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世子今日有空过来我这做客,简直蓬荜生辉啊。”那个壮汉用着不着调的语气对着孙破城说道。
这个驻地其实就是孙破城被划分在这里的不动财产了,但是孙破城耐不住寂寞,这里太过于无聊,哪有外边待着舒服,没事了就去逛逛街,欣赏一下路边的靓丽风景,然后去酒馆喝喝小酒,好不自在。
“年底工资翻倍,少废话,我带一个兄弟过来弄一匹坐骑,有啥好东西都拿出来,别整那些歪瓜裂枣的,看着丢人,不,是丢妖。”孙破城直接连打带踢的让他去准备了。
这家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来客人了还这样和我说话,我不要面子的吗,回头清理粪便的伙计就交给他了,要是做的不好,哼哼哼,骨头给它拆下来泡酒喝!
壮汉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喷嚏,心想昨天是不是没有盖好被子,感冒了?
不一会儿,壮汉就小跑过来,告诉孙破城说马厩整理好了,绝对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楚云跟着孙破城的脚步来到这个所谓的马厩之中。
这里的建筑普遍的是人类的两倍大小,而这个所谓的马厩,就是一栋相当粗狂的石头堆起来的房子,房子相当的大!每个生物都占据着百十平米的空间!
它们个个都油光发亮,看起来健壮如牛,给楚云的冲击力很大!
“别看这些个样子货,想要好东西还是在里面呢。”孙破城看着楚云眼直勾勾的看着这一群样子有些觉得好笑。
这前面的一般都是一些大家族过来给自己的子弟挑选的,他们首要的就是要好看,那才匹配他们的气质,其次的才是功能。
这些外边的不过是徒有其表罢了,都跑不快的东西。
它们从小就被精致的照顾,而且四个马蹄还被绑了绳子,只要一跑就会帅倒,时间一长,它们只会迈着小巧的步伐看起来优雅而高贵。
孙破城也是看不上这样的东西,绝大部分都是给女人用的,而且还是那种用来联姻的花瓶。
而一部分公子哥也喜欢这样的坐骑,但是还是比较少见的。
“样子货?我看还挺不错的啊,毛发油光发亮的,身体的肌肉也是很有型啊。”楚云一脸不解的问道。
“这些都是特意去养的,从小他们就跑不快的东西,你骑着它还不如自己走呢。”孙破城也没有推脱直接解释说到。
楚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这玩意说白了就是礼仪马。
“别小看这些个跑不快的,它们才是我们这边最赚钱的东西,反而那些好的坐骑就比较惨淡了,基本上买的起人也不缺这些,毕竟野外也能抓,买不起的就不说了,这个马厩靠着这批样子货活着呢。”孙破城不免的有点难受,自从出来之后,自己的小金库一天天的在缩水!
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大金主,可得把他给照顾好了。
而且这位金主的后台好像还是相当的硬呢,是个大佬没错了。
向前走了大概有十多分钟来到了一处对比前面来说的就是朴素的厉害的马厩了。
这里也不全都是马了,形形色色的生物都有!
有憨态可掬的熊猫,还有傻狍子,不过绝大多数还是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