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三郎。”
扛着锄头,迎着朝阳,一个朴实无华的泥腿子正式走出家门。
……
乡间最多的是田地,有些庄稼汉来得比步衣还早,他们已经开始在田里忙活。
看到这些人,步衣不禁想到自己。
他望了望肩上的锄头,感慨道:“遥记得刚刚穿越那会儿,我是那么不想耕田种地,巴不得快点经商发横财,然后立刻离开这片原主祖祖辈辈生长的土地。
谁知道,真香定律的路子居然这么野,在他娘的异界也能用。”
距离刘有财之死,满打满算已经过去一年,二百两来历不明的银子不能乱用,所以这段时间步衣和宁馨儿的主要吃食都来源于八亩地。
事实证明,他得亏没卖地,否则就麻烦了。
不过,耕田那是真苦啊。
哪怕不用看,步衣也知道自己的脚上、手上都是老茧,他不止一次磨出血、不止一次痛得想要放弃。
‘耕田太苦了,老子干脆放弃算了,直接揭竿而起造个反,成则称皇做祖,败也能享受一番荣华富贵,那多痛快啊!’
可惜,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妄念。
农耕时代最重要的是什么?耕田啊!
你连耕田都不会,怎么了解民生、怎么了解庄稼汉?真当戏文里说的,耍个嘴炮、收几个贤臣,就能够造反?
没那个说法。
农民是古代最不起眼的职业,同时也是最重要的职业,历代王侯都是先得农民之心,后得王侯霸业。
步衣心中有猛虎,他不甘心只当一名庄稼汉,那就先从当最厉害的庄稼汉开始。
一路走来,步衣偶尔会遇到几个往田里走的同村人,这些人无一例外都会主动跟他打招呼。
“步三郎,早饭吃了吗?”
“三郎啊,好一阵子没见着,你有空一定要来我家坐坐。”
“咦,这不是步衣大哥嘛,有事您吩咐,小弟一定帮忙。”
林林总总,不一而是。
步衣总是含笑应答,无论是谁,他都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这也让旁人更加信服。
现如今的步衣,大大小小算个名人。
歩家村谁种地最厉害?
步三郎。
和隔壁村的人抢水,年轻人相扑的第一名是谁?
歩三郎。
那个长着一对冷霜眉,雪白眉毛无论何时都是洁白无瑕的后生是谁?
那肯定是歩家三郎。
十里八乡都知道歩家村出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后生,其名步衣、步三郎,假若有人仔细一想,定会发现这是养望之举。
耕田厉害,那是步衣在使用后世的科学沥肥法;相扑厉害,那是步衣有搏击底子;冷霜眉欺雪傲冰,那是他一直注意保持白眉的干净……
没错,一切都是刻意为之。
步衣是布衣,但他不会永远是布衣,一切都是未雨绸缪。
走入田间,一片绿油油的玉米秧苗映入眼帘。
秧苗仅仅冒出头,步衣挽起袖子、裤腿,小心翼翼地在里面穿行,然后除草、松土、施肥……
天上的太阳火辣辣,只差晒脱皮,但步衣没有感到一丝苦,反而心里充满喜悦。
“亲手种下种子,亲眼看着庄稼长起来,亲自收获耕种的果实,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欢乐的事呢?”
他一开始是拒绝的,心里只想着咬咬牙挺过这段难熬的时间,后来苦着苦着就习惯。直到他第一次收获劳动成果,那是两亩玉米,他开始享受其中。
“啦~~啦~~”
步衣哼着曲儿,对着秧苗说道:“宝贝们,快快长大,你们可是好东西啊!”
能填饱肚子,能救命,那当然是好东西。
这是一个敬爱土地的男人。
可是,你从远处看去,左瞧右瞧他就是一个泥腿子,仿佛没有一丝出彩的地方。
殊不知,这是步衣刻意为之。
简称,藏拙。
来到一个地方就要融入这个地方,步衣在一年前思索过一个问题:刘有财的事情解决了,他接下来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没钱?没权?都不是。
是人设!
一年前,他是来自后世文明社会的灵魂,精神面貌与这个农耕时代格格不入,这是最大的问题。
他很想诵一句“论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装逼一时爽,事后火葬场。
说,你背后的反贼是谁?居然还想分天下。
说,你是不是想造反?哟,你敢不回答,那肯定是默认了。来人啊,将这个反贼押解回京,老爷头上乌纱帽想必能够升一升。
……
哪怕是至高无上的穿越者,你也必须融入这个时代。
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领先三步、四步、五步那就是妖孽,按照封建社会的祖宗理法,妖孽都要被泼黑狗血、浸猪笼来驱邪。
不过,一年的时间已经让步衣彻底融入这个时代,他,就是大晋王朝的子民。
当然了,是心里偷偷藏着反意的那种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