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中旬的中土,正值春末夏初,一条官道在一片稀疏的林中蜿蜒向前,一匹黑马载着一身黑衣的男子在路上悠然慢行,那男子显然是不着急赶路,将缰绳搭在马脖子上,任由马儿这里吃草那里嚼花,而他自己则双手将剑抱于怀中,听着鸟儿的鸣叫,后来干脆平躺在马鞍上,将剑枕在脑后,微眯着眼呆看天上大朵的白云缓缓浮过。 才出了林子就听见前方一片嘈杂,男子皱眉望去,只见前方官道一侧是一大片池塘,堤岸旁已经围了不少人,更多的人从远处的村子里向水边涌去,一会儿的功夫就黑压压聚了一大片。 他抓起缰绳,双腿一夹马腹,片刻就来到了那群人的身后。从马上居高临下可见塘边放置着一个半人高的木笼子,笼子里坐着一个手脚被绑住的男人,人群正指指点点的议论着。 笼边站着一个老人,神情严肃的看了看围观的人群,高声道:“此人欲行不轨之事,着实可恶,老夫身为一村之长自不能任由此等歹人逍遥法外,村中德高望重者皆同意将此人沉塘,以儆效尤。” 村长招了招手,四个精壮的青年上前,正准备抬起笼子,突听人群之后有人轻喝一声:“慢着……”四人定在当场,看那来人装扮,一付不好惹的样子,不知如何是好的看向老人。 老人不悦地看着高高坐于马上的人,沉声道:“这是我们村子自己的事,还望公子莫要插手。” 黑衣男子跃下马来,分开人群走到笼前细看,笼子里的人低垂着头曲腿坐着,一头银发挡着脸看不清模样。身上原本白色的衣服沾了大块的脏污,还有多处损坏,但仍能看出这身衣服价值不菲。 男子转向老人,拱手说道:“在下非要插手,只是想问问因由,若是没有正当理由,私自行刑可是要吃官司的。” 老人本不想与他解释,但是见他左手持剑,还打着官腔,怕他是官府中人,只得指着笼子里的人对他说道:“此人夜半闯入寡妇家中,欲行不轨之事。” 男子一听,点头道:“此等恶人,果然是应沉塘。”老人的脸上立马显出暖色,才欲开口,却听他又说,“瞧他这身行头便知定是出身大户人家,有道是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又有言道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虽说污人清白之事必然沉塘以作惩戒,可在下仍要劝上一句,还是应打听清楚,莫要惹祸上身。” 老人鄙夷的回答:“我们可不是惧怕权势之人……这附近十里八乡的富户官家老夫都知道,从未见过此人。” 有人插嘴道:“他是外乡人,我们都不认识。” 黑衣人又说:“你们只道惹了乡绅父母官才是大事?你们知不知道京城里有多少有权有势之人?只要他们一句话,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脱不了干系。” “有钱又怎么样,难道就白让他欺负了吗?”周围人群嚷嚷起来。 老人瞟了一眼笼子里的人,再也不见方才的刚正不阿,一脸的犹豫不决。 这时从人群中跑出一妇人,跪在老人面前哭道:“还请村长为奴家作主,若是不能还奴家清白,奴家只能自沉在这塘中。” 黑衣男人见那女子发丝凌乱、衣衫不整,虽哭得凄惨,可在拿帕子擦眼泪时,眼光时不时的往那笼子里的人身上瞟,心中冷哼一声,可是却言语温柔的问道:“这位就是被那狂徒欺负了的娘子吧,你且慢哭,可愿意把经过说于在下听听?” 女子止了哭声,抬头见眼前人相貌英俊,一副怜香惜玉的模样,身子竟似冒了火般,软声答道:“昨晚掌灯时分,奴家听到有人叫门要借宿一晚,便开门想告知奴家仍是寡妇之身,家中无男子实在不方便收留他。谁知奴家刚开门还未说话,他便撞了进来,欲对奴家行不轨之事,还好邻居听到动静,赶过来将他打倒绑进了柴房,否则小女子……”又呜咽的哭了起来。 “既然他只是个过路的,对此地并不了解,如何知晓你是寡妇,只有你一人在家?” “是……是奴家告诉他的。” “你刚才明明说你才打开房门,还未说话,他便撞了进来。” 女子的眼珠转了转,娇声说道:“欲行不轨之人,自是提前来踩过道的。” 黑衣男子指了指笼中的人道:“他年纪不大却是一头银发,在哪里恐怕都是显眼的,假如真是贼子踩过道,不可能没有人认出。” 寡妇见村长疑惑的看着自己,人群里也开始出现议论之声,把心一横,指着那笼子里的人说:“他是妖怪,自是能掐会算的。” “妖怪?” 村长见黑衣男子望着自己,解释道:“此人的眼睛异于常人。” 黑衣男子对笼中之人说道:“抬起头来。” 笼中之人抬了头,周围人皆是一惊,那人的眼睛竟是紫色的。 黑衣人见此男子虽身处险境,但表情平静,望向他的双眸甚至带了一丝玩味,仿佛在看一出好戏,又仿佛在打量着自己,唇角甚至还挂着一抹貌似嘲讽的浅笑。 黑衣男浅笑道:“我当是什么妖怪,原来只是个相貌有异的外族人而已。”笑脸突然收起,转为一张冰冷容貌,右手拨剑砍断锁住笼门的铁链,剑峰一转,剑尖抵在仍坐于地上的寡妇的眉心上:“你若不说出实情,便会如同此链。” 寡妇吓得脸都白了,哆嗦的说道:“奴家……奴家说的都是实话。”话音刚落,顿觉额头一疼,一股温热从脸上滑下,伸手一抹,竟蹭了一手的鲜红,还未惊叫出声,便听黑衣男子问道:“还不说吗?” “别杀我,我说……这主意全是隔壁李三儿出的,昨晚那人是来敲门,只是什么也没说掏出一小块碎银子就去睡了柴房,是那李三儿见他穿着富贵出手宽绰,劫了他的钱财,事后怕他报官,见他是个哑巴,便想了这个法子。” “李三儿怎会知道你家来了人?” “我俩早已相好多时,昨晚他就在我的屋内。” 黑衣男子在寡妇的衣服上擦掉剑尖上的血迹,转头看向老人:“真相已出,你可否放人了?”也不等那老人答话,伸手打开笼门,把那人从笼子里拽出来,挑断缚在他手脚上的绳索,还剑入鞘转身便走。 众人早前被黑衣人那一剑吓住,现在才缓过神儿来,正面面相觑之时,却见几个男子拿着木棍铁锄之类挡在黑衣人面前,为首的一人叫道:“坏了老子的好事儿就想走,没那么容易。”抡起锄头就向他头上砸去,黑衣人用剑鞘挡开,也不拨剑,冲入几人当中,三两下就将他们打倒在地。 “村长大人,这人恐怕便是李三儿吧,他见事情败露,竟要杀人灭口,这事你管是不管?” 村长见在陌生人面前丢了脸面,也没想到自己村中的人竟会做出如此丑事,铁青着脸对众人吼道:“把李三儿扭送官府,将这个不要脸的贱人关进笼子里。”寡妇厉声尖叫着被硬塞了进去。 黑衣人翻身上马,一拉缰绳来到银发男子面前,向他一伸手,将他拉上马背,扬长而去。 只听得背后传来村长的声音:“沉塘……” 晌午时分,不少赶路之人停下车马,在路边的茶棚下或是歇脚乘凉或是饮茶用饭,茶摊边上拴着的一匹马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如此通体乌黑不见一丝杂毛的马儿实不多见,再看马儿边上坐着的两个人,更是让人好奇,只因其中一人年纪尚轻却是一头白发,身上的衣服也是破烂污损。 与他同坐的黑衣人完全不理那些议论,待小二上了茶与饭食后,也不与同伴招呼,自顾自的吃了起来,那银发人也不介意,提起筷子也是大吃。 黑衣人吃的差不多了,又喝了两口茶后,向四周看了看,从怀里掏出一块碎银塞进银发人的手里:“顺着这条大路一直前行便是下凉城,你可以在这里求人搭你,约莫半日即可到达。进城后买一匹马,别再穿这么好的衣裳,找一套粗布的换上。一看你便是第一次出门,钱财露白才引来了杀身之祸,快去寻你的下人,免得又碰到了什么歹人。” 银发之人看了看手里的银子:“多谢公子好意。” 黑衣人险些将口里的茶喷出来,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人道:“你会说话?” 银发人嘴角上扬,问道:“公子为何觉得我不会说话?” “那女人不是说你是哑巴吗?你若会说话,方才要将你沉塘之时,为何不为自己辩解?”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些人欲置我于死地,我无凭无据百口莫辩,无人会信的。” “所以你就一句话都不解释的任由他们将你沉塘?” “若非公子出手,也只得如此了。” 黑衣人见他表情温和淡定,便低头喝茶,不再与这人理论,心里只道真是怪人。 那人却又将银子交还于他:“你已救我性命,不能再拿你钱财。” 黑衣人并没有伸手去接:“不算什么,日后再还我便是。” “自是不行,若你不嫌弃,我愿跟在你身边做下人,以换得一餐饱腹。” “你做下人?”虽有意隐藏,但举手投足间仍是不经意的流露出高人一等的气势,此人在自己家乡必是个人物,让他做下人绝对是自找麻烦。 那人见他不愿,对着他一抱拳:“既然如此,大恩不言谢,日后若有缘,必肝脑涂地,报此大恩。”说罢放下银子,起身便要走。 “你身无分文,何以为继?” “银两虽都被那李三儿拿走了,但贴身玉佩侥幸未被他们找到,下凉城内自是会有当铺,当了它便可解燃眉之急……再次谢过。”出了茶棚,沿着官道走了。 黑衣人也不叫他,把银子收起,仍然喝着茶,这人昨晚落难恐是意外,他的随从现在定是四处寻他,等被寻着了,他又是不可一世的主子,怎还会记得曾有人救过他的性命。不过他的声音,似乎在什么地方听过。 又歇了大约半个时辰,付了茶钱,上马后便往下凉城方向赶,没走多久,便见前面出现一个人影,催着马儿上前,竟真的是他。 “你真的准备走到下凉城去?” 那人抬起头,紫眸中透出的莫名喜色一闪而过:“不走又能怎样?” 黑衣人叹道:“走着的话晚上可赶不到了,上来吧。”拉他上马之后,跨下马儿竟是不走了。 “你是不是又想偷懒?再不走便不给你糖吃。”扯着马的耳朵威胁,那马打了个响鼻,突地半直立起上身,黑衣人不备,身子往旁边一倒,还好后面的人在他的腰间扶了一下。侧过脸对他道了声谢,便一巴掌拍在马头上,“你可真是要造反了,差点儿把我掀下去,看我如何教训你。” 马儿晃了晃脑袋,似是极为不愿,但却是继续往前奔去。 黑衣人双眼直视前方,策马而行,没有看到身后之人光华闪过的双眸。 日头偏西,两人一马已进了下凉城,黑衣人牵着马,向银发人介绍城中的情况:“你别看这城小,但它在官道的必经之路上,方圆几十里之内都不再有像样的城镇,赶路经商的都必须在此落脚,这里可是相当繁华的……”正说着,却将那人向一店铺走去,抬眼一门,店铺门前赫然挂着一个“当”字。 “你干嘛去?”一把拉住他。 “自是当了玉佩购马换衣,多谢公子一路照顾。” 这人来真的?黑衣人将他拉进旁边一家小饭铺,随意点了些饭食后问他:“你当真是一人在外,分文全无?” “我为何要欺骗于你?”那人不解。 直视着他,见他那双紫眸坦然与自己相对,无任何不安之色,黑衣人重新打量了他一番:“你是一个人出门的?” “正是,身边再没有旁人。” 黑衣人思索片刻,轻轻皱眉问道:“你真是愿意做下人?” “这玉佩是我家传之物,奈何如今走投无路,如果公子不弃,我确是愿意跟随左右以换温饱,否则,只得忍痛。” “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 “虽然与公子相识不久,但我却能肯定公子不是恶人。”言下之意,你是做什么的与我无干。 黑衣人没料到他竟有如此一说,把佩剑放于桌上,问道:“你可知这把剑沾过多少人的血?” 那人缓缓摇头,一双紫眸始终对着他的眼睛,没有一丝惧怕之色。 “此剑名唤祭天,出鞘必须见血,江湖中尽人皆之,祭天一出,必须以血祭之。” “今天此剑出鞘之时,我已看过,果然是一把好剑。公子是磊落之人,被这把剑所杀之人,恐怕也是罪有应得。”眼中尽是赞许与坦然,却不见其它。 黑衣人盯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的缓慢说道:“无需再叫公子,称我乌鸦便可。” 银发人唇角微微一勾后答道:“在下瑹瑀瑄。” 习武之人自然能看出对方武功深浅,这人一点内力也无,就算会几手也是花架子,而且对乌鸦这个名字一点反应也没有。他是真的一无所知,还是隐藏得太深?若不是想要害自己,他非要跟着究竟有何企图? 乌鸦直盯着那双与自己平静对视的紫眸,半晌后轻轻一笑:“好,你若愿意,那便跟着我吧。”是福是祸,总有见分晓的一天,一味躲避,可不是乌鸦的性格。 “你是姓图?”看来这银发紫眸之人必是外邦之人无疑,否则怎会有这怪异的名字。 银发之人向小二要来笔墨纸张,将自己的名字写于纸上,递给他看。 “瑹瑀瑄”三字映于眼帘,乌鸦瞪着看了半天。 “公子有何见教?”见他只盯着字不说话,瑹瑀瑄不解问道。 “让你见笑了,这名字……起得好,只是难写了些。”乌鸦看了看周围吃饭之人,又望了望街上来往的行人,估计见了这三个字,没几人能读的出来。 他笑答:“公子所言极是,家母教我写这几个字时,可是费了一番功夫。” 这人虽是一直都是笑的,但似乎只有这个笑,才是带着一些温度的。 乌鸦的戒备之心,不知怎的竟少了几分,且生出了些许熟识的感觉。 吃过晚饭,找了一家客栈要了两间客房,安顿好之后,乌鸦又给了小二一块碎银子,让他依着瑹瑀瑄的尺寸去订几套成衣。 “明天一定要送来一套,今天不小心跌落马下,这衣服不能再穿了,事情办得好,缺不了你的好处。” “您就放心吧,小的认识一家裁缝铺,动作可麻利呢。” 小二高兴的拿着银两走了,乌鸦出了自己的房间,来到后院马厩,见有人正准备从他的马身上往下卸鞍子,可是那马左躲右躲却是不配合。 “不用你了,我自己来。”乌鸦见那小厮走了,来到马前,马儿见他靠近,低着头一个劲儿的蹭他的脸。 乌鸦用手指戳着马头说:“现在知道讨好我了,下午还想把我从背上掀下去呢,我可说了要罚你呢。” 马儿轻晃着头,伸了舌头添他的脸,乌鸦自然不是真的生了气,从怀里拿出两个糖块:“罚你今天只能吃两块糖。” 马儿用舌头卷了糖,他便挽起袖子,卸了马鞍,提了一桶水,找了个刷子,把马儿全身刷洗干净,准备牵了缰绳把它带进马厩,可马头还是往怀里钻。 “没有了,说好了一天只吃一次糖的。”一人一马对视了一会儿,那马突然一晃头,将马鬃上的水甩了乌鸦一身。 “云墨……”乌鸦正欲开口教训这无法无天的马,却听背后有人轻笑。 月光之下,瑹瑀瑄一身白衣虽不洁净,但仍掩不住那剑眉星目,不得不承认,这人真是好相貌。 “玉兔,是你呀。”乌鸦心头升起一丝疑虑,但仍是和他打招呼,那人不答话,只是温和的看着他。“啊……对不起。”真丢脸,自己居然叫错了别人的名字,不过他叫玉兔什么来着?不对,哪儿有大男人叫玉兔的…… “不妨事,我的名字确实不好,难写也难记,你能叫对两个字已实属不易。”瑹瑀瑄一点都不恼,“你的马着实有趣,是叫云墨吗?” “你还说它有趣?”乌鸦狠狠的在马头上拍了一巴掌,将它牵进马厩拴好,与他一同往回走,“明天带你去选马,一定要选一匹乖巧听话的,云墨实是调皮。” 瑹瑀瑄点了点头,在乌鸦的房门前打了个招呼便进了自己房间。 找了小二打来热水,乌鸦在浴桶中细细想着自己似乎漏了件事,但是直到睡着,也未曾想起。 第二日清晨,乌鸦见着下楼的瑹瑀瑄穿了一身新衣:“可还合身?” “很好,谢谢。” 小二将早饭端上来时,乌鸦给了他一吊赏钱。 “多谢公子的赏,以后有事尽管吩咐。” 吃过早饭,两人来到街上,一头的银发又是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再加上一副微微含笑的俊美容貌,不知惹红了多少粉颊。 乌鸦大步进入一家米铺,掌柜见了他,尊了一声公子,将二人引入后院。 “你去选一匹马。”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瑹瑀瑄点了点头,往马厩去了,乌鸦与掌柜进了旁边的厢房。再出来时,已过了半个多时辰,见他正在给一匹纯白的马勒上缰绳和马鞍。 乌鸦拍了拍马身说道:“好眼光,它是这里最好的马,这纯白的毛色,倒也配你,可起了名字?” “云锦。” “不错,以后和云墨是一家人了。” 回客栈吃过午饭,乌鸦边向后院走边对他说:“我下午有事,你若觉得在客栈无聊,可在城内逛逛,明天便离开。”交待完骑上马就走了。 瑹瑀瑄一下午未踏出客房半步,只是给了店小二一个布袋,吩咐他办了件事。 过了午夜,一道黑影从窗户闪进房间,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却不知隔壁的人把这一切都看在了眼里。 第二天吃过早饭,正准备结房钱,只见店小二笑呵呵的捧着一个布袋跑到瑹瑀瑄跟前说:“这是您昨天吩咐的,您过过眼。” 乌鸦看那小二的殷勤劲儿,问清了价钱,又赏了一吊钱。 两人打点行李,从马厩中将两匹马牵出,云墨看着身边通体纯白的云锦,不安的用前蹄刨着地面,云锦轻轻打着响鼻,似乎被它吓着了,但是却没有后退。 “云墨,不可如此,它是云锦,以后你们要好好相处,知道吗?”乌鸦抚着云墨的头安慰道。 上马出城后,瑹瑀瑄将布袋递到乌鸦面前。 “什么?”乌鸦打开布袋,掏出的是一条紫色的剑穗,与别的剑穗不同,这条剑穗还挂着一块长条形通体翠绿的小玉牌,没有繁琐的花纹,只是简单的在双面都刻着三个字:瑹瑀瑄。 他温和的嗓音在耳边响起:“这样你便不会忘了我的名字。” 这是记仇了?乌鸦看着那微笑的脸,觉得他并非眼见的那般随和无害。 “这玉牌不是你说的家传之物吧?”乌鸦举着玉牌细看,剑穗不过才五个铜钱,可看这玉牌成色,五两银子都不止。 “我还没有如此大方。”说完竟先行打马跑在了前头。 未等乌鸦有所动作,云墨便展开四蹄追赶而去。 “你是要和我比试骑马?”瑹瑀瑄见一人一马快速赶上,似乎非要超过他才肯罢休。 “不是我要和你比试,云墨从不许别的马跑在它的前面,我也无法了。” 他轻声浅笑,也放松身子,不再有何动作,任由云锦是快是慢,不想它竟和云墨较了劲儿,两马跑了大半天,竟未分高下。 乌鸦怕马累得脱了力,不得不强行勒紧缰绳,云墨将前蹄高高扬起,不满的打了几个响鼻,才停了下来,而瑹瑀瑄也配合着他叫停了云锦。两匹马已是累得满身大汗,已经能看到前面有一座小镇,两人索性牵着马步行前往。 在小镇中找了间客栈住下,乌鸦放下包袱便去为云墨卸鞍刷洗,瑹瑀瑄也没有假手他人,给云锦洗干净之后,拍了拍它的头赞扬道:“真是好马。” 乌鸦掏出糖块,先是给了云墨三块,后便试探性的伸到云锦嘴边,问道:“你喜欢吃吗?” 看见云锦毫不客气的把糖吃了,云墨没有不满,而是用头轻轻磨蹭着云锦的马颈。 乌鸦笑着说:“你看,它俩这么快就成好朋友了。”对上瑹瑀瑄含笑的眼,暗想他这一对圆圆的大眼若是红色,再配上这一头银发,当真像是一只成了精的兔子。 第二天一大早便启程了,临行前,乌鸦特意买了一大包的干粮,带了两大壶的水。 在随后的三天里,两人一直在密林中穿行,即便遇见村庄也是打马通过,饿了咬几口干粮,夜里便是找了一个背风的地方和衣睡下。 乌鸦本是以为这大少爷受不了风餐露宿之苦,坚持不了多久即会自行离开,所以才假装出着急的样子抓紧赶路。谁知他这一路跟来,半声苦也没叫过,让他吃便吃,让他睡便睡,再无多言,使得乌鸦更是摸不着头脑,他如此相随究竟是为了什么? 第四天出了林子,爬上一座小山,在山顶可望见不远处有一座城池。 “那是晓云镇,我们今天便在此落脚,可以大吃一顿了。” 在晓云镇中找好客栈,匆匆吃了午饭,乌鸦只是简单说了一句:“我出去一下。”便又是一下午不见人影,瑹瑀瑄照旧是哪里也不去,在房间里待了半日。 傍晚时分,在晓云镇最大的馆子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乌鸦狼吞虎咽一番终于喂饱了馋虫,打着呵欠回了房间。 刚听到三更声响,瑹瑀瑄临窗而立,一片云彩飘过挡住了月光,隐约间可见一道黑影从远处蹿房越脊奔来,闪身到隔壁房间跟前,挑开没有关紧的窗户钻了进去,月光再次露出时,窗边已不见了那一头银发。 “真是倒霉。”乌鸦将面具摘下仍在桌上,也不点灯,借着月色从包袱内翻出一个瓷瓶,坐于窗边,撕下右边的整支衣袖,右上臂赫然一道血口,左手拿起瓶子,用牙咬掉堵头儿,也不清理伤口,把一整瓶药粉洒在伤口上,也不管是否均匀,胡乱找了块白布把伤口缠上,关了窗子倒在床上,在四更天还未敲响时,便已经睡熟。 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也未见瑹瑀瑄露面,琢磨着必是这几天露宿睡得极差,所以现在还未醒。心中嘲笑着大少爷的柔弱身子,踱到后院,却见他正在为云墨上马鞍。 “你怎么不先去用早饭?” “已经吃过了。”瑹瑀瑄微笑着答道,将马鞍勒紧,拍了拍它的脖颈,转身为云锦上鞍。 “没想到云墨竟是喜欢你,以前除了我以外,它可不让别人乱碰。”乌鸦抬手要捋马鬃,却因碰到伤口动作一缓,心道侥幸,若不是他替自己上了马鞍,这伤还真不知道该如何瞒过。 “它跟云锦关系好,连带着对我也没了敌意。” “许是吧,今晚又要在林子里将就一宿了,我去结了房钱,顺便再买些干粮。” 赶了一天的路,月已中天,两人在河边找了块空地生了火,见瑹瑀瑄躺下后半晌都没有动静,想必是睡熟了。乌鸦轻手轻脚来到河边,将袖子拉到肩膀,解开昨晚缠上的白布,血早已止了,只是药粉不匀,一块块的结在伤口上,将已经脏了的布丢到一边,拿起一块儿新的准备重新包上。 “你就是这样处理伤口的?”瑹瑀瑄坐到乌鸦对面,将丢弃在一旁的布拿起来,翻找到一片干净的地方,沾了河水,抓起他的胳膊,一点点的把药块儿擦掉,月光下的银发更显闪亮。 “都已经不流血了,还管它干嘛。”乌鸦想把胳膊抽出来。 攥着胳膊的左手轻微用力,不让他挣脱,另一支手仍是轻柔的擦着伤口。 “不用那么小心,这点小伤不算什么,我不会叫疼的。”看着他那仔细缓慢的动作,乌鸦性急的嚷道。 瑹瑀瑄仿似没有听见,继续手里的动作,在清理干净之后抬头问道:“你可有生肌愈肤的药膏?” “没有,已然止血,伤口会自然长好的。” “会留疤。” “那又如何,我身上的疤已经够多了,再多一道也无妨。”那双紫眸只瞥了他一眼便又继续包扎。 乌鸦疑道:“你怎知我受伤了?” “刚才看到的。” “你不是已经睡下了吗?” “睡得迷糊,被你吵醒了。” “我轻功一流,怎么可能吵醒你?”脑中一闪念,尚未抓住便消失了。 “你为何总是对我疑心甚重?这些时日的相处,我可是做过对你不利的事情?”他一脸你是一个庸人自扰的傻瓜的表情,给他包扎好又重新躺下了。 乌鸦瞪大了眼睛紧盯着他的背影,得意什么,现在没做出什么事来也许只是因为没有机会,只要是狐狸,早晚都会露出尾巴的。就算你不想害我就很了不起吗?我与你无冤无仇,还救了你的命,若是还想杀我就是忘恩负义。脑子里冒出各种各样的想法,又因为抓不住刚才的想法而有些懊恼,气呼呼的找了一个离那人最远的地方躺了,自是看不到紫色眼眸中的因为想起他那半张着嘴、哑口无言的表情而露出的笑意。 日出东方,鸟儿们叽叽喳喳鸣叫着飞出窝去觅食,两人也先后起身,各自收拾着行装。盯着披散在肩头不曾束起的银发,乌鸦更觉得这就是一只兔子精,在心中给他长了一对毛茸茸的兔耳朵,不觉笑出声儿来。 “因何发笑?” 乌鸦暗叫声不好,连忙轻咳了一声收起笑容,正色道:“没什么了,只是一日之计在于晨……呃……笑一笑十年少嘛,我们该走了。”飞快的骑上马走在他前面,暗地里吐了吐舌头,还好勉强糊弄过去。 上了大道走了没多久,瑹瑀瑄问道:“也行了有十余天的路,为何今天的官道如此热闹?” 乌鸦看他似笑非笑的样子有些心虚,半讨好的回答说:“前面便是雨露城,因城中有一座据说百求百灵的雨露寺而得名,每逢初一十五这里便香火鼎盛,幸亏离五月初一还差几天,否则可能连客房都没有了,不过与你我无干,因为到了雨露城便不需要睡客栈了。” 进城之后,乌鸦似随意闲逛般经过一间裁缝铺门口,店铺掌柜正在门口送客,看了他们一眼便进了铺子。 牵马绕到后巷,那掌柜已开了后门正在一旁等着他们。 打了个招呼进了院子,一名少女迎了上来,低着头轻唤了一声“公子”,从他们手里接过缰绳把马牵往了别处。 “怎么见了这么多次,秦雨还似初次见面般害羞?” 掌柜栓好了后门笑答:“这丫头平时在人前也是个爽快的,不知为何一见到公子便不好意思起来。” “介绍你们认识一下,这位是店铺掌柜秦风,这位是……瑹瑀瑄。”好险又叫错,乌鸦在心中暗拍了拍胸口。 两人拱手见礼,瑹瑀瑄说道:“想来你们是有话要说,我去后面刷洗马匹。” “不必了。”对于他的意图总是不解,为了尽快免除后患,仗着艺高人胆大,决定要试探一番,让他露出真面目。 秦风见此,将二人让到正屋,落座后便直言道:“人在昨天下午已住进了喜来客栈,梅姨的飞鸽传书已到,那人会从今天开始,连续三天到聚仙阁的雅间飞来仙吃午饭。” “明天去会会他。” “梅姨特意嘱咐你定要小心,那人似乎不大稳妥。” 乌鸦皱眉沉思,梅姨看人一向极准,若她觉得这人不大稳妥,定是会有问题。 “不然,这事便算了吧。”秦风担心的说道。 “下了多少定金?” “一万两。” “这么多?”乌鸦一惊后反而笑答,“这么大笔生意我可舍不得轻易让它溜了,听说最近北方闹蝗灾,增城涌进了不少难民,梅姨怕是又花费了不少银子去接济难民。” “肯出一万两银子做定金,你要做的事情恐怕也是难比登天吧。”瑹瑀瑄沉声问道。 “那是自然,简单的事乌鸦从来不接。”乌鸦颇为自豪的答道。 “小心你有命赚钱却没命花钱。”瑹瑀瑄面沉似水。 秦风一愣,这人怎么能随便说出如此不吉利的话来。 “生死有命,若我技不如人,也没什么好抱怨的。”既然入了这行,早已将生死看破。 “既然你明天只是去探探风声,不如找人与你同去,即使不能知晓那人的真实意图,但起码能保证你不会遭人毒手。” 乌鸦问道:“你有什么想法?” “聚仙阁不是只有他一人才能去吃饭,而雅间也不是只有飞来仙一间。” “有理,既是要吃饭,自然人多些才热闹。秦风,你派个伙计去聚仙阁订个雅间,定要能离飞来仙近些,明天带上秦雨,咱们去下馆子。”他的主意还不坏,而且他若是想对自己不利,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所以才欣然同意。 秦雨已经为他们准备了房间,乌鸦在瑹瑀瑄进了屋子关上房门后,又转了回来,找到秦风,与他耳语一阵后才进了房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