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说,她以后就要顶着林秀秀的身份生活了。
在后世,文明社会了,但在她的老家,依然存在愚昧,谁家有点什么事,都会被指指点点嚼舌根,看你不顺眼的,还会给你暗地里使坏,大动作不敢,但给你放一下田水,拔一下秧苗也够恶心的。
现代纵然有那样的情况,更不用这年代了,特别还是这偏远山区,你除非能离开这儿,要不然都还得跟村里人打交道,熟悉人情世故什么的。她一个初来乍到无依无靠还体弱多病的女孩子,更加要留意。
好在沈培安没有说什么,点了下头,拿齐了他的东西就走了,这次是真的走了。
林徽秀也赶紧拿了木盆回家,她现在对河都有心理阴影了。
回去的路上碰到了个女孩,她叫住了林徽秀,关心地问,“秀秀,听人说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这女孩叫沈小燕,是原主小时候为数不多的一玩伴,跟原主一样的年纪,不过原主这几年都在县城上学,跟这玩伴也没怎么在一起玩了,关系比不上小时候。
沈小燕也是梳着两条大辫子,穿着带补丁的深灰色衣裤,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手上提着一箩筐的猪草,她身后还背着个一岁多的孩童,那孩子看着已经睡了。
“好多了,谢谢。”林徽秀看她背得比较吃力,不由道,“孩子睡了,你不把放他放回家睡吗?”
沈小燕无奈道:“铁蛋这孩子机灵,一放下来他就会醒,他就要这样背着睡。”
这也太惯孩子了,林徽秀知道她家的情况,沈小燕是家里的老二,她上头还有个姐姐,已经出嫁了,她底有两个妹妹三个弟弟,她现在背着的这个是她最小的弟弟,这弟弟因为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又是男孩,父母都偏爱他,但父母每天都上工,而且是挣最高的工分,一点闲都没有的。家里的弟弟妹妹都是沈小燕跟比她一点的妹妹在带,沈小燕不仅带孩子,还得出来挣工分,带着孩子不好去做那些重活,但可以做些打打猪草这些相对轻便些的活儿。
这会儿她应该是刚打了些猪草回来。
也太辛苦了。
这年代的口号是艰苦朴素,女子也能顶半边天。
可想而知,女人不仅要做跟男人一样的活,回来还要带孩子做家务,连未结婚的女孩子也这样,因为即使自己没生孩子,也得帮父母带弟弟妹妹,或帮哥哥带侄子侄妇。
林徽秀不敢耽搁她干活,只道:“小燕等晚点你有空我过去找你说说话好吗?”
在原主的印象里,这沈小燕为人挺好的,可能就是她们一个上学、一个帮家干活,凑在一起的时间少,见识跟家庭环境不一样,话题自然不多,所以走动跟小时候少了很多。
沈小燕高兴道:“行啊,中午吃饭时候你过来吧。”
林徽秀约好就跟沈小燕分了手,她想问问沈小燕要不要跟自己去梁阿婆房子睡,原主记忆里,沈小燕家也是房子小人又多,环境又不好,说不她会同意,毕竟也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过去那房子,与白天干活是不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