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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公子季玚

为了猎到更好的猎物,小歌与子婴在商量了一番后便决定去北边的山林狩猎。  洛邑四周群山起伏,但其中以北边与东边的群山最为险峻,另两个方向的山与其说是山,倒不如说是丘陵。森林虽然也多,却多为浅林,猛兽并不多,而北边与东边的山林,那是真正意义上的深山老林,毒虫猛兽泛滥。    东边是玉龙山脉,辰国王族所在,葬着辰国立国以来所有的王与无数的宗室,以及立有大功的功臣,因此有许多的守陵人,很不方便。北边的群山乃燕环山余脉,没有什么大的陵墓,又有十几个山头是药王谷用来种植草药的地方,真遇上什么解决不了的麻烦也可以就近找药王谷的人求救,安全有保障。    子婴顿时就想问一句,你跟药王谷究竟怎么个关系?  提起来的时候咬牙切齿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想杀人,但真遇到麻烦,第一个想到的又是药王谷。    “药王谷舍不得我死。”小歌不用问也看出了子婴在想什么,颇为无奈的回答。  真的是舍不得,大荒几万年都没过她这种情况,若是死了还研究什么?    洛邑北部的群山猛兽很多,但要猎的也有问题,子婴的弓术很好,加之天生神力,弩早就换成了牛角弓,寻常的獐子、麂之类的动物,他只用一两支箭矢就能猎到,但这些猎物还不够。    为了猎物,子婴挖了足足五天的陷阱,手上的血泡生了一个又一个,挑破后又愈合,最后留下了厚厚的茧子,子婴估摸着,自己这辈子都不用再担心手上生血泡了,茧子太多太厚,已然形成了保护层。    在子婴苦干时小歌也没闲着,是将周围的猛兽窝给摸得差不多了,将猛兽的巢穴在地上绘出来,一副详细的山林舆图很快便出现在地上。    “一头成年熊、两头大虫,对了,这个位置的这头大虫里带崽的,不能猎。还有这里有一头豹子,这里是一群野猪,这里有一头犀.....”    方圆几十里的猛兽一个不落都在舆图上,子婴颇为讶异,他那个猎手师父曾说他很聪明,很多东西一学就会,简直是天生的猎手,但此时此刻他觉得,猎手会那么说是因为他没见过小歌在山林里的敏锐。虽然他也能摸清山林里的猛兽分布,但五天的时间肯定不够。    介绍完了,小歌对子婴道:“你选一个,然后我去引过来。”  子婴道:“你身体不好,我去引比较安全。”  “我也这么觉得,可惜我拉不开牛角弓。”小歌也很遗憾,猛兽引过来了还要用牛角弓和陷阱猎杀的,可她都拉不开牛角弓,还怎么个守株待兔?自然,就算拉得开,等把猛兽引过来了,她也可以断气了,挽弓?着实没那个气力。    子婴默了片刻,半晌,建议:“不如你以后与我一起训练?”  小歌坚决拒绝,人生在于及时行乐,她才不折腾自己。    虽然是个病秧子,但小歌拉仇恨的本事很高,子婴等了没多久她就带着一头大虫回来了,一路抓着藤蔓荡着回来的,还不时回头挑衅一下大虫,让大虫死咬着她不放。    瞅着大虫睁不开的一只眼睛,子婴莫名的有些同情大虫,然这同情不多,不影响他一箭射入大虫的另一只眼睛。    箭矢入眼眶三分,大虫却生命力顽强的没死,而是更加愤怒,更想咬死这对死小孩,然而才跑了两步便轰隆一声不见了。    小歌赶紧放开藤蔓下地,跑到陷阱边往下一看,大虫已经死了。  陷阱直径一丈,深亦一丈有余,本来就重伤,再这么一摔,不死也得死了。  只是——  小歌慢半拍的意识到一个问题,陷阱这么深怎么将大虫给弄上来?用芥子珠也不是不可以,但芥子珠如今满满当当的,东西还没倒完,没空间,她也不想对芥子戒太依靠。自己还好,但子婴以后是必须靠自己的。    子婴抱着一捆藤蔓跑了过来。“我下去给它绑上,你呆会将我拉上来。”  小歌瞅了瞅坑的深度,再看了看子婴,虽然个子还是很矮,但顿顿有肉的生活,子婴已经不复曾经皮包骨的模样,脸色红润不说,还能看出点婴儿肥。    “我下去,你拉我上来。”小歌道,她可拽不动子婴。  子婴不同意,谁知道下头的大虫死透了没?若是没死透,随便给小歌一爪子....想想就惊恐。    小歌随手捡了块石头丢大虫脑袋上,大虫没有任何反应,于是总结:“死透了。”  子婴:“.....”    大虫的确死透了,但小歌还是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将藤蔓绑好,大虫太大了,也太重,搬到一下胳膊腿都能让她累个半死。    将大虫绑好了,小歌又弄了个木头架子,再于木头架子之上搁了一根大腿粗的木头,一头与大虫身上的藤蔓连起来,另一头则垂落一根用树根藤蔓揉缠成的粗藤蔓,这才让子婴往下拽藤蔓。    子婴茫然,但还是听话的拽藤蔓,木头没反应,继续用力,用尽了吃奶的劲后总算将自己这头的木头给拽了下来,然后就看到木头另一头上翘,坑里的大虫一点一点的吊了上来。    “怎么会?”子婴惊讶不已。  小歌道:“跷跷板没玩过?若是将跷跷板两段的长度适当的增加,便是体重不同的成年人与小孩也能玩起来。”    子婴还真没玩过跷跷板,但他见过九松里的稚童玩过。“你以前怎么会研究这个?”玩跷跷板不都是找和自己体重差不多的稚童吗?    小歌扯了扯嘴角,她为何会研究会研究这个?自然是因为很长一段时间里陪她玩游戏的不是雪虎便是雪豹,不算是哪一个体重都碾压她,做为弱鸡,她能不想想办法吗?诚然,药王谷里也是有别的人的,但跟虎豹一起玩安全啊,至少虎豹不会想拿她做实验。    猎了一头大虫于小歌而言显然是不够的,这头大虫虽然很大,皮毛也很不错,能得不少钱,但冬季那么长,她可不想过着过着就只能艰苦熬日子了,既然要讲究生活品质,那就必须一直讲究下去。    将大虫卖了后两个人便又回到了山林里,故技重施的猎到了那头熊罴与一头豹子,点了点赚的钱,足够过冬了。看了看时间,离冬季还早,还是继续狩猎吧,窝在家里也挺无聊的,狩猎的话正好给冬日增加餐食。    因为不缺钱了,这次倒没再继续利用陷阱,而是随子婴自己寻找猎物狩猎,多为麂、獐、狐狸与山羊之类的动物,尤以狐狸为多。    “你猎那么多狐狸做什么?狐狸肉可不好吃。”小歌不解,论起肉的口味,她觉得山羊肉和麂肉最好吃,狐狸肉最次。    “给你做件狐裘如何?”子婴问。  “你猎的这些狐狸够做五件狐裘了。”小歌提醒,她虽然没动手做过裘衣,但一件狐裘需要多少只狐狸的皮她还是知道的。    “我想给你做件白狐裘。”子婴道。  白狐裘?  小歌微怔,这世上可没有白狐,不,还是有白狐的,但真正通体雪白的白狐只生活在极北的冰雪世界中,在九州的话,一只狐狸身上也就几根毛是白的。若想得到一件白狐裘,只能集腋成裘。    “我说你闲的吧?裘衣能保暖就行,什么颜色,是否杂色这些问题一定意义都没有。”小歌不悦道。    子婴不解。“女子不都很喜欢白狐裘的吗?”  小歌无语。“你听谁说的?”  “幽姬曾得到一件白狐裘,很是炫耀,旁的姬妾也很是羡慕。”    “我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真对白狐裘没兴趣,想想一件白狐裘背后得死几百只狐狸,我看着就恶心。”小歌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讲清楚自己的态度,肚子饿了狩猎动物,以其肉果腹很正常,天冷了猎杀动物获取皮毛御寒也很正常,但因为觉得没有杂色的裘衣更好看就猎杀几百只狐狸,那是有病!    子婴哦了声。“你跟她们一点都不一样。”  “我以为这一点你很早就应该看出来了。”  是看出来了,但没想到不是一点不像,是完全不像。  因着此事子婴狩猎便不再专门找狐狸了,而是逮什么就是什么。    仲秋的下旬子婴发现了一支麋群,数了数,成年的没成年的足有七八十只。    “想吃麋肉?”小歌问兴致勃勃的子婴。  子婴点头,然后道:“我看过了,里头有二十一只幼麋,我们养麋如何?”    小歌想了想,觉得这想法不错,麋鹿本就全身是宝,一头成年麋鹿更是能卖不少钱,若是养麋鹿,倒不失为一个不错的生计,让生活品质也更上一层楼。    为了万无一失,俩孩子盯了麋群半个月,考察麋群的主要活动区域,准备下药。  麋群太多了,不下药没办法解决。    北地的冬日来得早,虽然还是仲秋,但气候已经在变化,麋群很快就会离开这片山林,因此时间不多,两个孩子便轮流盯,一人跟着麋群时,另一个则是负责去弄些野味回来加餐。    大部分时候都是小歌负责餐食,麋群很警惕,让小歌盯着的话很容易被发现,介时一群威武雄壮的麋鹿踏过来,妥妥的踩成肉泥。除此之外,为了养麋鹿,畜栏也得提前建好,不然麋群便是到手了也没地放。    暮秋上旬的时候重金之下,畜栏便完全落成,小歌检查了下,确定质量没问题,可以用于关麋,便带着做好的兔肉蒸粟米饭去给子婴送饭。    骑着向邻人借的驴子,小歌悠悠哉哉的往山里走,然后就赶上了杀人现场。  对于杀人现场,小歌第一反应是掉头就闪,但在发现被一群黑衣人追杀的是个十来岁的少年后便愣了下。  若是成年人什么的,她是真不想管,一个锦衣华服的成年人若是被追杀,必然有其因,掺和进去会很麻烦。但一个稚童被人追杀,那多半是人给牵连的。    只是那些蒙面人,小歌一眼就判断出那都是死士,且是绝顶的死士,寻常人家根本养不起,这若是救了,妥妥的大/麻烦。可见死不救的话,那可还是个孩子,良心会痛的呀。    无奈的叹了口气,小歌还是决定不让自己的良心痛起来。  麻烦就麻烦呗,她就不信谁真敢弄死自己。    小孩显然也不是吃素的,追杀他的两个死士身上都有伤,但双方实力悬殊着实太大,虽然给死士造成了伤害,但他仍旧不是对手。    在死士的利剑即将落下时,季玚觉得自己死定了,不由握住了颈下的玉佩,然后....中毒了。    一枚内部填充着草药的铜球落在了人群中,球内的草药在燃烧,所过之处尽是毒烟,所有人的眼睛都生疼,心脏亦有窒闷之感。  趁你病要你命,小歌抓着□□射出淬毒的箭矢,转瞬便有一名死士毙命。    小歌微微挑眉,这毒发身亡的速度也太快了吧?药王谷的那些家伙给自己究竟什么毒?    发现有别的死士赶来,小歌也顾不上猜测这什么毒了,继续射杀死士。  死士的反应虽快,但弩是小歌保命的手段之一,自然是无比娴熟的,不敢说百发百中,但十发九中却是保底。更令人绝望的是,小歌的预判能力很强,躲都没用,因为她射的都是你下一步所处的位置。    意识到碰上了硬茬,死士首领咬了咬牙,终是带着手下撤了。  寻常人家养不起死士,而能够养得起死士的人家也不会养太多的死士,原因无它,养一个死士的成本太贵。死士既然珍贵,自然不可能为了已经不可能完成的任何牺牲掉,太不划算。    见死士首领撤退,小歌也没追,目送死士们远去,许久,心中松了口气,总算走了,天知道她身上带毒的箭矢真不多。    危险解除,小歌便走近了因为中毒加烟熏而导致眼睛出了问题现如今看什么都模糊一片的季玚,想看看谁这么倒霉被人下这么重的本钱也要弄死。    看清季玚的容貌时小歌不由一怔。  季玚虽只十岁,但生得非常好看,粉雕玉琢的,不难看出日后的风采。  小歌心中表示理解,这家伙的母亲可是当年的唐国第一美人,父亲虽非辰国第一美男子,但王族一代代优化,就算原本很丑,汇聚了无数美人的美色后也不可能还很丑,辰王便是一个美男子,曾经是,如今....糟老头一个吧。    “公子季玚。”小歌眸色复杂的看着少年。  正揉着眼睛的季玚一怔。“你是何人?”能一口叫出他身份必定不是寻常人,但他还真对这把声音没印象,可小歌的声音又真的很好听,若是听过,他不应该没印像,怪哉。    “救你的人。”小歌将季玚拉了起来放上驴,同时从包裹里取出解药给季玚。“丸药内服,膏药敷眼睛。”    季玚接过解药。“多谢。”  虽然不知是哪位,但看现在这情况,应该是对自己的生命没兴趣的。  ***  等了许久才等到小歌的子婴瞅了瞅小歌,又瞅了瞅以玄色布条蒙着眼睛的季玚,又瞅回小歌,皱眉问:“他是谁?”    “公子季玚,路上捡的。”小歌回答。  子婴的眉头顿时可以夹死蚊子了。  小歌忙道:“你放心,等他眼睛一好我就送他离开。”  “现在送也可以。”  “他现在这情况若是送他离开,明儿就可以参加他的葬礼了。”  “那你就不怕明儿咱们可以准备后事?”子婴反问。  “救人救到底。”小歌坚持。  季玚忍不住插道:“若是方便的话,你们可以将我送回洛邑的。”    小歌挑眉。“你还真想在这个时候回洛邑?”  当然不想,可不这么说的话如何让你们不好意思?季玚腹诽,默然以对。    子婴看了看季玚,又看了看一点都不打算改变心意的小歌,终是道:“好吧,先让他把衣服换了,他这身衣服太打眼了。”    王族的服饰有王族才能用的纹饰,季玚这一身,随便来个识货的人都能猜到他是王族子弟,再一看年纪,也不难猜出他是哪一位了。    小歌不由看了看季玚的身形,这上哪找衣服给季玚换?季玚虽只十岁,但身形却有十二三岁的少年般高。  此问题最后是季玚自己想到办法解决的,衣服上所有的王族配饰都取了下来,脱得只剩下最里面的单衣,相信谁也看不出他是公子了。    小歌兴致盎然的看着季玚虽年幼却肌肉匀称的躯体,这个公子也没传言中那么废嘛,这一身肌肉没个三五年的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根本练不出来。    子婴皱了皱眉,捂住了小歌的眼睛。“非礼勿视。”  小歌伸手扒子婴的手,死活没扒掉。“看两眼而已,又不会少块肉。”    子婴提醒:“你是女孩子。”  “我平时看你沐浴怎么没见你提醒我是女孩子?”  “我几岁,他几岁?他这年纪,便是未娶妻,也该有通房侍婢了。”    季玚挺想说自己才十岁,无通房,也不会有,但考虑到特别解释这么一句可能引起小女孩的误会,便咽了回去。    小歌:“....你对这些真熟。”  “看多了。”子婴对这些也没兴趣,奈何贵族的生活就是如此,他在贵族的屋檐下生活了那么久,不免看到这些。十二三岁便有专门的侍婢教导人事,十四五岁娶妻,娶妻后若是相处得来,那么等一年的磨合期过了再收别的姬妾,若是磨合期磨合得不好,那就在广纳姬妾,反正不能亏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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