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除了妈妈以外,只有盛诀知道我喜欢粉玫瑰,连如絮都不知道。
我揉了揉发涨的后脑勺,满怀希望想出门看看盛诀是否还在。
我裹着被子轻轻踩着玫瑰花瓣下床,床边挂着一件香奈儿夏季高定套装,银色外套和一条白色露肩吊带长裙。
我噗嗤一笑,想起来自己的皮衣和牛仔裤上挂满了呕吐物,估计已经被扔了。
换好衣服,我走到客厅,桌子上放了一张粉色信笺,上面手写着黑色英文,字体隽永。
yuunersanhefeelingfissingsene?isjuslikehayuillspenalngharieurnheielaeryuhaerunkinears。你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吗,就像喝了一大杯冰水,然后用很长的时间流成热泪。
我脑袋翁的一声。
这句话曾经被盛诀写进他的英语小短文里,后来这篇小短文在城市晚报发表过,他将刊登着短文的那一页杂志剪下来给我,附赠一枝粉玫瑰。
那时候得我即便不懂什么是爱情,却也将盛诀深深刻在心里,当做朦胧又神秘的暗恋对象。
盛诀是我妈妈的学生,他在我妈妈那里学钢琴。
妈妈是国家一级钢琴师,手下的学生非富即贵。当时盛诀在他们班里也是大有来头,叱咤风云,好多女生都给他送过情书和礼物。
我因为常常跟妈妈一起去上班,在钢琴教室的角落写作业,认识了风流不可一世的盛诀。
他就如一道清风,席卷了我整个年少时炙热的夏天。
思绪逐渐清醒,回想起昨晚上做过那些擦边走火的事情,我悔恨的狠狠一拍额头。
我都做了什么!
想起来我的脸就越发滚烫。
一直以来我装出来的高冷和疏离全废了,他一定死死的看扁我。
可是我手上拿着他亲手写的信笺,心里侥幸般希望他也是喜欢我的,哪怕只有一丝丝。
我将信笺收好,跟这一屋子的粉色玫瑰花拍了很久的照片,抱走了其中一束鲜花,才恋恋不舍的离开这温馨的房间。酷文kuen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