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放学的铃声一响,潘小雨就在楼梯口等着楚甜了。
如果说小别胜新婚可以用来形容同性友谊,这两人现在的状态用这句话来形容就再合适不过了。
潘小雨亲昵的挽住楚甜,随着天气的日渐寒冷,这么挽着还怪暖和的。
“怎么突然想起打篮球了?”外面时不时吹起一两股子微风,楚甜把手缩进校服的袖口里。
虽说国内的校服的款式一直被大家所诟病,但确实实用。比如此刻,如果不是有这又长又宽大的袖子,而是日韩那种小清新的款式,她的手也就无处可躲了。
反正美和舒适向来都是不可兼得的。
以前念大学的时候,她也常常在寒冷凛冽的时候让自己保持“美丽冻人”,什么小高跟啦,为了不显胖刻意少穿一件啦。等工作创业之后才发现,美不美都是屁话,除了必须的场合,舒服才是第一法则!
话再回到楚甜身上,生着这么一张脸,就是拿块破布围在身上也是人们目光的焦点。
“这不你和林鹤哥哥都爱打嘛,我再不学着跟你们就没共同语言了。”潘小雨面不改色的答道,眼睛却不敢直视楚甜。
作为另一个潘小雨本人,楚甜自然是不信她的这番说辞的。要说她信誓旦旦的否认喜欢林鹤还有几分让人信服的道理,这个突然开始打篮球的理由就毫无说服力了。
“别扯我,我看你就是为了林鹤。”楚甜故意道。
“拜托,上次都跟你解释清楚了。这么说我真的很尴尬哎,他是我哥哥我哥哥我哥哥。”潘小雨冲着楚甜的耳朵大吼,深刻领会了谁大声谁有理的要领。
“那你跟我说实话。”楚甜悄悄贴近她的耳朵。
潘小雨脸不自觉的红了几分,手不自觉的往校服兜里一揣。
坏了!
“楚甜,我有东西落在学校了,得回去拿一趟。”潘小雨说着就着急的要往回跑。
“哎,别找理由躲我。”楚甜的手臂一使劲,把她正准备抽出来的手给夹住了。
“真的。等我拿了一定过来跟你说实话。”潘小雨一脸焦急。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陪你一起吧。”楚甜见她是真着了急。
“不用,我一个人跑快点,不然我还得顾你你还得顾我的。你就慢慢走,我拿了就来追你。”
楚甜一想也有道理,便放了手让潘小雨去了。
没有人在一旁叽叽喳喳,楚甜一边徐步前行一边无聊的四处张望。
树上的叶子已经掉的差不多了。早上路过这里的时候,中间隔离带的草坪上的落叶还被环卫工人拼成了一个大大的爱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被秋风吹散到四处。
不过也没关系,可以看看明天早上环卫工人又有什么新的创意。
人一旦心情好就很容易发现身边的美,但注意力被转移到这些美好事物的同时也容易忽视身边的危险。
“同学,借点钱花花呗。”一只手突然搭在肩上,身后传来不怀好意的声音。
楚甜的第一反应是回头。
身后的人显然是个小混混,穿着一件自认为很帅的机车风皮夹克,头上只留了两三毫米的头发,两边还特别剃了两道闪电似的印子。整个人肩膀往左顶,胯部向右扭,一条腿点在地上不停地抖着,整个人一副吊儿郎当欠打的样子。
见楚甜面无惧色的转过头来,“皮夹克”先是一愣,然后笑了,露出满嘴烟渍横生的黄牙。
“哟,还是个美女,不过怎么觉得有点眼熟。”皮夹克轻浮地笑道,转头向同伴:“不过我对美女一向都觉得眼熟。”
旁边不知道是小弟还是什么的人在“皮夹克”的耳边悄悄说了什么,“皮夹克”像被唤醒了沉睡的记忆。
“原来是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