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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归

春去春来,花落花开,故人从江南缓缓归。

离别十二年,所有的记忆已淡得如一杯过了夜的茶水,不能再拿来喝,即使当年的思念浓烈到如血液几乎割断不开。

看见了你,依然感觉是一种美好,是一种对往事如烟的了断,至少你我彼此在这一生遇见时惊艳,擦肩又难舍,回眸时百媚生,热愛中又突然离去,留下十二年杳无音信的疼痛与暗伤,当一切往事能风轻云淡般飘过时,你又站在我眼前,我却已恍若隔世。

你能安好,便是一种圆满。

你却跟我说,要听听我这十二年的风、花、雪、月。

好啊,即使过日子有种煎熬难耐,不过现在也可以偶尔坐在窗台看云卷云舒。

那年,你自离去,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当时,我总以为你有一天就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你只是离开了些日子,却依然想着要尽快回来。

当一种等待在寒来暑往中慢慢终结,我才知道你此一去,便是山高水远只有天涯沒有咫尺。

于是我把空落落的心丢置于楼阁,任它风干成蜘蛛网,哪怕沾染了灰尘和苍蝇我也不想再去感觉疼痛。

夜,终是要来的。

孤独,疲倦,身躯似行尸走肉,躺下闭上眼就会昏昏沉沉睡去。

当窗户有些微光,一日又已开始,机械性地重复一日又一日的工作,过着最简单的日子,不会有悲喜亦不曾忧伤或快乐。

直到有一天,我在太阳底下昏倒,是他把我扶到树荫下,为我买来荔枝罐头和二个鲜肉包,吃完我才恢复了气色。

他告诉我,我是低血糖的身子,所以我要一日三餐吃饱吃好,别再饿着自己,要学会照顾好自已,学会快乐地生活。

我感激他给我的提醒,原来这世上除了你还会有别人愿我快乐地生活。

慢慢的我开始学着做好吃的菜,也会一个人出去逛逛,偶尔独自去看场电影。

有时还会和同事一起去参加活动,爬山唱歌打打麻将。

我开始喜欢上这种生活,一有休息日,就会主动找人聊天,找人玩,心情越来越好。

又一日,我又碰上了他。

我想跟他说声谢谢,并请他吃一餐便饭。

他愉快地答应了我,并带我去了一家庭院式的餐厅,挺有格调的西式餐厅,他点了一瓶红酒,四个菜。

那晚我很开心,那是你离开后一年时间里唯一的一次真正的开心。

因为喝了酒的缘故,他便没有开他的电动车,却坚持走路送我回家。

他说今晚的风刚好可以吹醒微熏的人,在有月色的夜晚有人陪着走走路,说说话真好!

是的,有人陪着笑,陪着吃饭,陪着看夜色,真好!

平常老觉得回家的路很长,路灯都数不过来,可那晚回家的路变得很近很近,几乎就只是几句话的时间就走完了那段长长的路,连路灯还没来得及数,家就在眼中了。

我跟他说:谢谢你,今晚有你,我真的很开心,我己经很久没这么开心了。

他说:回去吧,睡个好觉!

当然,今晚一定会睡个好觉!

(2)

你可还记得,我们的遇见!

我还记得呢,那是一个喜庆的日子,我的一个远房堂哥结婚,安排我去接亲。接亲的那一天下着绵绵细雨,因为人太多,我也不太喜欢热闹,当都和新娘子取乐的时候我便悄悄溜到邻家的屋檐下坐着。

那时我还年少,也活在理想中,而你就是我理想中的“王子”。

而就在那个时候,你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那么绵绵的细雨,那还是在四月,天还是有点微微凉,我就那么看着你在井旁洗衣服。

其实,那时候的我特喜欢穿军装的还帅帅的男生。那天雨中的你就是我特喜欢的模样:高高瘦瘦的,脸上皮肤白白的,浓眉大眼,剪了寸头的头型配上白色衬衣和一条绿色的军裤真的是帅呆了。

我就一直坐在那屋檐下看你洗衣服,一直一直那样看着,不曾换过姿势。

我也不知道你是否知道我在看你,我记得你好似不曾回头看过我,所以我就一在看着你直到你把衣服洗完。

当你站起来时,提着洗衣服的桶子往我这方向走来时,我才别过脸往新娘子家走。

然而那一天我便记住了你,而且记忆深刻。

只是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那天是否看到了在那个屋檐下看你的我。

自那日后,我便没遇见过你。

因为新娘子的家离我家太远,我是不可能去那个地方找你当作偶遇的。

日子一晃就半年之久。

偶一日,我在镇上赶集去一家理发店想剪个留海。恰巧就碰见了你,我一眼就知道你就是我放在心里念想了半年的帅帅的当兵的男生。

而你从镜子里看到了我,我故意地也从镜子里望向你,我想相互望着的时间应该足足有一分钟吧,我的小小心脏就扑腾扑腾整整地跳了六十次。

然后我装着面无表情地找了个登子和你背向而坐。

当然我也听到了你跟理发店师傅说话的声音,还听到你有些调皮的话语和朗朗的笑声……

理发店师傅解下了你的围布后便直接用你的围布抖了抖就套上了我脖颈,我感觉还带有一丝温度。

于是就跟师傅说,这围布上好像有头发,你能再抖抖吗?

你当时马上就跟那师傅说:呵,人家嫌弃我系过的围布了。

我当时不敢发声,也不转头看你。

而你却走到我侧边,低下了你的头,用你如星晨大海般的眼晴盯着我说:别嫌弃我咯,其实我是洗了个澡换了衣服才来理发的。

你说这句话时,我的脸上有了你的气息。我抬头望向你,发现了你眸子里有我的影子,我张了张嘴却沒有说话,但脸却莫名地有些发烫。

那师傅笑着说:扬帆,人家给你看得脸都红了,你还好意思盯着不放,莫非是一眼万年了,哈哈哈…

扬帆,我瞬间就记住了你的名字,并且在心里默念了好多次。直到你离开,我的脸一直烫烫的,我低着头,不敢让师傅看见,怕他取笑我。

后来还是从师傅口里得知,你昨天刚从部队转业回家,今天一大早就特么想来赶集,说好几年没赶过集了。

当然,我还听到一句,他说你希望会在赶集时碰上半年前在你家屋檐下看你洗衣服的那个女孩就好。

原来在你家屋檐下看你的那天你就知道了我的样子,那么今天的你也就是认出了我。

(3)

时光莫名其妙就被沦陷。

我不知道那师傅是否知道我就是那个在你家屋檐偷看你洗衣服的女孩,还是只是随意地说给我听。

而你扬帆的大名我是记住了,只是不知你我下次又会有怎样的机缘巧合而再次碰见。

喜欢一件事时,会总是想着去做,而喜欢一个人时,便总会去那个碰见的地方走走,这样的话有可能会出现奇迹——再次偶遇你。

因为动不动就想着那张帅帅的脸,总是在静下来的时间便会回味那呼在我脸上的清爽气息,这让日子变得有些寂寞与难耐。

这日,被欣欣拖着去她婶婶家里拿猪血。(在乡下,自己家里杀猪会把猪血全部留着,然后会叫上自已家的亲戚熟人来拿猪血回家吃。)我坐在欣欣自行车的后座上正无聚交点地看一排一排的天线杆向后退去,偶尔有几只麻雀在电线上扑腾扑腾地飞着。

经过河边这条路,便可看见她婶婶家了。可是这条路被车子压得很烂不好走,只得扶着自行车向前推。

不好不坏的心情被一声口哨给硬生生地勾了过去,而且一看还吓一跳:去了那么多次的镇上都未遇见的人却在这河边给撞上了,还听见欣欣惊喜地叫着:扬帆,你啥时候回来的呀。

天啦,居然欣欣认识还很熟!

你走近我们,笑着看了看我然后回答欣欣:我回来快有半个月了。

“都半个月了啊,你去看你外婆了吗?”欣欣又问。

“现在就是去看外婆,这么巧却碰到了你。”你又瞟了一眼我对着欣欣说。

“扬帆,上次你回家探亲时说要找女朋友,怎么的,找了没有?”欣欣管他的事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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