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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莘城

莘城是中州大地上已知的古老城邑之一,人口超过一百万,但同样是繁华,莘城与洛邑的繁华却是不一样的。洛邑的繁华是一种堂皇大气的繁华,透着尊贵;而莘城,它是金色的,从骨子里透着奢靡,也是灰色的,在这里,有钱就是王,没有钱,那就什么都没有。    来的路上子婴打听过,莘城有三大特产:醇酒、美姬、名马。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醇酒,也有八荒六合的名马,更有各种各样美人,只要出得起钱,什么美人都有,不论是人族的还是羽人的、木族的、鲛人的、木族.....大荒所有种族的美人这里都有。    子婴很是纳闷,有人族的美人可以理解,毕竟莘城就是人族的城邑,但非人族的美人.....哪来的?中州有非人族智慧生物聚居吗?    小歌表示,没听说过掠卖人口吗?莘城有很多的猎奴队,专门去异族的地盘猎奴。  子婴问:“莘城是做奴隶贸易发家的?”  “那倒不是,但最近几百年,莘城的确是中州,不,是整个九州最大的奴隶商人,至少中州的人口买卖有七成是这家的,剩下三成也多少和莘城有些关系。”小歌笑道:“我阿母与我说过一个笑话,若是谁家里有生得特别漂亮的孩子被拐卖了,到莘城来守株待兔有九成的机会守到。”    子婴思考了片刻,问:“这样的地方,竟有王能容忍?”  小歌看着子婴,子婴解释道:“一个国族想要强盛,平民必须多,平民多国库才能有更多的税赋,奴隶的存在会减少平民的数量,而掠卖人口更是会破坏地方人口的增长。除此之外,臣民比国库还有钱,岂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改变米面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物价?”    小歌闻言不由侧目。“你如何想到这些的?”她虽然教了子婴很多东西,但关于奴隶制与财富的过度集中等事情她还没教到呢,虽然她自己在这方面也没什么见解。    “人口掠卖破坏人口增长是你前些日子说的。”子婴道。  “那财富过度集中的隐患呢?这个我可没与你说。”  “咱家的米面粮油菜肉都是我从集市上买的。”  小歌不明白这与子婴意识到财富过度集中的隐患有什么联系。“两者有联系?”  “买菜买粮我不应该关心一下物价以及哪些因素会影响物价以便买到物美价廉的菜吗?”子婴理所当然道。    小歌悟了,以子婴的性子,既然要了解哪些因素会干扰物价,那肯定是方方面面的干扰因素都要挖出来,而挖得多了,发现这些也是正常。话说回来,物价什么的,小歌也是知道的,却不是如子婴这般清楚集市上所有商品的价格,而是知道物价变化对百姓生活的影响。具体物价的话,她也就知道牧云原上羊的物价,她没少偷偷寻牧云原的牧人买羊打牙祭。    “突然发现,跟你比起来,自己真的好差劲。”小歌叹道。  子婴安慰道:“各有所长,你不擅庶务,但你比我博学,不,你是我见过的所有人里最博学的。”    小歌呵呵:“你识得的人里有几个是识字的?”  “就算是识字的,也没有谁如你一般会写十几种文字,会说三种.....你除了辰国雅言、睢国雅言与莘城话还会什么语言?”    “六大国的雅言、戎族、狄族、蜀族、羽人、木族、疍人....”小歌掰着指头数了数。“十四种。”    子婴呆了呆。“你怎么会懂得这么多语言?”怎么学会的?  小歌无奈道:“我有七个教我知识的先生,他们每个人与我说话、上课时都不用同一种语言,一个人一种语言,且一年一换。”更绝的是为了让她积极学习语言,在她学会新的语言之前,除了七位先生,不会有别的人与她说话,不管是谁见到她都是装哑巴,她不想憋死就只能乖乖学习新的语言。    子婴发自肺腑的说:“我那个父亲,据说是辰国很有学问的人,但与你一比,他差远了。”  小歌同样发自肺腑的道:“他只是公子,自然不用像我一般学那么多东西。”  子婴:“.....”公子要争夺王位,日后甚至可能继承为王,学的东西还不够多吗?小歌你日后是要从事什么行业的?要学的东西竟比候选君王还多?    “这世上怎么会有人要学那么多东西?”子婴破天荒的觉得小歌挺可怜的。    小歌自我调节道:“还好啦,我这还不是最多的,巫女要学的比我还多。”虽然巫女传承已经断了几千年了,但过个几十年肯定要重新选巫女,到时候自然就有人比自己更悲剧了。而且,她的超忆症虽然让她有未来精神病的隐患,但也不是完全没好处,至少学东西的时候她就算不能立刻掌握也能先记下来,在以后的时光里慢慢消化。因此压力也不是那么大....话说回来,历史上的巫女多奇葩极品该不会就是被如此深重的学习压力给逼出来的吧?    “巫女,是什么?”子婴不解,巫,顾名思义,应是神棍庙祝之类的存在,但神棍庙祝显然不需要学那么多东西,有那么多知识哪还用当个神棍庙祝?出将入相亦不过尔尔。可听小歌提起过的巫女若愚等例子,巫女若愚又好像不是王侯将相。    小歌闻言,愣了下,道:“巫女,就是巫女。”顿了顿,小歌又补了一句。“也是我日后要用性命去效忠的人。”    前半句子婴没什么感觉,后半句却是呆了呆。“效忠!?”  小歌点头。  子婴难以置信:“为何?你又不是家臣奴仆。”  小歌想了想,道:“某种意义上,我还真是家臣。”  子婴还是难以置信,小歌年纪虽小,但她那一身的气质与涵养,显然不是寻常人家养得出来的,这样的孩子,绝非家臣家族能够养出来的。    “那是远古时代的旧事了,我的祖先在那个时候立了誓世代效忠的。”小歌很是感慨。  子婴诚恳道:“你不适合屈居人下,也不该屈居人下。”没有原因,只是感觉,觉得小歌就应该立于云端之上俯瞰众生,不应该在任何人之下。    小歌道:“我也想像不了自己俯首别人脚下的模样。”  子婴道:“取而代之吧。”  小歌好悬没噎着。“巫女没法取而代之。”  子婴不信。“这世上没有人是无法取代的,若是无法取代,只能是你做的还不够多,开出的筹码还不够丰。”    小歌扶额。“真取代不了,你不清楚巫女的特殊性,一旦选了,就算有别的具有继承资格的,也得等她死了再说。”    “你有继承资格吗?”  “有啊....你闭嘴,我不想当巫女。”  “为何?”  “巫女需要终身侍奉神祇,不能成婚。”  “你似乎也没打算成婚,唔,巫女能有情人吗?”  “能啊。”  “那于你而言,似乎也没什么妨碍。”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我不想承担巫女的责任。人生苦短,当及时行乐。”小歌道。    子婴没话说了,半晌,无奈换了个话题。“若是巫女可以有情人,为何玄帝无法得到他喜欢的巫女?”    小歌委婉道:“巫女可以有情人,不限数量。”  子婴了然:“那位巫女还有别的情人?”  “不知。”  那你什么意思?子婴不解。  “情人与夫君是不一样的,而以玄帝的性子,他不会满足于只能与心上人做见不得光的情人,献上自己的王后之位,名正言顺的相守才是他想要的。”小歌道。    较真的说,玄帝的画风是个良人,可惜爱上了不该爱上的女子。  王后之位他给不出去,巫女也不会接受。  巫女嫁人,整个九州都得炸锅,不管是嫁人的巫女还是娶巫女的男子都将青史留名,骂名,尤其是那个男子,更将承受整个人族的舆论压力。言语也是能杀人的,虽然玄帝的心理素质很强大,不强大他也成不了王,但巫女显然不想赌玄帝的心理承受能力,赌他能不能承受一辈子的舆论压力。    失去王位、一辈子的舆论压力....小歌个人觉得,玄帝心理素质再好,最多就是不后悔,但没有心理抑郁是绝不可能的。因此,巫女最终的选择于两个人而言毫无疑问是最最正确的,至少,人族多了一个中兴的明君。    言归正传,当巫女有很多好处,却也有很多麻烦,如今可不是远古。远古时当巫女,只要不是赶上比较乱的时期,那都挺悠闲的,而今....小歌能说,她自己都惦记着日后若是有巫女就先架空的事吗?    诚然,碍于祖先的承诺她不会伤害巫女也不会背叛巫女,但不伤害不背叛并不代表不能架空,毕竟,让她真的当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臣子,她做不来,不仅她做不来,估计她的那些不知道死没死的袍泽也做不来,如此一来,日后若有巫女,被架空可以说是毫无悬念的事。    想想都为未来的巫女掬一把同情泪,小歌如何还会对那个位置有兴趣?    小船从玉阳一路南下至沧水,又从沧水入莘水,没多远便是莘城。    这座历史悠久,人口超过百万的古城便坐落于莘水下游,确切说,莘城是有三条河流穿城而过的,不然也供不起如此多的人口,单论人口,莘城在人族所有城邑里无城能及。而人口多也意味着水与粮食每日的消耗极大,一个不留神就可能是瘟疫乃至饥荒。    子婴很是惊讶,这座城的排水系统等设施似乎比洛邑还要好,干净整洁,乍看的话,挺有好感的。嗯,乍看,不是仔细看,一来是他仔细看就发现莘城的人虽多,却只有少数人是自由民,大部分人口都是奴隶,且是貌美的奴隶,男女皆有,这根本就是一座销金窟;二来是听了子婴的感慨,小歌带他去看了莘城最出名的人市,全是笼子,笼子里全是奴隶,数量多得惊人,更是密集,有密集恐惧症的人见了非发病不可,而笼中奴隶脸上的麻木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小歌捂着鼻子问子婴:“现在感觉这座城还美吗?”  子婴瞅了瞅小歌,又瞅了瞅人市里的环境,奴隶衣衫褴褛,有的甚至干脆什么都没穿,而吃喝乃至于屙屎屙尿都在笼子里.....再想想小歌那也就比狗鼻子差点的鼻子。“就算想反驳我,也不用如此虐待自己的鼻子吧?”    “这种事,用眼睛看比用耳朵听更直观。”小歌说。  子婴无法反驳。  小歌想了想,还是问子婴:“你想不想找到你的母亲?”  找到生母?  子婴愣了下,他压根不记得自己生母的模样,据说他才两三个月大的时候他的生母就被赠人了。    华族的婚姻制乃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一个男子只能娶一个妻子,自然,妻子死了或和离了,那么再娶是可以的,但同一时间段里就只能有一位正妻。妾则是特殊情况,只有贵族才有资格纳妾,平民黔首没资格,而就算是贵族也只能不是想纳妾就能纳妾的,每个国族对于贵族纳妾的规定都有一些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正妻多年无出,夫妻双方又不打算和离才可以纳妾。    辰国的话,辰律明确规定了正妻年过五十而无所出,贵族男子才能纳妾,且只能纳一妾。不符合条件却一定要纳妾自然是可以的,但....徙一千里,发为苦役。    不过,不能纳妾,却是可以蓄婢妾姬子的,通称婢妾,拆开的话就是侍婢侍妾。  婢妾说白了就是女奴,而奴隶是可以买卖的,虽然妾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妾好歹是有那么一点名分的,至少,且生的儿子是可以继承家业的,而婢妾生的儿子,什么都不能继承,并且....除非正妻生不出儿子,否则婢妾所生子按着大部分国族的律法,地位等同于牲畜。婢妾生孩子如马生驹,狗生崽,都不是人,生的自然也不是人。    子婴的生母是便是婢妾,但就算是奴隶,也分三六九等的,子婴的母亲是最低等的那种。  首因是子婴的生母并非华族,乃夷人,华族看待四方的民族都是蛮夷,天然高高在上,也因此,都是奴隶,华族的奴隶地位高于蛮夷的奴隶。同样,华族婢妾生的庶子地位也比蛮夷婢妾生的高,至少,正妻若生不出来,华族婢妾所出之子是有望继承部分家业的,而蛮夷婢妾所出.....宁可从旁支过继嗣子也不会让卑贱的夷狄之后继承家业。    次因是因为子婴的生母是奴隶,以及曾是家伎,非良家出身的婢妾。  至于家伎是做什么的,子婴在听人议论自己生母是家伎后花了不少时间才弄明白这个词的含义。  贵族宴饮怎能没有歌舞助兴?而醇酒美人,酒酣耳热,若无漂亮女人岂不无趣?  家伎便是贵族宴饮时用来招待客人的,直白一点说就是家养的妓/女,一点朱唇万人尝。    子婴的出生是机缘巧合。  他老子赴宴时睡了一个歌舞伎,虽然是那家贵族养的家伎里最出色的,但招待王族自然要用最好的招待。就是,一个月后发现歌舞伎怀孕了,虽然贵族豢养的家伎都是用来待客和自己享用的,但最为出色的家伎的待遇相对好一些,不用日日陪客,精品自然要用来招待足够分量的客人。也因此,她怀孕后主家很容易就根据怀上的时间弄清楚了孩子他爹是谁。然后家伎就被打包送去了子婴他爹的府上,若是寻常客人的孩子,打掉了也就罢了,但子婴他爹是王族,这个孩子自然不能打,至少主家不能打,要打也应该孩子他爹自己动手,别的人谁打谁倒霉。    王族之后,生母再卑微那也是王族,说不得就是未来的辰王,算起来,辰国历史上生母是奴隶出身的王也有两个,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家族,在这事上谨慎点总是没错的。    不过,他们是谨慎了,子婴的生父,估计回家时看到怀着身子的家伎心情活似吞了一把活苍蝇。多子多孙是好事,但蛮夷贱奴所出的庶嗣,在王族中真的是很丢人的事,生母也太卑微了,怎么都令人觉得脸上无光。    大抵也是因此,子婴出生后,有友人来府中饮宴,看到子婴生母的美貌而流露出感兴趣的意思时,子婴他爹便大方的将这个还没捂热乎的姬妾赠人了。    将自己孩子的母亲赠人,丢人否?  答曰:不丢人。  贵族之间赠送姬妾属于正常的礼节,至于姬妾已经为自己生了孩子,那更不是什么问题。历史上君王表示对臣子的恩宠方式里有一种便是将自己的姬妾赠于臣子,而被送出去的姬妾里不乏有生了孩子的。    按着时人的观念,妻者齐也,不能共享,妻子给别的男人睡是被绿帽子,必须用生命捍卫尊严;然妾通买卖,属于可以用来赠送和交易的资源。因此,子婴生父将子婴的生母给送人了,完全符合时人的价值观,反正又不是特别喜欢的玩意,拿来送人正好不浪费。    子婴弄清楚后倒没觉得自己生母卑微的出身有什么问题,人又不能选择出生,如果可以选择的话,他想当一个孤儿,没爹没娘没有手足,孤家寡人天煞孤星最好。遗憾的是,人没有选择出生的权力,所以他有父亲有嫡母有二十几个兄弟十几个姐妹,所以他生母是奴。    至于找到生母母子团聚什么的,以前没想过,因为想了也是白想,如今....子婴想搓鸡皮疙瘩。    “想,也不想。”子婴实诚的回答。  小歌茫然,这什么意思?什么叫想,也不想?  子婴解释道:“虽然她生了我,但我根本不记得她,她就是一个陌生人而已,我不喜欢任何人站我头上以父母的名义指使我做这做那。”    而以时人的孝悌观念,长者赐尚且不敢辞,更何况父母有命,那就更不能辞了,但子婴一点都不想给自己找个主人,若是那样,他会想杀人的。    小歌道:“这是不想,那么想呢?”  “她到底生了我,我想看看她过得好不好,若是好倒也罢了,若是不好,我会尽我所能让她衣食无忧。”顿了顿,子婴补充了句:“只是衣食无忧。”别指望他会做个听父母话,孝顺父母的乖孩子。    见小歌不语,子婴不由担心的问:“你会不会觉得我很不孝?”  小歌闻言微怔,神色略微古怪的道:“不,你很孝顺。”至少你没想着杀了你的父母,而我想过,只是比较了下双方的武力差距,以及彼此在毒道上的造诣.....生命如此美好,世界如此美丽,自杀毫无疑问是一件可耻且暴殄天物的事情。珍爱生命,及时行乐方是正道,弑父杀母什么的,太血腥太不人道了。    “我帮你找找吧,莘城可能会有她的消息。”小歌说。  子婴愣住。“我打听过,她是被送给了一个贵族。”  “女人的嫉妒心很可怕的。”小歌道。  子婴一脸的懵。    小歌继续道:“一个女人若是真的爱一个男人,那么对于任何碰了那个男人的女人,都会特别的凶残。不长脑子的那种凶残,真想独占的话,把男人杀了,尸体保存起来可不就是她一个人的东西了吗?多好,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子婴:“....”确实很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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