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两个人也算了,当初送她和得郁回来的老伯,家里有个十几岁的男娃叫王二,上回她去看的时候就定下来当店小二。
再加上一个厨子,短时间内她和自家夫君轮流管账,再找一个干杂活的能手。
人手完全够用。
一顿饭吃完,每个盘子都被划拉地一干二净,简直要省去洗碗的功夫。小笋见状,提溜着眼珠子乐呵呵道,“五弟妹,你这厨子的手艺倒是好,明个我们都去你家酒馆吃,也省的自己做了。”
开口就是一句直接上嘴的话,饭桌上顿时变得诡异的安静。她被自己的丈夫扯了扯衣角,却一脸不以为意。
周素馨脸上的笑容不变,轻启红唇道,“只要二嫂不嫌路程麻烦,倒是可以亲自去酒馆里取。”
从集市到村子,像她这样身体调理过的都要走上一个半时辰。
小笋要是不怕每天来回走上六个小时,她给一点饭菜又何妨。当初她就是看中了这一点,才会把酒馆开在集市。
“说的也是,集市离咱家远,五弟妹有这个心也没有余力。”
张氏两嘴一张,偷瞄了她一眼,这才吐出一句话。
明显是站在她这一边,说着好话。
她眸光暗敛,看着自己手边的碗筷,不动声色。
这张氏倒是一个聪明的,知道在这个时候要说她的好话,不像小笋老是摇摆不定,跟个墙头草似的哪有好处往哪钻。
这人,以后可以用。
抬起手上的泥胚杯子,喝了一口水润喉,她再次开口道,“大嫂是个明白人,把我的意思刚好给说出来了。”
旋即,跟张氏对视了一眼。两人算是从此站到了同一阵线上。像张氏这种有目标的人,才是她用人的第一标准。
至少,在做事上肯定会比被人要上心很多。
“好了,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你们也早点回屋里休息。”
又是一阵闲谈之后,饭桌上的一众人都做出了倦态,老太太见状出口吩咐了一句。
众人也就作鸟兽状散开了。
只留下了指挥着收拾现场的周素馨,和身边搬着桌椅的赵得郁。两人动作敏捷地拾掇一番之后,背靠着背坐在了长凳上休息着。
“姐,你看,这是什么。”
正闭上眸子假寐,周素馨放松了身体,依靠在男人的背上。刚好听见了自家弟弟的惊呼声,在耳边响起。
她微微睁开眸子,里面闪动的光华,让小家伙脸上一愣,随即傻傻道,“姐,送给你。”
随着他稚嫩的嗓音落下,又是一句惊呼声响起,“狗蛋,你别放手,它会跑的。”
身后,小秀跟随着的身影,也一同映入了她的眼帘,她看着萤火虫从小家伙的手里飞出,眨眼间就消失了踪迹。
身后的小秀气急败坏地跺了跺脚道,“好不容易才抓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