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夜,马尼拉下起了阵雨,王旭一个人打着伞出了公寓后,打了一辆出租车再次往暗夜酒吧行去。
之所以没带得利斯,是因为没必要,他把得利斯一个人留在公寓让他跑步锻炼。
也许是因为下午一句玩笑让得利斯感受到了被认可,也或许是因为王旭对那一场赛事的预判太惊艳,又或许是因为那一百万美刀在他账户里让他感受到被信任,总之,得利斯锻炼很用功。
这一夜,王旭将昨天存在这里的半瓶芝华士喝完,看了一晚上的拳赛,也没有看到有一个人能够通过考验将杰弗森引出来的。
因为车轮战的缘故,两天晚上守擂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这三个人,有一个是倭人,另外两个都是国人。通过了解,王旭大致的弄明白了这三个人的身份。
他们都是来自于三本会社的精英拳手,在马尼拉为齐汇集团掠金不少,通常赛事都轻易不会让他们出手,没想到在这暗夜酒吧,却把他们三个人推出来守擂,成为挑战杰弗逊的人的必过关卡。由此可见杰弗森在齐汇集团的重要性了。
“明天把那一包钱也存到你的账户里,明天晚上带好卡,陪我去一趟暗夜酒吧!”回到公寓后,得利斯还躺在地上在做仰卧起坐,王旭进门丢下一句话就去洗澡休息了。
留下得利斯感觉莫名奇妙,但是他又不敢去问去暗夜酒吧做什么。所以这一晚得利斯遐想连篇。
但是不得不说得利斯很感慨,那一包钱存到账户里,也就是说王旭将全部身家都存在了得利斯的账户里了,难道他不怕得利斯跑走吗?
得利斯躺在床上,拿起王旭给他的那个手机,放在手里掂了掂,有那么一刻,得利斯很想把手机丢了,让这一切都见鬼去吧!
可是他发现自己打心底里不敢,因为这几天王旭的表现太变态了,他无从判断这是不是王旭对他的考验,如果自己再次没通过考验。。。。。。
他想起了那个被王旭一枪秒杀的狙击手,王旭杀人根本就不眨眼,跟着一个有钱的老板,干嘛要去想那些有的没的呢?我得利斯的账户里什么时候有超过一千美刀?
这一夜得利斯在患得患失之中,清晨起来的时候,又顶着一对熊猫眼。
然而桌子上放着一份早餐,王旭自己却在跑步机上奔跑了起来。
王旭感觉到得利斯的动静,一边跑步一边说:“桌子上的早餐是给你的,我已经吃过了,吃过早餐别忘了去存钱。”
这一刻,得利斯望着桌子上的早餐,不禁感到感激涕淋,那一天的晚饭是因为王旭自己想吃,所以并没有感动到得利斯,但是这一顿早餐却是感动到他了,曾几何时他被人这样照顾过?
更何况这是王旭,一个近乎到变态的人。
夜晚的巴十河两岸灯火璀璨,暗夜酒吧所在的那一条街区更是人声鼎沸霓虹闪烁。
暗夜酒吧是这条街区上最大的酒吧,甚至是整个马尼拉乃至国都是最大的酒吧。
这里的夜晚属于那些沉醉于不眠之夜的年轻人,这里的夜晚属于罪恶和糜腐,其实这条街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清晨的清洁工发现被砍的面目全非的尸体,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一些喝醉的男女就在街区的某个角落里蜷缩到天明。
然而因为赛场上的一句话,这几天的暗夜酒吧格外的热闹,连带着这条街区都比往常的夜晚人数多了数倍。
也许今天是杰弗森承诺的最后一天,今晚的人比前面两天更多。
甚至王旭和得利斯进入暗夜酒吧还耗费了很多时间和体力,硬是挤了进去,甚至还因为碰撞的缘故惹来别人的白眼,甚至是愤怒的咆哮。
在这样拥挤的地方,也没办法动手,不然王旭这一路走来,恐怕还得跟别人动上手。
街区人挤人,暗夜酒吧里人虽然不至于到人挤人的程度,却也差不了多少。这还是因为暗夜酒吧对进出人数控制的缘故,入场的票价达到了惊人的两万比索,相当于四百美刀。
也许是因为年轻的缘故,也许是因为得利斯本身就比较好动,在暗夜酒吧那动感的音乐熏陶之下,得利斯一进酒吧就摇头晃脑起来。
这间酒吧本身就是擂台酒吧,中央是一个擂台,围绕着擂台是一圈站台,再往外围便是一排一排的卡座。卡座已经坐满了人,王旭直接掏出了两千美刀递给了服务生,让服务生驱赶了一个卡座上的客人,并要了一瓶芝华士,才坐下去。
“用卡里所有的钱,买挑战者王九天杰弗逊。”王旭对坐在对面的得利斯说。
“什么?”因为音乐太大声,他没有听明白王旭的话。
王旭重复了一句,得利斯惊恐的目光瞪的溜圆,他居然来挑战杰弗逊,还说要杰弗逊?得利斯将手伸进裤兜里,用力的攥着那张银行卡,手心不一会就冒出了汗。
这可是一百二十万美刀啊,全世界大部分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他居然要拿这么多钱去赌,不对,他根本是连命都一起赌了。
要知道这可是暗夜酒吧,打死了也是白死。
王旭在得利斯的肩膀上拍了拍,说道:“去吧,如果我输了,大不了你从新回到马利威利斯市当个小混混,不过你放心,我不会输。”
得利斯望着王旭的眼神有点担忧,但是在王旭决绝的眼光下,只能站起身朝着吧台走去。
“嘿,伙计,刷卡,一百二十万美刀,我买王九天杰弗森。”得利斯故作镇定的将卡帅气的往吧台一丢说道。
这一句话引起了旁边无数道目光,大部分人都认为得利斯是精神有问题吧?就他穿的那样有一百二十万美刀吗?挑战杰弗森?还杰弗森?牛逼也不是这么吹的好吗?启炎读书qiya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