这句话简直说到了她心坎儿里,不住地点头,  “是啊是啊,你说的太对了!我们这么努力工作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嘛!如果跑不能跑,叫不能叫,那还有什么资格把它领养回家......”    林蔓茜是真的喜欢藏獒,一交流起藏獒来就没个完,不知不觉讲了一大堆,直到手臂都发酸了才反应过来,连忙收住话匣子,咳了咳,把箱子举到面前,  “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动了,奶茶都快冷了,你要喝什么,还是三杯都给你呀?”    ……这场景实在滑稽。  一个巨大的箱子,就这么高高地举在头顶,把她整个脑袋都盖住了,偏偏里面还只有寥寥的三杯奶茶,跟画搞笑漫画似的。    裴一就接过箱子,放在了地上,又随手从里面拿了一杯热可可,  “我喝这个吧。”    其实他不爱喝奶茶,也不爱喝甜腻腻的果汁勾兑饮料,要是以前,肯定直接就拒绝了,但是一知道林蔓茜就是乌啦啦城邦之后,他作为一个粉丝,怎么能落偶像的面子,想了想,还是从里面勉强挑了一杯出来。    然后插管喝了一口,果然腻的发慌。    女生还仰着脑袋,连眼下两颗泪痣都带着期待,  “好喝吗?”    裴一把口中的糖水咽下去,很给面子地点点头,  “太好喝了。”    事实上裴一并没有这样灵敏的舌头。    就像不会吃辣的人吃辣菜,麻婆豆腐,水煮肉片,在他们口中都只有一个味道,就是辣。  所以世界上所有的奶茶,在裴一尝起来,也都只有一个味道,就是甜。    但他的表情非常真诚,真诚到让人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这孩子就是真心实意地喜爱着这杯热可可。    于是女生顿时有种安利成功的满足感了。    她眉眼弯弯地拍了拍他的肩,  “既然你喜欢,这两杯也给你吧,你可以都尝尝,他们家的饮品都很不错的。    林蔓茜笑的时候,不像很多女演员一眼,笑不露齿,优雅矜持。  而是扬起眉毛,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弧度,咧开嘴,不见明眸只剩皓齿,简直......比奶茶还甜。    裴一就顿时觉得嘴巴里的糖水索然无味起来。    “我先走啦。”  她挥挥手,笑眯眯地转身离开,又去找了另一个箱子继续送温暖。    但是送到一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放下箱子,蹲在地上蹲了好一会儿。    裴一还以为她身体不舒服呢,刚想走上前去,就看见女生跟金蝉脱壳一样,从那件宽大的羽绒服里脱了出来。  甚至她人钻出来了,衣服还立在地上,就跟一个巨大的金元宝似的。    .......    林蔓茜抱起金元宝,小跑过来,十分真诚,  “我助理拿衣服过来了,这个还给你,之前谢谢你啦。”    然后把金元宝塞进他身边的经纪人手里,并且又顺手递给了裴一一杯巧克力布丁,  “诺,这个也好喝的,你也可以尝尝看。”    虽然一般按照电视剧小说里的情节,女主角肯定会说,我给你洗干净了再还给你呀,但是林蔓茜跟裴一又不是陌生人的关系,这样搞不仅矫情,说不准还会让人家尴尬。    所以她干脆给了四杯裴一非常喜爱的奶茶来表达自己的谢意。  ……    经纪人在一旁接了衣服,顿时觉得这姑娘太有分寸了。    之前拍另一部戏的时候,也是大冬天,剧组一个女演员在雪地里冻的发抖,裴一发扬绅士风度,就把先拿过来的军大衣给她了。    后来那个女孩儿就说洗干净了还给他,他说不用,人家硬是坚持,拍完戏后给他发了好几条微信,问他什么时候有空,她好把衣服送还给他。    而且连邮寄都不放心,非要亲手交到裴一手里。    经纪人都想说,姑娘,这衣服不值钱的,你就直接丢了吧。    这件事情折腾了好几天,那女演员甚至还拍照发了微博专门@裴一感谢他,要不是团队处理的快,差点就成了国民弟弟的第一条绯闻。    所以刚才裴一把衣服给林蔓茜的时候,经纪人还胆战心惊,就怕旧事又重复一遍。    现在看来,人与人之间果然是不一样的。  经历过世事的小姐姐就是比纠缠不清的小妹妹来的有分寸。    他暗自点头,又问一旁的少年,  “这衣服我给你处理了吗?”    娱乐圈流量明星别的不多,就是衣服多,厂商赞助的衣服,一天换两件也穿不完。  与其把衣服洗了放在柜子里生霉,还不如直接处理了方便。    但没想到少年看他一眼,摇摇头,  “收起来吧。”    他顿了顿,又道,  “反正就穿了十几分钟,也不用洗了,你直接挂我屋里就行。”    经纪人:......你说啥?    如果他混过饭圈,他就一定知道,饭圈有一个著名的粉丝定理,叫做:爱豆握手不洗。    ……    当然,裴一肯定不是这样变态的粉丝!    他只是觉得,林蔓茜身上又不脏,衣服也就穿了十几分钟,几乎跟新的也没差 ,而且羽绒服这种东西,洗了就不保暖了。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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