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锦瑟对云舒的第一印象是因为名字。她喜欢这个名字,只觉得这姑娘的父母一定特有文化。
而云舒对唐锦瑟的第一印象是:这女子脾气可以啊!
唐锦瑟走进高一课堂的时候只有十三岁。第一天,她便坐在教室最末的角落里。开班会的时候,老师推荐唐锦瑟当班长。
她直接从位置上站起来,声音响亮:“老师,这类得罪人的职务交给我一个小孩不太合适吧?”
这话,让老师有些下不来台。云舒当即自告奋勇,算是解了老师的围。
经过了解之后,云舒知道唐锦瑟不是怕得罪人,而是怕麻烦。比如吃小龙虾,每次都嫌剥壳麻烦,有时候索性就连带着壳一起吃下去,美其名曰补钙。
似乎生活中所有的事情,除了学习和吃,其他一切的事情唐锦瑟都像患了懒癌症那般。
然而,让云舒喜欢上唐锦瑟的原因却是因为一次巧合。
清云市并不是像T市那般的繁华。这里的人们,生活节奏慢调,大街小巷都透着一股安逸,满足于现状的姿态。
在现代文化的碰撞之下,无疑这座城市少了一股积极向上的活力,却也有道不尽的风情市井人家。
尤其在雨季,你撑着一把油纸伞走过,站在古老的拱桥上,放眼望去。那是一川烟雨,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之景。
然而,世间的所有事物都是相对的。这座小城在滋生舒适的同时,也在灌溉出了懒惰不安分的因子。时不时总有那么一些三五结伴的社会青年,守在学校旁边,耐心的等待着放学的同学。当然,他们也不会盲目下手,总是要先观察几日,挑选一些比较富有的同学。
在零花钱方面,唐凯对于唐锦瑟来说一直都是大方的。包里随时都是上百元的零花钱,这在学生高当中自然算是富有的。
唐锦瑟刚升入高中不久,便发现自己每日放学回家都有几位男生跟在自己的后面,动作言语都痞里痞气的。
三天过后,没有任何意外,唐锦瑟被他们堵在了学校后面的小巷子里。这条路是唐锦瑟每日回家的必经之路。
她看着这些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男生,没有慌乱。只是淡定地将口袋里面的钱,全部摸了出来,甚至腾空了自己的书包。
男生看着地上零零散散的几十元钱,自然不满意:“就这点?”
唐锦瑟不紧不慢地说道:“就这点。这周都星期四了,生活费都用的差不多了。”
“你再找找。我们昨天还看见你包里有三百多。”
唐锦瑟拍了拍脑袋:“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我今天早上换了一件衣服。钱忘记摸出来了,要不你们跟我回家去取?”
“你少忽悠我们。回家去,我们还能拿着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