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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霉

美人做火锅底料的时候我在一边帮着切肉,吃火锅的时候肉必须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进水里一烫就熟了最好。本来小狼自告奋勇切肉的,也的确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断让他去择菜,我自己切肉片。  别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虽然的确挺锋利,肉片切得薄如蝉翼,可我想想他或许用那双爪子杀过人,还是算了。  古人认为猛兽的利爪有毒,其实不然,猛兽的爪子本身是没毒的,但古人也没胡说八道。爪子本身没毒,可细菌多啊,抓个伤口,伤口妥妥的感染发炎,古人可不知道什么是细菌,于是以为是中毒了。  小狼虽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态的,那双爪子恰好属于猛兽的爪子。诚然,顶破天也就是吃坏肚子,但谁会没事找虐啊?  有这么个前车之鉴,我还让白姐回去看电视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会更厉害,它可是水里的生物,体型又庞大,百年清洁一次鳞爪就是不错了。且就算日日清洁,想想地球现在的水质,啧啧.......  两相比较,我还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费事总比吃坏肚子好。  家里的几只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猪肉,再剁了一只鸡、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后还片了一条鱼,这条鱼片得我无语,这鱼是白姐知道要吃火锅后弄回来的,什么品种我不清楚,我也就认得鲤鱼和草鱼,但这条肯定不是。  这里只提一下鱼兄的体型,体长......我拿卷尺量了下,从头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个咪,淡水鱼有这么大体型的吗?  这么点时间白姐你该不会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鱼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锅做好了,我必须大吃特吃,手都快断了,必须补偿自己,一定要补回来。  鱼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觉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着,一只骨节分明的修长大手将菜刀拿了起来片。  我瞅向尘寰。“你会用菜刀?”  尘寰反问:“为什么不会用?”  我道:“感觉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脍这种料理,必须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记忆里,生长于雷泽时,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个水平线,烤肉与炖肉,再不就是肉脯。  脍这种精细的东西,君族少有人吃,嫌麻烦,而且脍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点酱,腥味不轻。  一个雷球下去,什么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术难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了解一件事,雷泽是洪荒时代隔离出来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着原始风貌。  什么时代的风貌?  换算成人类的历史的话,应该是石器时代。  阿父,我错了。  没出雷泽,我觉得你是个健全的残废,出了雷泽,我真心同情你,你一个享受惯了科技文明带来的便宜的现代人被丢到一个群魔乱舞的石器时代,没死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我不该歧视你,你不是残废,你只是天下第一号的倒霉蛋。  在我脑子里想东想西的时候,尘寰道:“我并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对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尘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统,但本质还是人族的人修炼妖族功法后产生的一种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并非生而非人,那么说明他曾经也是个人。  不过放着好好的人不当来当一个不人不妖的中间产物,也不知道尘寰是遭遇了什么事。  妖人的寿命虽然比人长,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头,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云登仙(历史上真有),甚至成神(虽然从未听说过)。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痴去报考着重培养文科生的学校,虽然痛苦,但死记硬背的话也不是不能毕业。但一个人去修妖族的功法,从一开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换个神人来也不可能走到终点。  人与妖的生理是一样的吗?  若是一样,那也不会有人.妖之分了。  就好比白姐,她顶着人形,什么防护都不做的在深海里生活起居,跟鱼一样悠哉。而人,普通人去深海里,妥妥被深海的压力给折腾死。即便是高阶的修士能够在水里生存,却也不能永远,高阶修士跟普通人一样都需要做防护。唯一不同的是,普通人的防护是高科技产物,而修士的防护是法力罩,高科技没电或法力罩没电了,都会死翘翘。  白姐那家伙却是真正意义上的什么防护不做,不用高科技,不用法力。  由此充分说明:人与化形的妖也就皮是一样的,里子根本细究不得。  尘寰也是运气好,妖人的寿命顶破天也就三四百年,但他遇到了靁,虽然在神战中靁是失败者,但它再失败也是个神,而万族最初的修炼之法都源自于那些诞生于天地初开时的神,它们是法则孕育的产物,是法则的具现化。  神即法则。  这四个字不是瞎扯的,少凰便是仗着神人的这项特权让刘元起死回生的。  尘寰的问题在“人”这个范畴的生物眼里是无解的,然而在神人眼里却是随便拨拉几下就能解决的小问题,甚至连问题都算不上,因为根本不需要费多少力气。  靁的指点让尘寰能够正常的修炼了,将他从岔路上捞了回来,虽然他现在走的正道跟人走的正道绝对不是一回事,但假以时日还是能成仙的,就是.......难度格外大一点。  只是,尘寰又不是先知,他不可能知道自己走上妖人之路后会遇到一个死了千万年的神,事实上,别说现在这年头,就是千年前,神也早绝迹于人间。  会幻想见到神人有奇遇的都是喜欢痴人说梦的家伙,且就算真的发生奇迹遇到,神虽然很强大,却也只是代表强大,并不代表正义与善良。  若真的善良,又怎会绝迹于人间界?  这么一群能无限爆炸又喜怒无常的人形核弹,人间界根本齁不住,惹不起,躲得起,自然被每个人间界列为天字第一号的拒绝往来户。  少凰还吃过人呢,而且吃得不少,尘寰是运气好到爆,碰上个好脾气的靁。(不排除是靁觉得这只蝼蚁挺奇怪的,因而有了交谈的兴趣。)  他碰上的要是那个时候的少凰,啧啧,肯定死得不能再死。  这也就能得出一个结论:尘寰是清楚自己会有什么后果,仍旧走上了这条路。  若是失忆状态下的我必然完全无法理解这家伙是发什么疯放着好好的人不当去当一个人与妖都不容的妖人,但现在,我估摸着,伤心人必有伤心事。  虽然挺好奇,挺想听听故事,但尘寰跟我不一样,我是一天不剁了卜离,这事就没完。但他的事情却是几百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说不定他自己都忘得差不多了,我何必再去让他想起来?那不是造孽吗?  虽然曾经生而为人,但尘寰的刀工我还是得说一句:真烂。  这切的是鱼脍,鱼块还差不多。  这家伙当人的时候肯定是被父母娇养不要不要的娇气包,就这刀工,高岚那个只会煮汤的家伙来都比他有水准。  不过,起始虽然差了点,但这家伙的进步倒挺快的,熟悉了菜刀的用法后很快就跟了上来,切得非常薄,速度也比我之前要快,嗯,不错,有望在天黑前吃上火锅。  我很是感慨:“小狼你要是个人,一定会是最佳男友候选人。”  尘寰诧异的反问我:“你打算找个人做伴侣?”  我道:“我没这方面的想法,只是感慨把你放到人族中会有怎样的吸引力而已。”  身高腿长,比明星还帅,还很有气质,还会做饭菜,虽然不一定熟练,但就这家伙的天赋,肯定能学成大师。  “人族女子如果看上我,那肯定是因为皮相,见了我的本体,肯定跑的比谁都快。”尘寰嗤道。  我无言,诚然,尘寰的本体挺高大威猛的,但谈男朋友和养宠物可不是一回事,宠物高大威猛,牵出去好炫耀,但男朋友那种模样......正常的人族都受不了。  闲聊间美人总算将火锅汤料给弄好了。  因为这一屋子都是能吃辣的,美人做的火锅是辣的,一眼望去,整个锅里都是红彤彤的,跟过年似的,红得耀眼灼目。  虽然吃火锅是我的主意,但大热的天吃这么重口的真不会上火?  相信别人和我很有同感,不管是人还是狗,都没动筷(爪?)。  美人将各种食材都往锅子里放了一些,鱼脍切得最薄,也最快熟,美人夹了一片蘸酱尝了尝,嘴唇立马就不点而朱,不知道古人常说不点而朱,是不是因为被夸赞的美女刚吃过火锅。  喵了个咪,这是有多辣啊?  不过,看着美人一口又一口的吃着,感觉好像很好吃啊。  我也夹了一块鱼肉,蘸酱,送进嘴里。  辣!  爽!  口感不错。  挺有嚼劲的。  再来一片。  铃铃铃......  我一手夹着鱼肉往嘴里送一手去抓电话。“喂,哪位啊?”  “小落你快来,救命......”  高岚?什么情况?我将鱼肉咽下。“什么情况?你好好说。”说的没头没尾的,谁知道怎么回事?  高岚深呼吸了一会,总算冷静了下来。“我爸被那些东西给害了。”  这才对,这不就一句话的事吗?不过丫刚才说什么?  我愣了下,终于回过味来。“死了没?”  “那倒还没有,但还在急救室。”  “我马上来。”我说着便挂了电话,捞了一大筷熟了的食材送进嘴里。“你们慢吃,我去趟医院。”  本来还想让他们给我留点,但想到这去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而这几个除了美人全是大胃王,更是肉食动物,一顿饭吃十几斤肉,这顿火锅等我回来了估计连汤底都不剩了,便放弃了说这事。  难得有空吃顿火锅还碰上麻烦,真是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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