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还是很有敬业精神的,借着保卫室微弱的灯光把打量了他们好一阵,突然他拍了一下手,想起了什么,磕磕绊绊地开口说,“你,你,你不就是那个,那个叫叶,叶什么轩的。”
“叶秉轩”沈惜秋上前一步,连忙接过话。
“对对对,叶秉轩,叶秉轩,我记得你,我每天巡逻的时候都能在学校光荣榜上看到你,次数多了,就记得你了。你还是咱学校上一届中考区里的状元,咱学校把横幅在门口直直挂了一个月,学校的的职工都发了奖金,托你的福我也领到了。校长甭管看到谁,都是把你一顿夸的,说你杠杠的。”
门卫大叔脸上全是骄傲自豪的神情,仿佛叶秉轩就是他儿子一样,把他夸得天花乱坠,害得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不过主人公还是非常淡定地接受门卫大叔的彩虹屁,果然是从小到大被夸大的,这种场面都是小意思。
校长和老师一般只会记得好学生和坏学生,像她这种不好不坏的,特别没有存在感,基本上是被忽视的。在路上老师遇到你,通常只会觉得眼熟,而叫不出名字。
虽然吧,她在全年级排前20名,初三只有一个尖子班,里面全是优等生,毕竟人太多,老师能记住的,也就前几名的好学生,这是最可悲的。
整座学校是坐落在半山坡上的,每天上课,都要爬上高高的陡坡。此时的她和叶秉轩正踩在满是落叶的斜坡上,这个她一天走6遍,走了一千多天的斜坡,那些快乐的回忆就像在被按了回放键,一遍遍在脑海里循环播放。
她曾经和同学在斜坡上追逐打闹,曾经全班被老师在上面罚做蛙跳,从山脚跳到山顶,曾经叶秉轩骑着单车载她,从半山腰飞快冲下去,害得她差点得了心脏病........这一切的一切,仿佛还是昨天的事。
他们初一教室在一楼的最右边,透过锈迹斑斑的铁柱往教室里看,沈惜秋仿佛还能看到,在闷热夏天,到了教室浑身湿透了的她,额头上的刘海都黏成一块,特别丑,那个时候的教室,班里只有四台小转扇,根本就发挥不了作用,所以当时基本上人手一个装电池的小风扇,总是能听到周围翁嗡嗡的风扇声,上课时总是容易被带跑神。
下课时,就会和几个同学跑到“山底下”的小卖部去买汽水喝,冰镇的汽水喝到肚子里有种透心凉的感觉,就像被烤的炙热的烙铁伸进水里一般,热气全被驱赶走了。
“叶秉轩,你还记得你的位置在哪里吗?”她抬起头,柔声问道。
“当然,我在第三组第二个位置,你在第一组的倒数第二个位置。”旁边叶秉轩低沉好听的声音传来,勾起了她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