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轻看着杯子里的茶叶梗在水中浮浮沉沉,荡起一圈涟漪,像自己散开的心绪一般飘忽不定。
她记得小六提过,江寻来长安是为了进太极宫,进到那个皇亲贵胄云集的地方,进到那个大庆王朝的幽幽紫禁。
江寻的敌人不是寻常百姓,那只可能是朝野中某位权倾天下的人物了。
所以他才说这条路凶险万分,稍一踏错便会招来杀身之祸。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沈轻笑了笑,“不是你护不护的住的问题,假如阎王让我三更死,你就算将整个大庆的军队搬来守我,都是守不住的。”
江寻坐在她对面,少女眼中的无畏生死像两支离弦利箭,毫不留情地直接扎进了他心窝里。
人都是会怕的,会怕穷,怕苦,怕死。而沈轻呢?她抛下滚绣阁——她仰仗且赖以生存的一切独身北上入长安,且在得知前途未卜时毫无畏惧,只为了自己。
我何德何能?江寻在心里默默地想,又何其有幸?
他盯着沈轻看了许久,忽地站起身,一把拉过她的手,不由分说将人拽出了茶楼。
“你干什么?”沈轻被这人来疯拉了个踉跄,在后面跳脚叫道。
江寻的黑发被高高束起,露出宽阔坚实的脊背来。他笑得恣意妄为又心满意足,回头的时候两只眼睛里跳动着孩童般的雀跃欣喜。
他眯缝着眼睛,坏坏地道,“夫人跋涉千里,想必是累了,赶紧随为夫回家,为夫伺候你好生休息一下。”
沈轻被他突如其来的不要脸弄得愣了愣,又被“夫人”二字打了个措手不及,身上所剩无几的那点子少女心在这条陌生的街道上被眼前人蓦地勾了出来,腾一下红了脸。
普光一照,愈发娇艳欲滴起来。
江寻只看了一眼便回过了头,他的小丫头三年不见越来越勾魂夺魄,再看下去恐怕自己会当街耍起流氓。
他后知后觉地发现,沈轻就像是根从脚底长入身体的藤蔓,这么多年来早已缠满他的每一根血管与筋骨,现如今终于在奔腾的心脏里结出朵亭亭玉立的花来。
从三年前他第一次察觉有人监视他的时候,就一直想着要把沈轻摘出去,绝不能让她有一丁点危险。
为此,他强迫自己不给沈轻写信,不偷偷回去看她,甚至不去想她。
可谁知,他的小丫头像只莽撞的乌龟,带着一身铜皮铁甲的勇气一头扎进了自己这腔深不见底的沼泽里来,甚至连原因都不曾开口问过。
无条件的信任,无条件的生死相随。
江寻回头看了一眼,沈轻的手白皙柔弱,被自己攥在掌心中,好似这就攥住了他的全世界。
那就去他娘的瞻前顾后吧,只要他活一日,必定会守好他心里这片满园春色。
二人在长安城里一路走走停停,沈轻跟在身后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茶楼的?”
闻言江寻噎了一下,怎么说?说两个月前收到小六的书信开始自己便每天都派人不分昼夜在城门口驻足观望?一边希望沈轻真的会来,一边又希望沈轻不要来。
天知道他这么长时间过的是何种惶惶不安的日子。
当然,作为男人,这种如同小脚老太太般的纠结是万万不能公之于众的。所以江寻想了想,放缓脚步,与沈轻平齐,挑了个讨喜的说法。
“丫头,你不知道有个词儿叫‘心有灵犀’吗?你与我惺惺相惜,自然是互通有犀了啊。”
沈轻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胡扯。江寻的大半张脸都笼在秋日的暖阳里,棱角分明的下颌线被镀上了个恰到好处的金边儿,浅笑吟吟的眸子里盛满了熠熠生辉的温柔。
他刚被捡回吴郡的时候就总有姨娘婆子说,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娃。
是了,沈轻在心底默默叹了口气,这辈子自己算是栽在他手里了。
“对了,”江寻突然在身侧扯扯她,“以后不能再叫我江寻这个名字了。”
“嗯,也对。”沈轻点点头,好奇地问道,“那你现在叫什么?”
江寻微微一笑,互相牵着的手缓缓转了方向,变成十指紧扣。他作怪似的附身贴近沈轻的耳畔,声音低沉好听。
“叫我良齐,意思是‘若遇良人,举案齐眉’。”
沈轻被他这来来往往的撩拨弄的面红耳赤,使劲儿捏了一下骨缝间的手指,直捏的那人连连告饶才算完。
长安城里走哪儿都是人声鼎沸,沈轻到底还是个少女心性,一路上的各类小摊儿看得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江寻——应该说良齐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地守着,不时挑出个好玩新奇的东西逗逗她,两人一路嬉笑打闹,走走停停,似乎横亘在中间那段支离破碎的年月随着脚底踩碎的光一齐消散不见了。
可这份轻松愉悦还未持续上三条街,就被生生打断了。
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簇拥着中间一顶漆红软轿,于街头拐弯处挡在了二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