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四点,从床上起来,这是王旭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曾经还在部队的时候,他严于律己,每天这个时辰起来后,扎上沙绑腿,穿上沙背心,跑完一个十公里,回到部队做完拉伸训练,部队才将将吹起床号。
在西北监狱的时候,他每天也是这个时候起床,在监狱起来晨跑固然是不可能的,但不影响他在监舍里做一些训练。
今日早早的起床,除了习惯之外,也是昨晚他谋划的打算,他想了近两个小时,最后还是决定顺一辆车,四点这个时间是最好的,天未亮,常人也是处在深度睡眠之中,等到顺走的车辆车主发现车辆不见了的时候,他说不定都已经到达马尼拉了。
王旭从床上起来,轻手轻脚的刷牙洗簌,小心翼翼,避免有任何人听到他发出的声响。
一切完毕后,穿着花了两百美刀买来的那身半新的衣服,背上背包,打开窗户,从窗台直接跳了下去,为避免声响,落地之后他一个滚地卸去下坠的力道,站起身后,迅速的跑到了对面的墙根。
马利威利斯市虽然不富裕,但是这条街面上还是稀疏的亮着几盏昏暗的路灯的,王旭尽量贴着墙边走。
是的,他没有走大门,更没有退房,退什么劳什子的押金,他给了五百美刀再加上数千比索才开到一间房,自然是不会算什么押金的,五百美金在这个年代的国足够可以在五星级酒店开一间超豪华套房了。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越窗而出。
在一个路口,看到一辆停在人行横道上的旧捷达,王旭轻车熟路的摸上车,点着火,识了识路牌,驱车上路了。
毕竟他对马利威利斯这所城市不熟,只能通过路牌来辨认东南西北,一路往西北方向走。
三月的天,又是沿海城市,天亮的还是比较早的,王旭七拐八绕的在市区行驶了半个多小时,东方的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按照路牌指引,再有几个路口,王旭就能拐上国道了,可是就在一个转弯的时候,王旭用力的踩下了急刹车。
车辆因为惯性的缘故,车轮在地上画出五六米长的痕迹,距离车头四米多远有一个人躺在了血泊之中。
谁曾想转弯的路口会躺着一个人呢,也就是王旭反应快,否则定会碾轧过去了。
王旭走下车,发现躺在血泊中的这个人的衣服好像有点熟悉,再看他背影的发型,王旭才想起来。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巷子里问王旭要带路费的得里斯。
王旭走回车,准备上车倒车换条路,可是还没有挂档,又将手刹拉了起来,下了车,探了探得里斯的鼻息,发现他只是昏迷了过去,打开后排的车门,将得里斯拖上了车子,关上门从新发动了车辆。
之所以王旭决定救他的原因,还是王旭想到了这得里斯被人砍成这样,可能还是因为自己。
倒也不是王旭不怕惹麻烦,虽然他躺在血泊中昏迷不醒看起来很可怕,其实王旭刚才随意一眼就发现,他受的伤也只不过是皮外伤,胳膊上和腿上被人砍了几刀,伤口并不深,估计他也是疼晕了过去。
上了国道后,找个偏僻的地方,给他简单处理包扎一下伤口,应该无大碍,凭着倭国人的尿性,这得里斯在这所城市,应该是没有什么容身之地了,带着一个土著,说不定还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如果到时候真的是个麻烦的话,王旭有一百种方法让他消失。
国的国道,说句实话,连国内的县道都不能比,道路弯道很多不说,而且坑坑洼洼的地方很多,一路颠簸,出了马利威利斯市,走了半个多小时,路牌显示距离马尼拉还有七十公里。
在一片盘山区的公路边上,王旭将车停在了路边,在车里找到一瓶也不知道放了多久的纯净水,替得里斯清洗了伤口,将得里斯身上的破背心撕了下来,将伤口都包扎了起来。
现在王旭倒是有点后悔没有把旅馆里自己换下来的衣服带走了。
处理好这一切,王旭继续上路,走了不到十来分钟,得里斯醒了,先是呻吟着挣扎了几下,可能是牵动了伤口,他喊叫出声来。
“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大喊大叫!”王旭用英文警告道。
“你是谁?你要带我去哪?”得里斯的声音充满了惊慌失措的意味。
“我昨天给了你两百美刀,你这么快就把我忘了?”王旭开着车,头也没回的说道。
“是你?这一切都是你害的,我要杀了你。”得里斯歇斯底里的站起身朝着驾驶座上的王旭撕扯了过去。
王旭一脚急刹车,得里斯的头惯性的撞上了前面的挡风玻璃,然后王旭右手轻轻一扯,将得里斯重新丢回了后座,自然也牵动了得里斯的伤口。
王旭警告道:“那么多倭国人和古惑仔都困不住我,你这个残废也能杀的了我吗?不想死的话,老老实实的坐在那里别动。”
“你是谁?你究竟想干嘛?要带我去哪?”得里斯此刻有点畏惧的问,他在心里的确是恨王旭的,可是这说穿了也怪不到王旭,要不是他当时牛逼哄哄的要把王旭当作肥羊宰的话,哪里会有后面遇到的那些麻烦?
倭国人找不到王旭,当然是把怒火撒在将王旭带到赌场的得里斯身上。
“其实你应该感谢我救了你,我见到你时,你正躺在马路上,地上全是血,我要是不救你的话,你要么会被车子碾轧死,要么就会流血过多而死。”王旭打开车窗,点着一支香烟抽着说道。
“谁需要你救?”得里斯毫不感激的说道。
王旭将副驾驶上的背包往得里斯怀里一丢,说道:“你可以打开看看!”120120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