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点。
大菠萝号的众人,还沉醉在狂热的聚会氛围当中。
丝毫不知,危险将至。
老狗的表情很淡定,端着一杯香槟酒,在一层宴会厅逛了一圈之后,目光落在了叶白的身。
哗啦——
他的酒就这么撒了。
他看到了什么东西?
一具几千年的僵尸?
他简直没有办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但叶白身那黑沉的死气,是不会说谎的。
那的确是一具尸体!
一具被人正在供奉着的尸体!
老狗目光一沉:“到底是谁,胆子这么大,把僵尸带到我的船?”
想了想,他觉得,最可疑的人,莫过于自家的死对头,王天。
“王天,你这个王八淡!平时你跟我作对也就罢了,今天你还敢来跟我作对……”
一山不容二虎,一个炼尸阵法面,也不可有两具尸体。
否则,作为僵尸的主人,就会有大概率遭遇反噬!
老狗的祖曾出过赶尸一脉的大能,祖传下来一本秘书,讲的便是如何起尸,如何炼尸,如何养尸。
本来,老狗完全用不着炼尸的,毕竟是富商之子,自己又没什么费钱的爱好,顶多就是喜欢美女,再怎么败家,也不可能败光家里的八九个亿。
奈何,自家的老爹坑儿子啊。
老头子吃喝瓢赌抽,样样精通,居然把几个亿的企业都给败得一干二净了,还欠下了1.5个亿的烂账,等着老狗去收拾。
老爹倒是潇洒,头发一剔,进庙里当和尚去了,临走就给老狗留下一句话:振兴劳家靠你了,小狗!
呸!
老狗还能说什么?
难不成还大逆不道地对老爹讲“草拟吗”?
那不能啊。
其实也就像是夏鸾雪那样,不是被逼到绝路了,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又怎么会想到去跟尸体打交道?
老狗心中很沉重。
看着叶白那具千年僵尸,他没由来地想到了秘书面的一句话。
“逆天而行,天运不让,厄缠身,自毁亡。”
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会动的僵尸,今天居然就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