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几天,魏军和孟岚忙得脚不沾地,轮流跟着魏家众人下地干活儿,抢着时间春耕。
一连忙活了一个星期,终于将魏家村大队的所有土地都种上了粮食。
一个星期的时间下来,魏军和孟岚已经对现在的生活完全适应了,如今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好死不如赖活着,他们能重活一世已经是老天眷顾了。
两人乐观的想着,终于熬过了春耕的艰难时期。
春耕结束后,魏家村的日子陡然清闲了下来。
魏军和孟岚十来天没有吃到肉味儿,兜里空空如也,没有一分钱,想要买点好吃的犒劳自己都做不到。
听说魏家村四周绵延不绝的山上有野鸡山兔出没,魏军和孟岚合计一番,想上山碰碰运气。
两人手里拿着砍柴刀,背着一个背篓就上山了,美其名曰上山砍柴采蘑菇。
G省地属南方,三四月份正值多雨水的回南天。
回南天是G省最难熬的时候,温热潮湿,到处都是湿漉漉的水汽,衣服晾晒不干,食物容易发霉长虫,就连人也容易染上风湿伤寒。
不过回南天对植物生长很是有好处,天气温暖潮湿最容易催长地里庄稼生长,山上的野菜和蘑菇等也趁机冒芽了。
难得悠闲的日子,魏家上下也没有闲着,跟着村里人上山挖野菜、敲竹笋,尽量往家里扒拉点东西。
安化县附近到处都是高低起伏的山峦,山上的东西不值几个钱,并没有被算到大集体中去,在山上挖到的东西都能往家里带。
魏军和孟岚一大早也跟着魏家众人一起上山去了。
家里三个小恶魔交给王翠花照看,其他人都背着背篓带着镰刀往山上去。
“大哥,我跟岚岚去那边看看。”走过泥泞的山路后,魏军便跟魏国分开了,拉着孟岚往另一个山头走去。
“那你们小心点儿,下雨路滑,别忘深山走,你们在外围挖点竹笋也才就好。”魏国殷切叮嘱道。
“知道了。”魏军应了一声,跟孟岚一起沿着条上山的小路走了。
魏家村附近的山绵延起伏,山脚至半山腰的部分已经被开荒成农田,用以种植玉米高粱等作物。
两人从小路往上走,穿过开荒农田就进入了茂密的树林中。
昨晚下了一夜雨,上山的路有些潮湿,却正是山里蘑菇菌类的生长最佳气候。
走了不一会儿,孟岚就看到一丛凤尾菇。
凤尾菇是G省一中常见的菇种,每到下雨天气,很容易在山上找到。
孟岚停下脚步,上前将这一丛凤尾菇采摘下来,很快就装了半竹篓。
“摘这些干嘛,咱们上山去找野味吧。”魏军看着她摘下来的凤尾菇,身为肉食主义者,对于这种素类完全不感兴趣。
“什么野味?”孟岚听了他这番话,感兴趣的问。
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除了玉米粥和野菜,她几乎就没接触过荤类,一听到野味两个字就忍不住流口水。
“我听说这山上有野鸡,咱们就抓野□□。”魏军摸了摸下巴,看着被云雾笼罩的山峦,幽幽说道。
“就算有野鸡,你打算怎么抓?空手抓啊!”孟岚朝他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
靠着空手抓野鸡,还不如老老实实挖蘑菇,好歹能给野菜增点味儿。
“小看我!”魏军哼哼两声,将背在背上的竹篓拿了下来,掏了掏,从里面掏出一副弹弓。
“我有这个,抓野鸡手到擒来!”魏军很是自信的说。
孟岚定睛一瞧:“你哪儿来的弹弓?”
“从一个小屁孩儿那用两根烤红薯换来的。”魏军得意洋洋的说。
为了今天上山他可是做了充足准备,已经全面了解这些山头上都有哪些野味了。
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山上的野鸡了。
只是野鸡行踪难以捉摸,而且跑得贼快,轻易抓不到。
除了野鸡外,山上还有一种难得的野味就是竹鼠。竹鼠经常出没在魏家村东面的竹林里。
魏家村东面出村的位置有一大片竹林,竹林中生长着以竹子、芒草、植物茎秆等为食的竹鼠。竹鼠体大肉多,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毛皮绒厚柔软,是一种难得的美味。
不过魏军却并不想抓竹鼠,而是看中了神出鬼没的野鸡,若是能打一只回去做小鸡炖蘑菇吃,那今晚就有口服了。
“就算有弹弓,你会用吗?”孟岚表示深深的怀疑。
这种弹弓鸟都不一定能打得下来,更何况野鸡了。
“你就看着吧。我学过飞镖,这种东西小儿科。”魏军信誓旦旦的说,抛了抛手上的弹弓。
弹弓是用一根Y字形的树枝做成的,打磨得很是圆润,上头绑着皮筋,皮筋中段包裹着弹丸的皮块,弹性很强。使用的时候将小石头放在皮块上,拉着皮筋,皮筋拉力越大,弹弓的威力越大。
魏军将弹弓捏在手里,低头开始寻找小石块。
“你帮我多找点石头,咱们到山里去找野鸡。”魏军对着孟岚说道。
孟岚见他熟练的甩着手上的弹弓,挺像个高手的模样,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帮忙寻找小石块。
两人捡了一兜的小石块,顺着上山的小道往前走。
魏家村东南面翻过山坡,再走十来分钟有个山谷,山谷里没人住,底部平整的土地被开荒成农田种红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