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城虽然背后阴影极广极暗极腐烂,但不可否认,这地方真的很繁华,什么商品都有,只要付得起钱,连列国的贡品都能买到,并且比列国君王用的更好。 小歌倒没看上什么贡品,她看上了一件极品云玉雕琢的玉马,目光很是留恋,但在问了价格后只得不舍的收回了目光,把她自己卖了都不值那个钱,兜里的钱还是留着买吃喝的东西吧。 子婴建议:“我们可以偷或者抢。” 小歌沉默须臾,很是无奈的道:“虽然我没教你做人要遵纪守法,但那是因为律法保护与捍卫的是统治者的利益,而你我都是普通人,并非统治者,犯不着给自己找不自在,可这不代表我支持你杀人放火,做人也是需要底线与原则的,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然就不是人而是渣滓了。”比如她那个让人想剁了做肉酱拌饭吃的亲爹。 子婴一针见血的问:“你对别人有底线,别人会对你有底线吗?” 从相识到如今,因为小歌的长相而想打她主意的人,子婴没有数,因为肯定数不清。 小歌理所当然的反问:“我自己心安理得即可,别人如何,与我何干?” 子婴忽然确定了一件事,小歌的本质上其实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只是隐藏在温和可爱的表象下,因此让人很难意识到。 玉马买不成了,在子婴保证不做偷和抢这种事后小歌看了看天色,不早了,去吃饭吧。 莘城分为五个部分,位于商於山脉西麓的城主府,以及山下的城区,而城区分为东南西北四个部分。南城人最少,属于城主府,住户很少,因为城主府的官寺与军队都在这,寻常人不得入。 东城最繁华,也最奢靡,到处都是亭台楼阁,纸醉金迷,宛若天堂。前提是不细看,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大部分人不论笑得多开心,多美丽,内心都是强颜欢笑,以至于小歌看得充满了违和感。 北城比东城次之,但也是富户的聚居地,也有很多的黔首,多是做苦力的,有不少渡头,船来船往,自然需要大量的苦力。其次是工匠,但这里的工匠不是很好,莘城最好的工匠都在东城,是城主府的奴隶。 西城,那里占据了莘城近半的面积,也是莘城最混乱的地方,莘城最大也是九州最大的人市就在西城,鱼龙混杂,在那里,一点食物就足以让无数人为之杀人放火。因而每日清晨起来的时候在大街上溜达一圈都能看到几具饿死街头或横尸街头的尸体,小歌曾经好奇过,这种环境,真不会引发疫疾?人死多了却不及时掩埋的后果,历史上有很多例子,最为出名的便是一百多年前席卷了大半个中州的大瘟疫。 小歌的好奇没维持多久,很快就有人推着车将街头已经咽气和还没咽气但也快了的死人放到推车上送去乱葬岗,小歌顿时就拍了下自己的额头,怎么忘了每个城市都有的街头收尸人。不过,她想不起来也正常,这样的收尸人都是官寺在冬季时为了街面整洁出钱雇的人,专门为冬日时街上冻饿而死的人收尸,如今可还不是冬季呢。 虽然因为钱不是很足,又打算呆不少时间的关系而住在西城,但用餐的话小歌都是尽量选在别的地方。 她上回不过是在街上啃糕饼就被人在脑袋上敲了一下,糕饼被人给抢了,若非她的身体异于常人,抗揍能力强大,那一下就算不要命也得要半条命,绝不会只是如今脑袋上上点药缠点布条了事。更让小歌无语的是,拿棍子敲她脑袋抢她食物的只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而小歌在那个孩子的身上感觉到了一股特别的气,只有手上有人命的人才会有那样的气。 虽然不是第一日知道这是个乱世,而乱世中,最不值钱的就是人命,但上课时被人这么教与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是两回事。 也是因此,小歌再也没随便在大街上边走边吃东西了。 就近寻了一家食肆,小歌看了看挂在墙上写着菜名与价格的木牌,菽饭、粟饭、稻饭、熊掌、炮豚....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这里没有的菜,小歌甚至在上面看到了一道狍子肉的菜,可她没记错的话,狍子生活在天气比较冷的地方,在中州的话就只有辰国北部与齐国境内才能猎到狍子,而那些地方离莘城都不是一点两点的远。 更让人揪心的是,同样的一道菜,这里的价格是莘城之外的地方是十倍,甚至百倍。但你也不能否认,它的确值那个价,比如一道最简单的菜汤,只取菜心最嫩的两片菜叶,而一碗菜汤需要的菜叶,天知道是浪费了多少菜。还有别的菜,看着简单,但烹饪的时候可能用了几十只鸡或鸭调汤。还有饭食,一碗饭中的每一粒菽粟都是奴隶一粒一粒精挑细选出来的,颗颗饱满。 小歌从未见过如此享受的地方,虽然没去过王宫,但直觉告诉她,就是王宫也不带这么奢靡的,太会享受了,而贫瘠限制了君王在享乐方面的想象力。 莘城的东城完全是将享受这两个字给挖掘到了极致,反正,小歌是无法想像如何才能比东城更享受了。 点了粟饭,又点了一道兔肉,小歌想了想,觉得大概不够吃,又点了两个荤菜两个素菜,以及新鲜水果与适合稚童饮用的饮品。而她每点一道,子婴的心都仿佛被刀子割了一下,穷惯了,他是真的不能接受莘城东城与北城这两地的饮食。破天荒的觉得小歌以前挺好的,虽然也讲究,以前小歌讲究的是食物的营养与口味,绝不会闲极无聊到煮个汤都要用几十只鸡或鸭调汤。 子婴很想说,外头也有卖吃食的街边摊,价格比起食肆里的好多了,但想到小歌之所以跑这里来吃,其实也是为了好奇心,好奇东城的饮食如此讲究,味道会不会特别好。之前因为没能将手里在璧山找到的原玉剖出来出手,加上一路上花费的船资,如今手里没多少闲钱,别说搓一顿了,便是买一碗饭都不够,如今终于有钱,不满足好奇心就不是小歌了,子婴默默将自己的建议咽了回去。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子婴尝了尝,无奈的发现,不管是粟饭还是菜肴,味道都好得让人想将舌头吞下去。但再好吃,子婴也没觉得多么的好,饮食重要的是吃饱,他还是比较喜欢小歌做的那种类型的饭食,更有营养,量足,食材也物美价廉。食物食物,最根本的目的不还是果腹吗?吃得高兴就好,但这里的食物让他吃得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心如刀绞。 与子婴不同,小歌倒是吃得挺开心的,味道真的很好,粟饭粒粒饱满,兔肉香脆、蔬菜鲜嫩可口.....值得那个价。 “我与你说过我父亲没有?”小歌边吃边问子婴。 子婴道:“你说过他是个混蛋。” 口中说着混蛋,但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怨怼,虽有些许复杂,但总体来说很是平淡,感觉像是在说一个觉得很无语的陌生人,因此子婴很是印像深刻。 小歌点头,他亲爹的确是个混蛋。“我有点担心。” 子婴问:“担心你父亲?” 小歌摇头。“我担心你。” 子婴茫然,这哪跟哪啊?话题这么跳脱真的好吗? 小歌道:“我担心你变成他那样,一个渣。”甚至,比她亲爹更人渣,她爹渣归渣,但打小的洗脑教育在那摆着,因此他的渣更多的是行事风格没有人性,而子婴不是她亲爹,比没人性更可怕的是践踏人性。 子婴默然须臾,没忍住。“你父亲对你做了什么?” 虽然他也不待见自己的生父,但也不会说自己的生父是个渣,毕竟,他生父的表现并不算什么,天下间的男子都是如此。五指尚且长短不一,对待妻妾与子女,自然也有偏心,三十几个子嗣,子婴自问,换了自己,八成连谁是谁都分不清,因此生父无视自己他觉得很正常。他能做的也不过是,生父不爱自己,那么自己也就可以理所当然的不爱他了。而这样的话,他个人觉得挺不错的,按着华族的孝道,父要子死,子不能不死,而黔首中,父母是有权力无视孩子的意志而将孩子卖给别人当奴隶的,不论是哪个国族都认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因而人族的父子关系由此可以窥见一二,子婴自问无法接受,父亲要杀他,或是卖他为奴,他只会反过来杀了父亲或是将父亲卖给奴隶贩子为奴。 也因为如此思路,子婴对于自己偏心的父亲,非常的心平气和,没有怨怼没有无语,只有淡然,那只是一个有血缘的陌生人罢了。 小歌想了想,说:“我出生的时候他权衡利弊了下,对我出了手,但我命够硬,他没成功。”或者说是成功了一半,她如今的身体状况完全是他老子的功劳,只是,谁能想到一个胚胎会有掠夺其它生物生命力的能力,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但当年是有的,若非如此,她老子其实是可以如愿的。 子婴没觉得小歌父亲的做法有什么问题,王族之内多阴私。而小歌的事情,他大抵也能猜到了,应是小歌的父亲给小歌大着肚子的母亲做了什么,多半是想要打掉小歌。因为某个妻妾有了孩子会妨碍到自己利益而让妻妾绝育,乃至于偷偷下堕/胎的药,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事,至少在王族是天经地义的事。小歌生父所为并不算过分,同样因为权衡利弊,默许别的妻妾奴仆弄死某个孩子的事在王族也不是没发生过,小歌生父所为,真心不算什么。 权衡利弊罢了,天经地义。 只是,当受害的那个人是小歌,想到她差一点就被人给夺走了降生的机会,子婴心内莫名的就冒火,想....杀了小歌的生父。 见子婴情绪不对,小歌道:“我都没生气,你气什么?” 子婴压着火气道:“你差点死了。” 小歌颌首。“我知。” 子婴难以置信。“你竟不气?” “刚知这事时,气过,但后来冷静下来,又觉得自己没道理气。”小歌回道。 子婴觉得,自己耳朵大概需要去找医者。 小歌解释道:“一来嘛,他挺坦诚的,我快两岁时他给我写了信,以一种让人想要剁了他的口吻写了前因后果,总结一下的话就七个字:他爱我,却非最爱。他爱我胜过很多的人与事,包括母国,但他爱两个人更胜我,因此做取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舍弃了我,只是没想到我命硬没死成,但他的目的也算达到了,因此就没再对我斩草除根。面对他那封自我剖析心理的信,我很难气到失去理智,舍轻取重乃天经地义,他从头到尾都没错。” 子婴无言,若受害的不是小歌,他扪心自问,面对那样一个奇葩,他只会想笑。“还有二吧?” 小歌点头。“二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我家的族谱上开头写着一句话,人生于世有三生,为己活一生,为氏族活一生,为种族活一生。我深以为然,为氏族活一生与为种族活一生我是做不到了,但为自己活一生我还是做得到的,若是去气去恨去报复那个混蛋,那么我的未来是可以预见的,不论输赢,我都将是失败者,因为三生里我连一生都没活好。”愤怒与仇恨会影响她的心态,最合适的比喻就是,美食在眼前,她食用时再也不会有如今这样享受的心态了,只会觉得味同嚼蜡。而报复,那么她就不只是失去享受生活的心态,她还会失去享受生活的时间与精力。 子婴呆住,虽然感觉哪里怪怪的,但这话听起来,好有哲理。“那样的三生,应该没人做得到吧?” 别说三生了,世间的人,只怕连一生都活不好。 小歌想了想,道:“的确很难,大部分人只能活一生,而这其中,人们更多是为氏族活了一生,其次是为自己,而为种族活一生,已经几千年没人做到了。而想要活三生,蛮荒纪与震旦纪至今,做到的人屈指可数。” 蛮荒纪三万多年,震旦纪正是如今这一纪,尚未结束,但也有一万多年了,拢共四万多年快五万年,活了三生的人都屈指可数,难度之高可想而知。 小歌对子婴道:“其实,我挺想看到你活三生的。”可惜她的时间不允许。 子婴闻言,想了想,道:“我活不了三生。” 小歌道:“为何?” 子婴也不知如何回答,他觉得,他觉得自己的心性最多能做到为自己活一生,别的事情,那得权衡利弊看对自己是利还是弊。而这样的心态,如何能活三生? 小歌建议道:“不管能不能做到,试试又何妨?说不定就能做到呢。”虽然她也觉得子婴的心性很难做到,但考虑以前做到的那几个人里有奇葩有变态,子婴这样的心性,也不是完全没希望。 子婴不由思索起来,试试吗?总觉得不靠谱,但尽力又何妨?只要不会危害到自己就行。 一顿简单的大餐享用完,子婴将羊奶饮尽,喊了食肆的伙计结账,不出所料,相当肉疼,放钱的荷囊贬了一半。唯一庆幸的是,小歌虽然赞不绝口,但没想着顿顿都如此,平常时候还在北城与西城的食肆里解决。 “山珍海味再鲜美,顿顿皆食,很快就会食之无味。”见子婴惊奇,小歌解释了一句。 食肆做得的确很好,但不管是什么食物,除非是主食,否则迟早吃腻,而一旦食之无味,自然没法每餐都吃得干干净净,只会吃一两口就会搁下,那就真的是暴殄天物的浪费了。因此,山珍海味只适合偶尔吃。 子婴莫名的想到了自己生父家,听人八卦,他那个生父是贵族中生活比较节俭的一茬,但如今按着小歌的逻辑,似乎,生父家也很浪费。反正,山珍海味什么的,每次都没吃完,每样吃几口就吃不下了,剩下的多是被下人给分了,下人也吃不完才会倒掉,但很少出现这种情况。虽然也是顿顿山珍海味的肉,但每顿的菜也就那么几道,远比不上别的贵族家一顿十几甚至几十个菜。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子婴只能如此总结。 回西城的路上,小歌问子婴。“我们过些日子去歌舞坊欣赏歌舞如何?” 子婴怔了下。“歌舞坊,不好吧?” 因着寻母的关系,子婴对歌舞坊与娼/妓/坊的区别已经从一无所知变成一清二楚,不比经年的欢场过客差。小歌找的帮忙的人还是很不错的,怕小歌自己也去那些地方找人,然后因为没有“常识”出事,毕竟,小歌的模样太俊,很难不出事,因此给两个孩子恶补了大量的“常识”以及经验。 娼/妓/坊做的是皮肉生意,歌舞坊说是卖艺不卖身,却也不然。大部分歌舞坊,只要付得起足够的钱,那么不管多好的歌姬舞姬皆可共度春香,少数砸钱没用的,那就用权势,除非不想做生意了,否则权势面前,肯定低头,乖乖洗干净自己到床榻之上等你。 反正,商贾们是没见过哪家歌舞坊是只卖艺不卖身的,就算是后台硬,有背景,让客人不敢轻易造次的也一样。因为后台硬到让人不敢造次只因为,该歌舞坊是某个权贵男子的禁脔,没有与之媲美的权势,客人自然不敢虎口夺食。 莘城大大小小的歌舞坊大概是九州最实诚的,只要出得起价,想怎样都可以,与别的很想做卖艺生意但为了生存不得不向现实妥协的歌舞坊完全两种风格。也因此,很多人都笑说,莘城的歌舞坊更应该改成娼/妓/坊。 综上所述其它地方的歌舞坊是纯粹欣赏歌舞的地方,就算有别的东西,也会在歌舞坊之外,因此内部还是挺干净的,不会有什么少儿不宜的东西,但莘城的歌舞坊,与娼/妓/坊也就名称的区别,想也知里头会有多干净。 小歌你是否忘了你尚是一个垂髫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