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敲定日期后,我们便一起忙着收拾行囊、置办装备。都说“路远不捎书”,我却带上两本牛皮封面的速写本,我当初为了防止关键时刻相机没电而无法记录发掘现场,特意学了速写。驼色封皮的是留给我自己的,而那橄榄绿色的,则是给陆银雪的见面礼,我记得她好穿白色衣服,但无论搭配什么款式的皮包,包的颜色永远是墨绿色。
一切准备就绪,我才开始跟姑妈说了此事,我哪里敢说自己是不务正业去的,只说是和柳一苇去外地干些日子收入不错的短期工。姑妈对我的一番说辞将信将疑,但一直很爱听柳一苇的花言巧语,三局两句让他说得就不再有任何怀疑了,我这心里的石头才刚刚落地,姑妈却还给我凑了一些川资,说是穷家富路,这下又轮到我犯难了:接这钱,我本就为欺骗于她感到惭愧,心里会更过意不去,不接这钱,倒像是做贼心虚,反而令人起疑。见我又尴尬住了,柳一苇替我把钱接过来塞到我的手里,笑着替我谢过姑妈。他替我拿着另一包行李,和我一起告别了姑妈后,我二人便上了他的车。
“我怎么好意思拿我姑的钱呢!这是她的养老钱,况且我给中学生当家教,还是存下点外快的。”我埋怨地说,并不是怪他,而是怪自己。
“哎呦你这反应能力也太差了!谁让你拿过钱来就非要都给花掉啊?你不会存着,等回来的时候连本带利再孝敬老人家?”柳一苇说完还托了托鼻梁上的墨镜,仿佛我说的话多么另他大跌眼镜似的。
“话虽如此,可是咱们此行是消费去了,哪儿来的外快可以赚?”
他倒是家境殷实,说辞职就辞职,我可没他的魄力,更没他的资本。他的工作虽然无聊,每天就是大厅和窗口来来回回,一站、一座,一天就过去了,反反复复,但收入还算客观,也不累,单位食堂伙食待遇还很好,我要是他的话,那是万万不舍得辞职呢。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金子总会闪光的,万一哪块儿马蹄金埋在黄沙里了让人给留下了,就等着哥们儿呢,咱不要可是辜负了这份缘分呢!”说完,他开始哼唱起小曲儿来了。
“白日做梦!”,我心想,还是回来时候当几天家教赚点钱再回家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