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于洲道:“雄性孔雀开屏都是为了吸引雌性,他喜欢宗纯,这是在表演给她看呢。”
说话间,陈雪风又唱起了《喜欢你》这首经典曲目。
在场的所有人基本上都会唱一两句,便跟随着他的伴奏轻声哼唱起来。
鲜于洲也不例外,他的声线十分特别,磁性而富有魅力,带着少年人的恣肆飞扬。
哪怕技巧普通,唱起歌来也好听得很。
“……
喜欢你/那双眼动人
笑声更迷人
愿再可/轻抚你
那可爱面容
挽手说梦话
像昨天/你共我
……”
缪斯侧耳聆听,视线不知不觉就落在了身侧之人的脸上。
天边流霞潋滟,鲜于洲眼尾那颗小小的红痣也被映得更添几分灼然,他的心尖仿佛被轻轻烫了一下,烙下了一个不灭的印记。
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之后,一行人终于抵达目的地。
季恺歌作为主人翁先是给各位客人们安排好了房间,然后领着大家去了餐厅享用晚餐。期间他还大致说了一下这三天的行程安排,众人都表示客随主便,并无什么补充意见。
鉴于次日一早就要爬山去看日出,用过餐后,大家聚在影音室看了一部电影,就各自回房休息去了。
凌晨三点。
鲜于洲被闹铃吵醒,闭着眼迷迷糊糊地摸索了一阵,却没找到自己的手机。
掌下的触感光滑炽热,还有一个东西正规律地跳动着,仿佛在与他打招呼。
缪斯猝然睁开眼睛,看向睡着后不知不觉就钻进了自己怀里的鲜于洲,身体僵硬得一动都不敢动一下。
犹记得昨天下午进房放置行李的时候,鲜于洲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睡相特别规矩,没想到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
鲜于洲意识朦胧间想起自己此时不在家里,一下子清醒过来。
他睁开双眼对着缪斯打了声招呼,按掉闹铃之后,套上裤子,趿拉着拖鞋去盥洗室洗漱去了。
缪斯换好衣服,站在门边静静打量着他。
鲜于洲没穿上衣,裸露的背部有一道凹陷的脊沟,肩胛上蝴蝶骨凸出,一看就是那种会让女人尖叫、男人歆羡的绝好身材。
缪斯倒没什么好羡慕别人的,毕竟他自己也有胸肌、腹肌、人鱼线,样样都是豪华顶配。
不过,鲜于洲的腰是真他妈细。
不是羸弱不堪的细瘦,而是充满力量感的劲瘦,看起来格外地勾人。
洗完脸后,鲜于洲从旅行袋里翻出一把木梳,对着镜子开始梳头发扎小辫儿。
缪斯看了一眼,鬼使神差般地说:“让我试试。”
鲜于洲倒也不是很在意,只调侃了一句“看来你对我的辫子觊觎已久”,就把梳子和皮筋递给了他。
缪斯修长的手指穿插在流水般光滑冰凉的发丝之间,一时有种掬起了一捧清泉的错觉。
他动作缓慢地梳着头发,生怕太过用力扯痛了鲜于洲的头皮。
鲜于洲没有事做,干脆和他瞎聊,“你的体温好高,我还是第一次睡这么暖和的被窝。冬天要是能抱着你睡的话,肯定非常舒服。”
缪斯手上动作一顿,“夏天抱着你睡,一定也很凉快。”
鲜于洲哈哈大笑道:“那我们俩很互补啊。等到高三住校的时候,咱们住一间寝室吧。”
缪斯嗯了一声,说:“扎好了。”
鲜于洲瞅了一眼道:“还不错。”
两人下楼去找大部队集合,结果楼下只有季恺歌、秋宏志、文彦威、姜一鸣以及程康。
金泽轩和陈雪风不在,两个女孩子也不见人影。
鲜于洲:“他们人呢?”
姜一鸣:“说是马上就来。”
出发的时候,时间已近三点半。
众人摸着黑爬山,路上鲜于洲还非常应景地讲了几个鬼故事,惹来小伙伴们一通暴打。
到达山巅的时候,天空还是属于午夜的深蓝。
繁星在头顶闪烁,令人有种触手可摘的错觉。
放眼望去,山路盘桓崎岖如一条漆黑的巨龙,林间蜿蜒的河流波光粼粼,仿佛漫天星河的倒影。
众人忍不住发出一阵惊叹,金泽轩正好带了摄像机,便将这一幕拍了下来留作纪念。
最初的震撼过后,他们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野餐垫子、零食、望远镜等物品,坐在一起一边聊天、一边等着太阳升起。
夜间山上气温较低,风又猛烈,吹得人三魂七魄都能散去一半。
缪斯紧挨着鲜于洲,无意间碰到了他搭在腿上的手,被那冰凉的温度吓了一跳。
曹思思缩了缩脖子,“山上好冷啊,早知道我就多穿两件衣服了。”
鲜于洲离得比较近,二话不说脱下外套,往她手里一塞,“赶紧穿上吧。”
陈雪风有样学样,也把外套脱给了宗纯。
宗纯是个文弱害羞的姑娘,细声细气地道了谢后,才红着脸穿好外套。
鲜于洲等得有点犯困,干脆靠在缪斯的肩上昏昏欲睡。
半梦半醒间,他感到自己冷得像冰的双手似乎被人轻轻握住了,对方炽热的体温很快便让他的四肢百骸也随之温暖了起来。
他迷迷糊糊地想,缪斯的手可真暖和啊。
临近五点。
天边泛起了鱼肚白,地平线上升起一轮吞吐着霞光的灼灼红日。
缪斯捏了捏鲜于洲的手,轻声唤道:“醒醒,你不是要看日出吗?”
鲜于洲并未睡得太沉,几乎是在他话音落下的瞬间就睁开了眼睛。入目的壮丽河山如一幅画卷,绵延万里,千秋不朽。
鲜于洲嘴角不由轻轻一勾,这就是他想要守护的一切。
日出,日落,人间烟火。
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