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如何使得,平素里只听大王杀人,还从未听过救人。
他们畏惧嬴荡,心里想,嘴上可不敢说,手底下行动也很快,不多时,拿来一个皮革做的包裹,打开来,一根根的金针由细到粗,整齐排列开来。
金针,并非是黄金所做,而是铁制,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出现铁器了,只是不能够大面积应用,嬴荡从中找了一根最粗的,大约有小孩手指一般粗细。
这么粗的,日常根本就用不上的,掏耳朵都不舒服,这几个先生还真准备了,这能干嘛,估计是能防身吧?
他回想了一下以前的课程,之前在读书时没少在死人身上下功夫,工作没几年,就成了医院的外科圣手,尤其是对于脑肿瘤这一块,是本市的十大青年才俊,这样一个小手术,还是应付的来。
“拿烈酒来!”
火针是将金针烧红之后,迅速刺入穴位内,这种方法对于其他部位也算不上可取,有烧伤的隐患,放在大脑更是不成了。
这么粗的金针烧红,插入人脑,很容易就会造成脑死亡,这就不是救人,而是杀人,所以他才选择用这烈酒。
这几位先生虽然不明白嬴荡到底要做什么,但他们久在军中,医治过不少人,也知道烈酒去污这个道理。
很快,烈酒拿来,将金针消过毒,又用火烤了一遍,嬴荡握紧,找准位置,用力刺入孟贲脑中。
人体骨骼坚硬,这样一来,他大力士的优势就显现出来,金针被他慢慢刺入了进去,几位先生瞪大了眼,都认为嬴荡这是在杀人,而且还是一种古老的刑法,一个个都吓的寒蝉若禁。
“寡人这是在救人,人体不管哪里出现了於堵,都要疏通,不然气血不畅,经脉逆流,那个……嗯……容易死人!”
见到两千年前的同行,嬴荡忍不住要交流一下医术心得。
话是这个话,但到底是杀人还是救人,先生们暂时还不敢苟同,这时候,还没有人敢说上一句话。
嬴荡顿时觉得无趣。
不多时候,孟贲大脑中的污血放出,嬴荡又给他细细的包扎好,以他的经验来看,基本上是没什么大问题了,千万别留下后遗症就是了。
几位先生们惊为天人,嬴荡再也不理他们,直接出去了。
“白庆,你在军中所任何职?”
出了营帐,外面月明星稀,嬴荡漫不经心的问道。
“回大王,军中斥候。”
斥候!
那不仅是身手不凡,而且还得知道不少,足够机灵,因为很多时候,斥候要深入敌方城池去打探消息的。
“明日天未亮时,寡人要去西周狩猎,让向寿调集一千军士,亲自率领,在王城大门等候,切记,一定要做的隐秘,不让任何人知道。”
一片狭长的大周,还被分成了东西两周,西边的是西周,东边的是东周,西周有一片山林,正是狩猎的好去处。
为了解开现在的困局,他必须要做些什么了。
这洛邑看过了,宜阳也打通了,他实在没有理由再呆在这里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臣子们会逼他回咸阳的。
白天经过这么一闹,臣子们也都明白,只要大王一掌权,他们必定就活不成了,悲惨一点,还会落个五马分尸的结局,好一些也会被满门抄斩。
秦法公正,鼓励私有制,但对待敌人也极为严苛。
弑君之举,没有退路可言,在这里,嬴荡身旁有大秦锐士护卫,秦王威信,尽在军中,若是回到咸阳,情势复杂,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他更没一兵一卒可用,到时候只能是任人宰割。
所以这个咸阳,暂时不能回去,怎奈他孤家寡人,岂能是众臣子的敌手,所以要好好的拉拢向寿了。
对了,向寿。
想到这里,嬴荡忽然计在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