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要摇响它,如果你听到它,他就能摸到你了。”
这句话就是最大的提示,至少可以缩小一大片范围,说明这件异常物是可以发出响声的东西。
只不过即便如此,范围也还是太大了,能够被摇响的东西依然有不少,铃铛、铁链、打火机、甚至是一罐可乐,一切能摇晃发出声音的东西都很可疑,难道要全部带走吗?
感觉不太靠谱,且不说拿不拿得下,光是在那个凌乱的房间找到全部能被摇响的东西,就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时间上根本来不及。
逗留下去不但有可能被其他收容组织捷足先登,警察来了也不好解释,毕竟这里有这么多具尸体,还有三个是自己看着死去的。
要和他们说这是异常事物导致的结果,指不定还会被当成精神病,就和李浩余的遭遇一样。
原以为刘新宇这边能够给到什么线索,没想到就只得到一句“没什么特别的”,这岂不是相当于没说?
此时真的是进退两难,在陆远转头望向504房的瞬间,黑影又再一次闪现然后消失,仿佛就是在戏弄他一般。
“真以为我治不了你。”
在这种情况下惊慌失措无异于自乱阵脚,陆远深吸一口气镇定下来,他还有最后一点时间,哪怕就只有几分钟。
就在这时,陆远忽然灵光一闪,刘新宇的话并非没有给予任何提示。
因为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没有特点就是最大的特点。
如果这么想的话,没有任何特别的就是这件异常物品最特别的地方。
既然如此,思考的重点就应该是,在李浩余身上听到什么东西发出的声音,能让刘新宇乃至房东大妈和彪哥等所有人,都不会觉得有什么异样?
通过这样逆转思维,答案就显而易见了。
一个男人会随身携带什么东西,能够被摇响并且让周围的人听到也不觉得奇怪?
“哈哈,原来是我想得太复杂了。”
陆远迅速冲进504房,根据之前搜索的记忆,在铺满垃圾的地面上找到了一串锈迹斑斑的钥匙。
没错,答案就是钥匙。
这年头男人出门携带的东西,已经可以简化到一台手机、一串钥匙,最多还要带上一张身份证,就可以去到哪里都不怕了。
女性还会习惯带上手提包,但对于把钥匙放进口袋的男性来说,哪怕是走路都有可能发出钥匙声。
但不会有人感到奇怪,更不要说是特别。
李浩余正是以这种方式几乎让整栋楼的人都听到过“它”摇响的声音,但没有人能够意识到有任何异常。
更有甚者,之所以房东大妈和彪哥都无法察觉到黑影的存在,刘新宇却至少还能听到脚步声。
正是因为他们听到的都是钥匙在口袋里发出的响声,没有真正看到和摸到过这把钥匙。
唯有在同一楼层的刘新宇,能够见到李浩余掏出钥匙,所以他能听到黑影发出的脚步声!
“你已经看到它了,现在他能听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