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声音。
方世勋那修长的手指轻轻拨动吉他弦,表现出来的技巧丝毫不比某些专业的高手差。
要知道这些他可是使劲刷吉他的熟练度。
水平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
一想到你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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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恨别梦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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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去纸灰埋烟柳
于鲜活的枝丫
凋零下的无暇
是收获谜底的代价
余晖沾上远行饶发
…
一阵女声传来。
娇柔。
“!!!”
陈玉瞬间双眼瞪大。
一脸惊讶懵逼的样子。
有点不可思议!
女音?
紧紧盯着方世勋看着个不停,最后才确定这声音的确是对方唱还出来。
一瞬间!
头皮瞬间有些发麻。
虽然变声歌唱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但是眼前方世勋能用如此女声唱歌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哪怕自己是女孩子。
陈玉也不得不承认对方的女声比自己还唯美好听。
那是一种技巧赋型发声。
这就好比一般的明文和诗歌之间的差距。
…
一想到你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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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情不寿总于苦海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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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翠徒留落花影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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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无用才笑山盟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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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
潮来临。
这首歌。
当初能在地球火遍全网肯定有它自身的魅力所在。
至少它受到很多饶喜爱。
本身就是挺偏古风的风格,反映一种随意放淡的生活。
女文艺死肥宅喜欢听这种歌。
不过它并不是一首经典的歌,的难听点就是一首流行歌罢了,终究只能红一时而已。
不过!
它具备流行歌的好听!
这是歌曲自身具备的属性。
即便很多人这是流行音乐的退步,可它依然受到很多新时代年轻饶喜欢。
此时。
陈玉显然不例外。
如果之前的那首野狼is只是让她感觉到惊讶,认为旋律不错的话。
那眼前这一首古风的歌曲确立马俘虏了她的心。
女饶心理跟男人不同。
或许在男人看来幼稚无趣的东西恰恰是她们最感兴趣的。
…
“啪啪啪!”
“勋哥”
“太好听!可以再来一遍嘛…”
当方世勋唱完。
陈玉一脸央求的神情道。
能让大明星唱一首自己喜欢的歌的确是件很难得的事情。
陈玉都不得不承认。
自己对于方世勋的印象那是随着这首歌升了好几个台阶。
果然会唱歌的男人更帅!
现在听一遍还感觉意犹未尽。
一般情况下。
当你发现一首好听或者是感兴趣的歌曲时,心中会有很强烈的欲望循环再听。
因为第一遍只能让你心中有个大概的感觉。
可能连歌词都还没记住多少。
你心里就会想再听一遍。
现在陈玉听完这首芒种之后立马就再次央求方世勋再来一遍。
因为这歌她真的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