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奴娇2 到了最后,弗越也没吃成容与的喜酒,她匆匆拢了地上的几片梅花便自己下了山。 走的时候,她回头望了一眼一片白雪的沧浪山,大雪盖住了红梅花,再看不到半点旁的颜色。 弗越是存了私心的,她不想把那颗珠子给容与,一点也不想…… 回到胭脂铺没过几天,铺子里便来了一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受着重伤的男人。 弗越纠结了半天,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心,把他给扔了出去…… 有道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第二天,弗越就在毛毛的房间看见了那个男人。 毛毛的本体是一支毛笔,是弗越从一个老坟里面刨出来的,跟着弗越已有三十多年了,他的名字也不叫毛毛,叫朝颂,朝阳的朝,歌颂的颂。 碍于这名字有些拗口,弗越便发挥了一下脑筋给他起了个小名,起初毛毛是拒绝这个名字的,奈何拧不过弗越叫的不亦乐乎,便只得作罢。 甫一看见那床上的人,弗越便气不打一出来:“你怎的还把他救回来了?” 毛毛扯着他灰色的大袖袍脸不红气不喘的说了一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弗越靠着门双手环胸嗤他一声:“之前你吃人的时候怎么没见你说这句话呀!” 毛毛撇撇嘴:“他长的好看!” 弗越狠狠呸一声:“好看就一定要救吗?” 毛毛还很诚恳的看着弗越说了一句:“他还有钱,衣服都可以抵咱半个月的口粮。” 弗越瞅了一眼那人身上的绛紫织锦华服,然后眨巴眨巴眼:“那可以救一下。” 男人醒来是在三天后,弗越和毛毛在他床前十分婉转的跟他表达了要把他衣服给当掉的这回事。 而男人则非常明确的表示了衣在人在,衣亡人亡。 弗越表示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然后给他列举了七七四十九种死法,以供他挑选,潜台词很明显了,衣服是要当的,至于要死要活,跟她没关系。 男人当然舍不得死,于是他又表示,自己家里相当有钱,只要衣服留下,必定重金酬谢。 但弗越是谁啊,人间各种把戏她看的多了,这衣服是要当的,酬金也是要大笔的拿的,于是弗越十分霸气的亮了亮自己的匕首:“衣服当不了,你死,不给酬金,你死!” 男人颇为哀怨的撇了撇嘴,一扯被子翻身睡到了里面,背对着弗越,情景十分凄凉。 男人名叫夙还,这是毛毛告诉弗越的,半个月后夙还身体已是大好,可以下床走路了。 弗越便给他找了件毛毛的大灰袍子给他穿,他没事了就爱坐在胭脂铺的门口晒太阳,引得半个城的女子都聚集到铺子门口来,间接导致胭脂铺生意越来越好,弗越赚银子赚的不亦乐乎。 这天收摊子收的迟,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后天已经黑了,弗越便想起念奴的那个珠子来,那珠子里萦绕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想着,弗越便将珠子掏了出来,珠子晶莹剔透,白雾流动,十分好看。 弗越捏了个决,试图将那些白雾提出来看个究竟,可是白雾的法决有些牢固,小决根本提不出来。 弗越便只好加固了手上的法决,一决掷下,这才见珠子里的白雾袅袅的飘向半空,白雾中渐渐显出许多东西来,有念奴,有容与,还有很多没见过的,不知道的人,和事。 这是……念奴这半生的记忆…… 念奴是容与捡回来的。 那大概是一千年前,容与刚刚被任为山神。 沧浪山常年积雪,少有活物,生活在山上的除了雪女,还有天生活在雪地里的雪狼,狼饿了,自然要出来找吃的。 彼时的念奴不过八九岁的模样,法术修为皆不足以自保,而围堵她的又都是有些修为的老狼,堪堪保下性命已实属不易。 她一路护着受伤的手臂,一路拼命的往山上跑。 她跑上了山巅,可山巅之后是万丈深渊,进是死,退也是死。 她仔细数了数狼的个数,她须得知道是谁害死了她,三十只,个个通体雪白,闪着绿色的眼睛,牙齿上的涎水哒哒的往下滴。 它们围成一个圈,一步一步往她逼近,她后退一步,却将一块石子碰下了悬崖,退无可退。 她一咬牙,闭上眼睛,扭头就从山崖上跳了下去,染血的青衣,像春天开的花。 她没有死,却摔成了重伤,躺在山崖下三天三夜,没有人救她,也不会有人来救她,等到灵力耗尽,她必死无疑。 第四天的傍晚,他来了,容与。 但他不是来救她的,他是新上任的山神,奉命前来任职,天快黑了,沧浪山常年积雪冷的要死,他要找个地方歇一歇。 他穿着祥云织锦的蚕丝靴子,披着湖蓝仙鹤风衣,领子是用墨狼裘做成。里面穿的是冰蚕丝织就的立领长袍,头发用上好的羊脂玉簪子懒懒的挽了个冠,周身仙气缭绕,看得念奴连连感叹,真真谪仙也。 念奴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一个山洞的洞口,他用他细长的眸子斜斜的睨了她一眼,然后略过她,进了山洞,燃起一把 篝火烤着,似乎从来没看见念奴,也并不打算帮她。 但念奴并不生气,或许是她没有想到要生气,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除自己以外的人,哦不,他是神,山神。 他长的真好看,穿的白衣比满山的雪还要亮,脸也白,就像,就像刚刚融化的冰一样,书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温润如玉。 念奴没见过别人,自然也没见过长得丑的人,但她就是觉得他好看,看着舒服,怎么看怎么舒服。 天刚刚擦黑的时候,念奴发现自己的手能动了,原来神仙的仙泽是真的有奇效的! 正当念奴高兴时,远方雪地里闪着悠悠的绿光慢慢向她逼近,是雪狼,山神燃的火把雪狼招来了。 狼群在不远处徘徊半晌,像在确定念奴伤势,又好像对山洞里的容与有所顾忌。 站在前面的一只狼蹑着爪子向前走了两步,发现容与不做任何表示,便大着胆子亮出了獠牙,张嘴就朝着念奴的脖子咬了过去。 念奴吓得闭上了眼睛,半晌,却并没有感到疼痛,反倒是一阵温热泼到脸上,她睁开眼,刚刚要吃她的那只狼已经不见,只剩狼皮落在她身旁,而方才脸上那阵温热,是狼血。 一切只在转瞬之间发生,山洞里的人仿佛没有出来过,但那只狼确实是死了,还被扒了皮,吓得其他的狼不敢再进一步。 过了一会儿,山洞里传出淡淡的烤肉味来。 念奴心下转了转,山神这是,烤狼肉? 四天四夜没进食,甫一闻到香味,念奴的肚子自然抗议起来,她揉了揉肚子,却突然发现,她的四肢居然能动了。 她站起来,想捧一把雪洗脸,却又发现脸上的血不知何时已经不见,她这才想起来,雪狼生于冰天雪地之中,是为疗伤圣药,那狼血,是被自己给吸收掉了。 他只是想吃烤狼肉,并没有想救她,但她却把他当救命恩人。 念奴搓了搓裙角,小心翼翼的往容与靠近:“大人……” 忽明忽暗的火光在他脸上晦暗不明的闪烁着,分外迷离,他将火架上的狼肉翻了个面:“你是这里的雪女?” 念奴点点头:“是,至有记忆,到今刚好一百年。” 他抬眼瞟了她一眼:“我是刚上任的山神,又不是什么恶人,你做出这拒人千里的模样做甚?” 念奴刚想说话,他却将串着狼肉的棍子往念奴手里一塞,坐到一旁打坐去了。 她抿了抿唇,也蜷缩到一旁。 她生来嘴笨,不会说好听的话,也就不会哄脾气不大好的容与,即便后来两人朝夕相处近千年,念奴也还是没有说出过哪怕一句好听的话来。 夜里那群雪狼再没敢不安分,念奴却翻来覆去一宿没睡着,死活没憋出一句好听的话来说于容与听。 翌日清晨,念奴老早的就醒了,确切地说,她根本就没有好好睡过。 容与抖了抖白袍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叫念奴领着自己去找山神的府邸,念奴没敢告诉他,距离上一任山神卸任,到今已有一百多年,比她出生的时间都要早些,是以这山神府邸早就被风雪侵蚀的不像样子,只剩了些残垣断壁。 容与站在所谓的山神府邸前面风中凌乱了一把,然后淡定地拢了拢衣袖,半晌,只木着嗓子蹦出一句:“贵宝地……不容易啊……” 念奴烟了咽口水,生怕新来的山神撂挑子不干了。 容与摸摸鼻子:“把山上所有的精灵妖怪都叫来!” 念奴又弱弱地问:“做甚?” 容与恨恨的咬了一句:“盖房子!” 念奴急得耳根子通红,双手捏着裙子战战兢兢的道:“沧浪山久无山神,雪狼猖獗,山上但凡有点修为的,都被吃了,现如今,只剩我了!” 容与扭过头:“那你住哪里?” “山洞!” 容与气的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 最后的最后,是容与拽着不过八九岁模样的念奴盖了两间草屋,确切地说,是念奴和容与一起盖了一间,然后又给自己在容与屋旁盖了一间。 俩人就算是在这安家了,没过多久,念奴又在自己的屋子旁盖了一间小屋子做厨房,锅碗瓢盆还有各色家具都置办齐全后,容与扯了一根老藤条去把狼王给逮了过来。 念奴甫一看到半人高的狼王时,吓得双腿发软,差点撒丫子就跑。 容与揪住她的后领,把套着狼王的藤条塞到念奴手里:“栓到我房里去。”说完,便抻了抻筋一头扎进厨房里。 念奴攥着藤条的手一直抖个不停,这狼王生生比念奴高了三寸有余,一低头就可以把念奴的脑袋给咬掉。 但它却出奇的安静,似乎站在山巅指挥群狼的不是它,念奴轻轻的拽了一把藤条,没想到狼王竟十分温顺的跟着走了一步。 念奴心想,莫不成是这狼王也知道,现如今,这沧浪山要改朝换代了? 刚把狼拴好,容与就端着一大盘子外带一食盒的吃食进来了。 念奴愣了半晌,才想起来问:“大人这是做甚?” 容与颇为豪气的回了一句:“熬狼。” 人间训鹰有熬鹰,即一人一鹰互熬,谁先闭眼睡觉,谁就输了,到了山神这里,就是熬狼,一人一狼互熬,山神熬不过,便放雪狼自由,雪狼熬不过,便听命于山神。 第一天,念奴在容与门口守了一晚上,没动静。 第二天,沧浪山的雪下的更大了些,屋顶上堆满了雪,念奴烧了一大盆水从屋顶上倒下去,把积雪清了个干净,屋里还是没动静。 第三天,藏在暗处的雪狼通通显了出来围成一个圈,将三间草屋团团围住,念奴战战兢兢的熬过了一宿,屋里依旧没动静。 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第七天。 七天七夜,一人一狼在房间里待了整整七天七夜,期间容与不许念奴踏入房门一步。 第八天的凌晨,念奴正在厨房煮着稀粥,忽听一声巨响,雪狼驮着容与破门而出,在沧浪山上空绕了大大的一圈。 山神赢了,狼王认输了,就这样,山神兵不血刃的平了雪狼之乱,还给自己收获了一匹上好的坐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