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回来干啥?”
兄弟们一人开了一辆飞马车回来,车还装了缴获的各种武器。
“先吃饭,边吃边说。”
“飞马车,抢一辆玩还行,抢了不少了,卖给哪个哟?”
“你们不要管,只管去抢,越多越好!M国人送来的,不要白不要。”
“枪炮弹药都装回来了,能卖吗?”
“反正有用。只有背时的人,没有背的货。”
“龙哥真成了商人了。”众人大笑。
“我们不就是想发点小财嘛。现在我们加入平叛是为了自己。”
“好嘛,听你的,反正废品也要卖不少钱!”
“卖废品不至于。不过,见机行事,不要硬来,保护好自己最重要。还有,利维尔的抢完了,顺着公路到另外两个海港城市去抢。随陆战队一起行动,抢来可交给陆战队、或押送到东资货运公司的车场,可协调货运公司运到东郊车场。”
“货运公司可要钱啊?”
“要什么钱,以陆战队的名义,混二麻三,军民一家嘛。”
“老大,真有你的!”弟兄们又大笑起来。
龙伯敢于做出这个决定,他是在钻加国法律的空子,加他是护驾有功,与陆战队一起,发点混来财。这确实有点冒险,但加国政府首脑、军队首脑不至于这么快翻脸。这种兵痞们发战争“混来财”历来就有,是一种惯例。能混则混,混不过去也损失不了什么,这种结果多半都是以补偿收缴,就看运气了。有财不发,即使失败,一干就要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