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这姑娘的弟弟退了烧,恢复了清醒,这姑娘这才开始着手做自己想做的第二件事。
她把自己带来的大半银钱放到了医馆,一方面是为了结算诊费药费,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让自己弟弟能在医馆住上一段时间,好好休养一下身体。
再之后,这姑娘找上了当地的知县大人。
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虽然紧张、害怕,但却还是义无反顾的拿起了鼓槌,敲响了衙门前头的那面大鼓。
为了保住弟弟,保住属于弟弟的微薄家业,这姑娘豁出命去死命的闹。
她很聪明,并没有指望着村里的里正帮她主持正义。
因为她很清楚,在她十岁、她弟弟四岁的这个残酷现实面前,她的意愿和委屈根本就不值一提。
她如果想要保住自己弟弟,那她就必须不给村里任何人捂住这件事情的机会。
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这姑娘才会咬紧牙关,直接把自己的叔祖一家告上公堂。
她告的当然不是她堂婶不给她弟请大夫,她告的是自己母亲死因存疑。
当着县城百姓的面,这姑娘把大夫说的她娘“养养就能好”,以及她娘在她几个堂婶的照料下渐渐走向死亡的事儿全给抖了出来。
顺带的,她也提到了昨晚自己弟弟的房间,窗子被人四敞大开,以及在她发现自己弟弟高烧不退的时候,她的那位堂婶是怎么拒绝帮她弟弟请大夫的。
县令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小的姑娘上堂告状,他让衙役把这姑娘的叔祖一家全给传唤到了公堂之上。
和他们一起被传唤的,还有这姑娘提到的那个给她娘瞧病的大夫。
大夫因为就在县城,所以来的比其他人都快。
县令大人询问之后,发现这小姑娘说的居然和大夫所说没有任何出入。
如此一来,县令大人对这小姑娘的话顿时就多了几份信任。
正满镇子气势汹汹搜寻这小姑娘的她的叔祖父和几位堂叔,以及正守着里正一家撒泼打滚儿的这小姑娘的叔祖母和几位堂婶,在半个时辰之后也被衙役带来了公堂之上。
听说这小姑娘把他们一家全给告了,这一家子最开始的时候确实非常惊慌,但在来县衙的这段路上,这一家子却都先后冷静了下来。
他们一口咬定自家是被冤枉的。
这姑娘的叔祖父板着老脸训斥小姑娘无中生有、无理取闹,这姑娘的叔祖母和几位堂婶则是指着小姑娘破口大骂,一边说她没良心、不孝顺,一边说她是个克父克母克弟的丧门星。
小姑娘只有一张嘴,哪里说得过他们这么多人。
好在县令大人并不是一位看谁声大、人多,就觉得谁有理、清白的糊涂官,当小姑娘提出要给自己娘亲验尸,县令大人不顾小姑娘叔祖一家的坚决反对,直接让衙役去把小姑娘亲娘的棺木给拉到了县衙里头。
县令大人这么一搞,事情真相自然很快就被查了出来。
事实证明,这小姑娘的娘,确实是死于他人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