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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花盗盗花

右腕被重接了以后,高歌恢复得很好,才过了两天,就能在饭桌上试着自己拿勺子喝汤了。    筷子还是用不了的,但只要努力锻炼,高歌相信自己别说筷子了,就算是提笔写字,也有运笔如飞的一天。    自从得了刘不得和铁丑的银子以后,高歌和少年的日子也总算有了点起色,最起码暂时告别了以药充饥的日子。    高歌美美地又送一勺热汤入口,品一品,还有一丝咸肉的味道。    其实他们的早餐吃得很简单,清水里放了几个咸肉丁作汤,就着杂粮饼子,饼子还有点咯牙。    高歌可能因为心情好,吃什么都是香的,少年压根就没有挑食的资格和条件,咸肉汤是他自己做的,他用师叔和铁丑给的银子买了些肉,一部分当天就做成熟的,早早就进了二人的肚子,一部分腌成咸肉,古代没有精盐,粗盐也是贵的要命,买盐时让他肉疼,腌肉也没放太多盐,咸味不够肉就放不久,所以才两天就开吃了,他还拿了一块咸肉和山里的猎户换了小半筐杂粮饼子。    猎户哪里会缺肉,完全是看他长相好外加身世可怜才与他换的,少年自己心里也知道,但一想起自己马上就要入军营了,日子再苦也不觉得有什么了,他和她,应该马上就要苦尽甘来了吧。    与少年相比,高歌就显得没心没肺一些,现代生活的便利还萦绕在她脑际,所以她压根想不到这盘中餐的来之不易,而且她现在满心满脑想的都是怎样才能成功贿赂到刘供奉。    她是女子,长期生活在军营里势必要露馅,但如果有个职务为军医,但实际身份上高于军医的人作保那就大不一样了,所以她必须得不遗余力地将这个以孤僻古怪不近人情为座右铭的刘供奉变成自己在军营里的内应才行。    既已打定了主意,高歌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一顿清淡到简陋的早饭还没吃完,她就已经有了行动计划。    高歌虽然身无长物,但在这个世间,真正值钱的哪里是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物,要说这天底下真正值钱的,请允许她在心底高声呐喊——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人的精神食粮!    高歌真庆幸她前世拥有着几家大型出版和售卖知识的工厂,俗称出版社,古今中外的经典都被他们出版社出版了个遍,而她作为白手起家的女汉子,基本上大大小小的事情起初都得亲力亲为,以致于其中很多经典著作她都经过手或过过目,再加上她那过目不忘的本事,如今大脑里的知识储备,应该足够影响这个时代未来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了。    既然刘不得的职务是军医,那么就用中国古代医书经典,来让刘大人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吧。    可是写书这活高歌行动受限还干不了,于是她很自然地就把主意打到了少年身上。    被面前的人直勾勾地盯着,少年像是被虫子咬了一下,警惕地放下手里的汤勺问:“你想干嘛?”    “帮姐干点事,好处少不了你的。”高歌完全没意识到她说这句话时,一身匪气十足。    少年将她观察了片刻,实在想不到这个心口还插着根桩子的女人能给他什么好处。    但他却感觉自己拿这个女人越来越没辙了,最后他以一副少年老成的叹息口吻说:“有事就说吧。”    “我最近又想起了一些事,我想让你帮我记录一下。”高歌心安理得地撒着谎,因为她认为若是到时顺利地笼络住了他师叔,对他们二人都是有好处的。    少年虽然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但他也确实好奇高歌都想起了什么,所以早饭一吃完,少年就自动自觉地去把师父留下的纸墨都搬了过来,准备做个尽职尽责的记录员。    高歌略一思忖,决定先来几段孙思邈的《千金方》。    孙思邈是中国古代四大神医(其他三人是扁鹊、华佗、张仲景)中活得最长的,传说活了一百多岁,而他的这部著作又是对唐朝以前的中医典籍做的总结归纳,堪称一部中医史上的百科全书,拿出来威慑他人最好用了。    高歌当然不能让少年将整本《千金方》都写下来,她只选择了其中关于针灸的两卷。    为了贿赂刘不得,高歌还是动了真本事的,由于针灸卷中太多对中医外行的人来说生僻的字眼和术语,再加上行针走穴的位置都不能有差错,高歌只能用死记硬背的方式来记忆,这种记忆方式对身体和精神的损耗都相当大。    少年刚开始记录的时候,也没太当回事,以为只是记录一些生活中的琐事,但当他不知不觉写完一张纸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渐渐察觉到他所记录的这些文字绝对有着非比寻常的价值。    他写得越多越是心旌摇荡,他跟着师父学医多年,就算称不上行家里手,也已是初窥中医门径之人,这使他不难看出自己所记录的应该是一部医书,一部前所未有的医书,其中涉猎的内容简直能让整个中医界振聋发聩。    越往下记录,少年的心跳越激烈,手心也早已汗湿,他想激动颤抖,但他不能,看着高歌紧闭着双目,满脸的汗珠,一个个对外行人来说无比生涩的字眼从她嘴里吐出,惊异之余,也能看出她记忆得多么艰辛痛苦。    为了不让她的努力付诸东流,少年拼命压制住内心的激动,不让手腕抖一下,高歌的语速不慢,少年一点都不敢懈怠,书法之上他造诣颇深,此次更是一气呵成。    整整三个时辰,两人一个默背,一个书写,一个全神贯注,一个心无旁骛,桌子上早已堆放起一大叠写满文字的纸张。    当高歌响彻房间的清脆声音戛然而止时,少年最后一笔收势如虹。    两个人没来得及相望一眼,皆纷纷扑倒在桌子上,一时之间,铺满方桌的纸张撒了一地,也没人有气力去捡拾,因为二人早已脱力,仅凭着一股毅力坚持到现在,一碰到桌子,两人便立即昏睡了过去。    直到月上中天,高歌才迷迷糊糊地醒来,恍惚了一会儿才想起刚才两人默写那两卷书时的专注默契。    看着满桌满地写满文字的纸,高歌嘴角勾了勾,这样的努力应该是值得的,有了这两卷从后世盗来的《千金方》,不知在这世上,会有多少人的命运能够就此改写。    也许她,说不定也会因此而救了很多人呢,想起自己这是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心里还是很骄傲的,欺世盗名的罪过也希望能借此抵消一二。    片刻后,少年也打着哈欠从桌子上爬了起来,他想伸个懒腰,却被疼得痛呼出声,然后他就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手指、手腕包括整条臂膀都疼得像被人捏碎了似的。    疼痛让少年清醒了不少,同时清醒的,还有对面前少女的那种复杂而热切的情愫。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少年目光扫过桌子上和地面上那些被他写满了字的纸。    “怎么知道的不知道,但确实是知道的不假。”利用完了少年的少女无良地打着哈哈。    这次高歌不敢再谎称少年他师父托梦了,谁托梦能像唐僧似的念一个晚上,那被托梦的那个肯定得被念叨死。    “你让我写的这个针灸之术很是神奇,虽说是医术,但仅凭几根针就能治那么多疑难杂症,你可知这其中,有多少是必死之症?”少年越说越是激动。    高歌自然是不知道的,她只知道这才仅仅是整部《千金方》中的两卷,而她除了《千金方》以外,还记得《黄帝内经》、《神农百草经》、《伤寒杂病论》和《本草纲目》等很多中医经典呢,少年只要不被累死就好。    二人将写好的书稿仔细整理起来,高歌一早就见识过少年那让人惊艳的书法,如今看来,少年不但字写得好而且通篇下来都不见潦草,更难能可贵的是,高歌翻看了一遍,竟是一个错别字也没有。    高歌指挥着少年将书稿打孔并用线穿好,她还用白纸做了一个书皮,上面一个文字也不写,从广告学的角度更增添了这本书的神秘感。    直到第二天一早,这一天对高歌来说是个大日子,她的四肢已基本完好,麻沸散也被证明效果极好,那么今天,就是刘不得与她约好,拔桩的大日子了。    高歌已经想好,在今天拔桩以前,刘不得一定会像前几次接骨那样,把所有人都遣出屋子,到时她再表明自己想要以女儿身入军营并请求对方能够从旁协助她,在对方拒绝的话未出口之前她得赶紧献上这本世间无一物二的线装白皮书。    高歌一想到刘不得那一边看着白皮书一边满脸震惊与崇拜的模样,就把头一蒙,在被窝里偷着咯咯直乐。    “不好啦,不好啦!”还没等高歌乐够,少年就急吼吼地冲进了屋子。    “一大早叫魂呢!”高歌不满地掀开被子。    “咱家。。。”少年一口气还没喘匀,“咱家招贼了!”    高歌闻言也是一惊,但又想到这家里穷成这样那贼肯定是走错门了,于是就淡定了,“慌什么,家里又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好偷。”    “那贼什么东西都没偷,只偷走了昨天那本白皮书!”少年惊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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