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真万确,骗你不是人!”为了取信于少年,高歌说得信誓旦旦。 她本来就不是人嘛,至少已经不是本人了,在这异世上,她就是一个占了别人身体的鬼,也可说是穿越了的魂。 “可惜是在梦里,你怕是已经记不清那个方子了吧?”少年很是善解人意,因为高歌误打误撞地说出了真龙宝器的“真、器”二字,少年已经信了高歌的话,可药方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记下的,他怕高歌记不全,故意说话给她台阶下。 “记得清,你师父说的每个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高歌赶紧说,当然记得清,就她这脑回路,想忘倒是挺难的。 “真的?”这倒让少年刮目相看了,“那你先把方子说与我听,我把它写下来。” “你会写字?”高歌脱口问道,她是有些惊讶的,因为她所了解的古代,是没有义务教育的,想读书识字是要有条件的,而看眼前家徒四壁的模样,少年实在不像拥有这种条件的人。 “嗯。”少年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就噔噔噔地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回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一个缺角的小砚台,一张粗糙泛黄的纸,和一支半秃了的毛笔。 少年端正地在那一张瘸了一条腿的方桌前坐好,将秃笔蘸饱了墨,就看向高歌,示意她可以说了。 可能是他师父教的吧,高歌心想,嘴巴已经说上了:“狗核桃一斤,生草乌、香白芷、当归、川芎各四钱,天南星一钱,羊踟蹰三钱,茉莉花根一钱,当归一两,菖蒲三分。。。” 少年将高歌的话认真记录在纸上,“真亏你能记得这么清楚。”待写完后,少年将纸举在面前,吹了吹上面的墨迹。 “我记性还不赖。”高歌心虚地接了一句。 “我师父可还说过什么别的?”少年认真看了一遍方子,实在看不出来这方子是用来干嘛的。 “你师父还说这方子叫麻沸散。”高歌说完又向华佗他老人家告了一遍罪。 “麻沸散。”少年念叨着,并将这个名字牢牢记在了心里。 少年不动声色地将方子拿到高歌面前,“你看我写得都对吧?” 起初高歌并未反应过来,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个架空时代里的字,乍看一眼,还好,都认识,再看一眼,只觉眼前似有金光一闪,高歌就被面前的字惊到了,惊艳的惊! 自从认识了少年,虽然他腹黑城府深,说话总爱算计人,但他确实给了她不少惊艳。 光今天就让她惊艳了两回,第一回是系在他脖子上的被称作真龙宝器的天下至宝,第二回就是她面前这张方子上的字了,没想到这小子小小年纪书法竟有如此造诣。 只见那落笔雄厚有力,笔锋苍劲刚毅,哪怕只是这么随手一写,也已看出是大家风骨,真是好字,世间难得的好字! 难道古代人都写得一手好字?高歌不由这么想,实在是眼前少年的外表太具有欺骗性,虽然高歌不是内行,但她圈子里那些人,对古玩字画有研究和爱好的人实在多了去了,于是她也耳濡目染地能看出些门道,要说少年这字给她的感觉,绝对是没有个三五十年的沉淀,无法写出的底气。 少年见高歌眼睛紧紧盯着那张被他擎着的纸,似要将纸看穿似的,“我哪里写得不对吗?” “你这字,练了几年了?”高歌忍不住问。 “你不但识字还懂书法?”少年也颇为惊讶。 高歌闻言心道不妙,再抬头看向少年时,正对上少年惊疑的目光。 “我识字,但不懂书法,只是见你这字写得工整好看。”高歌移开目光,假装看向别处,移来移去,又移回少年的字上,好字,真是好字!要是能将这字带回现代,啧啧。。。 “失忆的人还能记得自己以前识得的字吗?”少年有此疑惑,于是换上探究的目光看向高歌。 “应该能记得吧,反正我是记得的。”高歌敷衍道,她实在是怕露馅,赶紧甩出一个少女娇羞的眼神,她最近发现这招对少年特别管用。 少年果然红了脸撇过头去,“我还是先把方子拿给师叔看看吧,我实在看不出这方子的玄妙。” 然后少年就噔噔噔逃也似的跑了,高歌看着少年离去时那一对红红的耳尖,觉得既可爱又有趣。 她不担心少年将麻沸散的方子拿给他那个孤独古怪的师叔过目,反而感觉这也多了一重保障,要说她这麻沸散虽然得到了她前世那个中医世家的朋友肯定,但也没有接受过临床效果的检验,她为了小命甘当小白鼠也就算了,但谁不希望当一只多一分活命把握的小白鼠。 少年这一去,高歌就在床上躺不住了,她这两天一直蠢蠢欲动着想要下地,但都被少年阻止了,说脚腕与手腕不同,他师叔交代说三天以后才能试着下地走走,早一天下地都有把骨头弄歪的可能,到时就神仙难治了。 高歌掐着左手手指一算,今天恰好是重接踝骨的第三天啊,少年不在,也没人在旁边罗里吧嗦了,一想到此,高歌再也按捺不住想要下地的冲动。 她颤巍巍地用左手支撑起自己的上半身,又要避免牵扯到右手腕以及胸口的伤口,尤其是胸口上的木桩,她能在床上老老实实躺那么多天,都靠这根桩子,不然她好歹也能坐上一坐。 她的左手手腕已经好了七七八八了,再加上她身体本身就瘦瘦的,体重很轻,腿上也稍微帮忙用点力,在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小心翼翼下,高歌终于坐了起来。 躺了太久,刚坐起的时候还是有点晕乎乎的,但很快这点眩晕就被准备下地的激动之情冲淡了。 高歌满怀希冀地把双脚慢慢放在地上,她的脚上被少年很细心地套着袜子,要知道古代女子那是一寸肌肤一寸金,即使是脚,也不能让他人随意瞧了去的。 高歌踩着白色的袜子,心脏激动地砰砰直跳,在这四面透风的屋子里,仿佛能听见心跳的回音般,高歌一边听着,一边缓缓将身体的重量加注在双腿之上,她的臀部渐渐离开了床,她的双足慢慢承受起了全身的重量。 就这样,她站了起来。 她的心脏狠狠撞击了两下,第一次,她踩在了这个全新世界的地面上,她又有了那种将世界踩在脚下的感觉,这种感觉,被世人称为雄心。 高歌永远忘不了那一刻她的复杂心情,激动着,狂喜着,感慨着,满足着。。。 待到少年推门进来的时候,就看见了高歌站在床边泪流满面的模样。 不知她在那里站了多久,哭了多久,只见她那双颤巍巍的小腿眼瞅着就要栽坐到床上,少年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他温热的手掌坚定地牵起了她的左手,入手的冰凉和一丝丝颤抖让他的心脏也跟着颤了颤,“别怕,我牵着你,慢慢来。” 就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幼儿,高歌终于迈开了她古代生活的第一步。 有了第一步,第二步和第三步也就容易了,高歌被少年牵着,小心翼翼地围着方桌走了一圈,不敢多走,就又回到了床上,但此时的心情已经大不相同了,今天能站能走,那么明天她就可以用自己的脚走出这间屋子,去丈量世界了! 高歌满怀澎湃的心情,询问着少年去了一趟他师叔那里的收获。 “我师叔说他看不出这方子有什么高深,也看不出有什么功效,”少年还在回味着高歌刚刚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就没什么防备地把他师叔的原话说了出来,“他还说你要是不怕死的话,他明天帮你接另一只手腕的时候你可以吃上一副试试。” 高歌想的果然没错,刘不得也是个十分谨慎小心的人,高歌倒没想到别的,只道是刘供奉大人怕治死了人砸了自己的招牌,所以和她想的一样,在真正的大手术以前,先把药方试一试,做个预防,也就是后世所说的临床试验。 高歌前世在商场上翻云覆雨的时候,哪里会想到她有在古代当小白鼠的一天,不由唏嘘不已。 “你别担心,师叔虽不知道这药方有什么用,但他说反正不是毒|药,试试无妨,一旦药不对症出了什么问题,他也有把握把你救回来。”少年见她垮下来的小脸,连忙安慰道。 就这样,小白鼠怀揣着一颗既兴奋又忐忑的心,做了一宿各种田径外加跑马拉松的梦,苦苦挨到了翌日清晨。 同前两次一样,担架二人组时辰一到就自动在门口候着了。 少年帮高歌套好了士兵的衣服,将她的发髻挽好,为了使自己从废人堆里脱颖而出,高歌还让少年为她捡了块碳,她坐在方桌前,对着少年为她准备好的铜镜,把自己的眉毛描了描,不是那种精工细描地让自己更显姣美的眉,而是尽量描成那种剑眉入鬓的英气的眉形。 描完了眉,高歌自己走到屋门口,一开门,少年和两个抬担架的壮汉已经等在了那里,一见到开门的高歌,都直觉是见到了谪仙一般的人物。 只因她面如冠玉,目若朗星,美目流转间风流绝艳,举手投足时雌雄莫辩,这样的人物,不是被贬谪坠落凡间的仙子,又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