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平原之中有一行十数人,蹑手蹑脚,左顾右望,悄然潜行。
他们皆身着黑衣,在无遮无挡的平原中伪装得天衣无缝,能瞒过天底下大多数瞎子。
他们步步为营,谨慎异常,每走十步之中,仅有九步触犯了凶兽们的领地。
他们胆大心细,面对怒吼连连的凶兽,仍然面不改色。
他们……编不下去了。
总之,就是这么一队奇葩,能走到这里,完全称得上是一个奇迹。
他们一行人跑了好久,终于逃出了凶兽们的领地,找到一个歇脚的地方。
为首的黑衣人喘着粗气,对旁边一人说道:“老二,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他摘下兜帽,赫然是苏牧两人来漠山镇时所遇到的山匪头子。
尖嘴猴腮的二当家苦着脸说:“我怎么知道那个人是个法师,他只拿了一根魔杖,又没有穿法师袍!”
手下人纷纷点头,心里却暗暗说道,还不是您老人家飘了,去挑战一个被一群战士保护着的法师!
山匪头子锤了一下大腿,恨恨地说道:“这次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抢到他的魔杖不说,还被赶到这个地方来。”
“头儿,我们要回去吗?”手下们问道。
“回去?”山匪头子眉头一横,“你记得路吗?”
“事已至此,我们还是采取保守的计划吧!”
二当家讶然,不可思议地看着大当家,“头儿,你怎么没跟我说过,咱们还有计划?”
“不然当老大的是我,而不是你!”山匪头子傲然,摆摆手说道,“不过这也不怪你,因为这是我刚想出来的。”
“全体听令!”山匪头子大喝道。
十几个喽啰们整齐划一地站定,乍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儿。
山匪头子满意的点点头,喝令道:“待在原地,等候救援!”
“什么!?”手下们目瞪口呆,掉了一地下巴。
“都看着我干嘛?有能耐自个儿走出去啊!”话说完,饶是以山匪头子这么厚的脸皮,也不免红了起来。
一众手下,包括二当家都是面面相觑,却也无可奈何,只能依言。
平原很广阔,容得下凶兽,也容得下人类。无论是谁,都能够找到一个安歇之地。
世界很小,即使是两个陌生人,也可能相遇数次,只不过有的人把握住了,所以他们不再是陌生人。
苏牧与伊莎贝娜两人吃饱喝足,接着上路。
“这里的怪物也太少了,才杀了几只就没了。”苏牧口中嘟囔着。
要是放在平日里,这个懒癌患者巴不得一天到晚闲着没事。但是自从他在阿莫斯堡一役中升到九级,他似乎是觉醒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属性,每每看见一只小怪兽便二话不说,直接冲上去解决了,完全违背了懒癌患者的生理习性。
通过有关文献我们可以得知,这个症状源自于一种叫“强迫症”的疑难杂症,具体体现在“爱把东西码放整齐”、“凑整”等等事情上。
于是,性情一向温顺的苏格兰牧羊犬便摇身一变,升级为没事找茬的凶恶犬类。
以至于,连他的视野,都有了些许的提升。
“看!”苏牧遥遥一指,“那边好像有一群人。”
伊莎贝娜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看到了一簇黑点。
“这个时候的,不一定是人。”伊莎贝娜说道,“也可能是一群鬣狗,等我们一接近,他们就会露出獠牙。”
“诶,等等,穿着黑衣服的?”苏牧喃喃说道,“那群人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认识?”
苏牧突然想起了,这不是那伙教会他骗吃骗喝,脸皮奇厚无比的黑衣人吗?
“不……不是不是。”苏牧连忙摇头,矢口否认道,“是我看错了。”