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这便是他两年来寻访乡间市井所悟所得,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执着”与“放手”,一念之间的抉择,而我险些为它误入歧途。
“此言差矣。”她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出声制止我继续说下去。
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莫非真是我说错了话,会错了意?还是应秋水借机来诓我的口风。我不敢再说下去,同她做些口舌之争,只得退到一边请求赐教,“娘娘请讲。”
“画中撑伞的女子,是你吧。”她转头好一番打量我,又回过头去瞧那张画,尔后更是露出深信不疑的神情。
“奴不知。”我只向她再行了拜礼,不肯相说。
“我很是羡慕你。”她说。
我不肯相说,并非是与应秋水有何不可启齿的私交,而是避讳与她说起元平元年。
元平元年,我十九岁,她十五岁。
本始二年,我二十一岁,她十七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