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人丁稀少,极大多数人一生都走不出一百里的距离,山林中的一切都还保持着原生态。
嬴荡所到之处,皆是一片青翠。
大树参天蔽日,林中野兽来往,真是个狩猎的好去处。
秦武王是个搭弓射箭的高手,尤其是善用各种兵器,这些天赋都被他很好的继承了,许多事情做起来就顺手多了。
有这样一身武力在身,前世那个肥宅居然有了与人一试高低的想法,他终于明白秦武王的好勇斗狠是怎么来的,任谁有这一身天赋在身,都会忍不住心痒的。
古人云,厚德载物,没有德行,如何能承载这一身武力。
凭借着这样强壮的身姿,嬴荡将弓箭稳稳的抓在手中,然后瞄准一箭射出,正中一只野兔。
“大王箭法还是一如当初啊!”
向寿在一旁拍着马屁。
嬴荡斜眼看了一眼向寿,他身后的猎物都要堆成山了,老实人也会撒谎,而且是睁着眼睛撒。
这货以前不是见不惯他吗,难道聊了一路,终于被寡人的胸襟感动了,嗯,对,这一定是情不自禁而发。
至于他蹩脚的箭法,这哪是什么一如当如,应该是大大的不如才对,弄了半天,就猎到了一只小兔子,这还是在众军士的帮助下猎到的。
狩猎的难处在于,猎物并非是不动的,像是刚才那只兔子,被骑士们追赶了一路,跑不动了,然后站着给嬴荡射。
密林中的野兽,为了生存,它们是一贯机警,稍微有些风吹草动,那一定是拼命的奔跑。
这就要求一个好的猎人,必须要懂得追赶,兔子这种小动物倒也好说,如果是遇到了麋鹿,那就要借助马力追赶,等到猎物们力尽了,才能有机会。
如果是再凶猛一些的野兽,那还需要众将士们进行合围,将其逼到一处,再用弓箭射杀,好一会儿,总算是掌握了一些诀窍。
嬴荡是个典型的肥宅,别说骑马狩猎,就是去旅游都没骑过一次马,这样的情况,是以前想都想不到的,能做到这些,已经让他沾沾自喜了。
越是往里面走,则林子越深,杂草已经有半人之高,向寿和军士们还是紧随其后。
“向将军,听说这里有猛虎,寡人前来,就是想猎一头猛虎回去,做成兽皮送给周天子。”
一路走来,兔子麋鹿獐子都猎了不少了,嬴荡心心念念的就是猛虎,好在这个年代里,猛虎还算不上保护动物,偶尔猎一下,还是可以的。
“大王,臣不明,周天子不仅没威,更是连名都没了,一个没名没威的周天子有何用,需得大王如此费心?”
大周这么些年来,所有的辉煌都已经被挥霍空了,若非三晋间互相掣肘,怕是这个大周早就什么都没了。
攒了几十年的家底,一场宜阳大战全让韩国卖给秦国了,真是可怜啊!
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天子还有名望,天下间士子还念着天子的好,现在的周赧王,已经被这个世间所遗忘了,没人再记得他了。
大争之世,要礼法何用。
“寡人不要他的名,更不要他的威,只要他的一样东西,具体是什么,暂时还不能告知你,到时候你自会知道了。”
“臣遵令,有幸看到大王如此雄心,实属秦国之福,楚庄王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大王即位正好第四年,就已经做到了问鼎中原,要比楚庄王胜了不知多少。”
或许王宫的那场变故,让大王决心做一番宏图伟业,聊上越多,向寿越是觉得大王高深莫测。
对此,嬴荡也是深以为然。
“哈哈,你的话寡人爱听,但还没说到点子上,楚庄王何人,不过一霸主而已,寡人要做的是这四海之内,尽皆秦土,天下之滨,尽皆……”
向寿正在聆听间,忽然间,听到山里呼啸,抬头一看,是起风了。
“大王,云从龙,风从虎,这大风刮得忽然,正是猛虎来袭的征兆。”
突如其来的一句,打断了嬴荡的臆想,他意犹未尽的砸吧了一下嘴。
这都是什么,不就是封建迷信吗,老虎还能带来风来?
一会儿的功夫,风越吹越大,向寿一脸认真,吩咐四周的骑士小心戒备,要想猎到猛虎,就要众军士间的配合了。
不会真有猛虎吧,嬴荡从刚才的不信,转为了紧张!
嗷!
我去,这还真来了。
一声虎啸,山林震动,坐下马儿嘶鸣,百兽之王的威名可见一斑。
军士们围成一个半圆,将马全部绑在旁边的树木上,他们一手长剑,一手圆盾,慢慢往前探去。
嬴荡赶紧也跟着照做,若是惊了马儿,难不成再闹一次王城中的笑话,以武威立天下的秦王被马儿带跑了两次,简直让人无地自容。
下了马,还是觉得有些不放心,他又将最大的一张弓握在手中,猛虎皮糙肉厚,只有这一张弓,才能给他安全感。
众军士警戒前行,走过了几十步,尽皆在前面停下来。
嬴荡左右看看,小心翼翼的跟了上去,他透着树木的缝隙看到了黄黑条纹,这不是虎皮的颜色,还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